关于吉林杭氧气体有限公司空分装置单元(25000Nm3/h)升级改造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吉林杭氧气体有限公司空分装置单元(25000Nm3/h)升级改造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关于 (略)

  空分装置单元(25000Nm3/h)升级改造项目
  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龙潭区发改局:
  你局《关于申请审查 (略) 空分装置单元(25000Nm3/h)升级改造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吉龙发改请〔2022〕37号)收悉。该项目(项目代码:2206-*-04-02-*)总投资27400万元,占地面积12525m2,新增建筑面积3336 m2,拆除原有25000Nm3/h空分装置,购置安装主要生产设备60台(套),总装机容量37897.9kW,新建制氧能力38000Nm3/h等级空分装置一套,及配套公辅设施。项目建成后,形成氧气38000m3/h及液氧4500m3/h、氮气90000m3/h及液氮4300m3/h、液氩1320m3/h的生产能力。 (略) 吉林 (略) 《关于 (略) 空分装置单元(25000Nm3/h)升级改造项目的评审意见》(吉轻工评字〔2022〕80号),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该项目建成后新增年综合能源消费量3045.82tce(当量值)/7543.15tce(等价值),其中,新增电力2429.68万kW?h、新增0.5MPa蒸汽48t、新增液化石油气0.9t、新增热力1573.82GJ。
  三、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严格落实评审报告对项目节能和提高能效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二)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
  四、请你局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项目重大事项。
  五、我委将适时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六、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日

  关于 (略)

  空分装置单元(25000Nm3/h)升级改造项目
  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龙潭区发改局:
  你局《关于申请审查 (略) 空分装置单元(25000Nm3/h)升级改造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吉龙发改请〔2022〕37号)收悉。该项目(项目代码:2206-*-04-02-*)总投资27400万元,占地面积12525m2,新增建筑面积3336 m2,拆除原有25000Nm3/h空分装置,购置安装主要生产设备60台(套),总装机容量37897.9kW,新建制氧能力38000Nm3/h等级空分装置一套,及配套公辅设施。项目建成后,形成氧气38000m3/h及液氧4500m3/h、氮气90000m3/h及液氮4300m3/h、液氩1320m3/h的生产能力。 (略) 吉林 (略) 《关于 (略) 空分装置单元(25000Nm3/h)升级改造项目的评审意见》(吉轻工评字〔2022〕80号),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该项目建成后新增年综合能源消费量3045.82tce(当量值)/7543.15tce(等价值),其中,新增电力2429.68万kW?h、新增0.5MPa蒸汽48t、新增液化石油气0.9t、新增热力1573.82GJ。
  三、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严格落实评审报告对项目节能和提高能效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二)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
  四、请你局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项目重大事项。
  五、我委将适时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六、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