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奉贤区城镇雨水排水规划(2022-2035年)》行业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奉贤区城镇雨水排水规划(2022-2035年)》行业意见的通知
沪水务〔2022〕1004号
奉贤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报审<奉贤区城镇雨水排水规划(2020-2035年)>的请示》(沪奉水务〔2022〕84号)及《奉贤区城镇雨水排水规划(2022-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收悉。经研究,有关行业意见通知如下:
一、关于规划范围和规划目标
同意《规划》提出的规划范围和规划目标。规划范围 (略) 开发边界(上海化工区奉贤部分除外),面积约190.7平方公里(其中奉贤新城面积约67.9平方公里)。规划目标为:至2035年,排水系统基本达到3-5年一遇排水能力,50-100年一遇内涝可控。
二、关于排水体制、排水模式和排水标准
原则同意《规划》提出的排水体制、排水模式和排水标准。
规划排水体制为分流制,规划排水模式为自排为主,强排为辅(主要涉及临港物流园区奉贤区域)。雨水排水标准为:奉贤新城采用5年一遇,其他区域采用3年一遇。强排初期雨水截流标准为≥5毫米。
三、关于规划方案
(略) 雨水排水规划分配的指标要求,你区应新建调蓄容积不小于29万立方米或等效替代的提标设施,新建初期雨水调蓄设施规模应不小于3.3万立方米。
原则同意排水系统规划方案。提标方案为:强排区域以灰绿色设施为主,通过分流改造、增加调蓄设施等途径,完成提标要求。自排区域依托河网水系,通过竖向高程设计控制,新建、改造或翻排雨水管道完成提标要求。控污方案为:采取强排模式的区域,严格落实初期雨水治理要求,雨水泵站应配建初期雨水调蓄设施,初期雨水出路分别经各污水系统错峰进入各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自排区域通过径流源头控 (略) 建设措施,完成控污要求。
四、近期规划任务
至“十四五”期末,你区应新建不小于8.7万立方米或等效替代的提标设施,实现全区完成排水系统提标建设的面积不小于58平方公里,其中奉贤新城范围内不小于32平方公里,其他区域不小于26平方公里;新建初期雨水调蓄设施(灰色设施)规模应不小于3.3万立方米。
原则同意《规划》提出的“十四五”期间实施方案,即结合地块开发、道路建设、积水点改造等开展排水设施建设工作。此外,还应按照上述“十四五”指标要求,开展推进其他排水系统及地区提标建设,同步开展、排水设施检测和维护等相关工作。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请 (略) 雨水规划分配的绿色设施指标及达标面积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细化深化规划方案,报经区政府批准。如确因制约因素无法完成绿色设施指标,经区政府决策后,可转为灰色设施建设方案,由绿转灰的设施投资和建设主体仍与原绿色设施相同,以区为主负责推进。同时,请你局做好各系统排水能力的评估和达标测算工作,以确保完成“十四五”排水系统提标建设任务。
(二)请你局根据《奉贤区城镇雨水排水规划(2020-2035年)技术审查报告》对《规划》进行完善深化。重点论证自排条件较差地区的排水模式和排水方案,建议对张翁庙、航谊、百通等区域优先采用强排模式并配建初期雨水调蓄设施。若经论证仍采取自排模式,需根据地块排水距离同步提升区域地面高程,严格落实内涝防治要求,确保地区防汛排水安全。
(三)请你局联合区规划资源部门,在《规划》基础上,开展规划调蓄设施等用地专项规划编制,控制地下空间、主要管线管位,为排水设施建设提供用地保障。请你局会同区建设管理部门做 (略) 建设相关工作的衔接。
(四)请你局在近期规划任务基础上,尽快同步开展其他排水系统的提标实施工作,以保证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
特此通知。
(略) 水务局
**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略) 。
(略) 水务局办公室 **日印发
沪水务〔2022〕1004号
奉贤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报审<奉贤区城镇雨水排水规划(2020-2035年)>的请示》(沪奉水务〔2022〕84号)及《奉贤区城镇雨水排水规划(2022-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收悉。经研究,有关行业意见通知如下:
一、关于规划范围和规划目标
同意《规划》提出的规划范围和规划目标。规划范围 (略) 开发边界(上海化工区奉贤部分除外),面积约190.7平方公里(其中奉贤新城面积约67.9平方公里)。规划目标为:至2035年,排水系统基本达到3-5年一遇排水能力,50-100年一遇内涝可控。
二、关于排水体制、排水模式和排水标准
原则同意《规划》提出的排水体制、排水模式和排水标准。
规划排水体制为分流制,规划排水模式为自排为主,强排为辅(主要涉及临港物流园区奉贤区域)。雨水排水标准为:奉贤新城采用5年一遇,其他区域采用3年一遇。强排初期雨水截流标准为≥5毫米。
三、关于规划方案
(略) 雨水排水规划分配的指标要求,你区应新建调蓄容积不小于29万立方米或等效替代的提标设施,新建初期雨水调蓄设施规模应不小于3.3万立方米。
原则同意排水系统规划方案。提标方案为:强排区域以灰绿色设施为主,通过分流改造、增加调蓄设施等途径,完成提标要求。自排区域依托河网水系,通过竖向高程设计控制,新建、改造或翻排雨水管道完成提标要求。控污方案为:采取强排模式的区域,严格落实初期雨水治理要求,雨水泵站应配建初期雨水调蓄设施,初期雨水出路分别经各污水系统错峰进入各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自排区域通过径流源头控 (略) 建设措施,完成控污要求。
四、近期规划任务
至“十四五”期末,你区应新建不小于8.7万立方米或等效替代的提标设施,实现全区完成排水系统提标建设的面积不小于58平方公里,其中奉贤新城范围内不小于32平方公里,其他区域不小于26平方公里;新建初期雨水调蓄设施(灰色设施)规模应不小于3.3万立方米。
原则同意《规划》提出的“十四五”期间实施方案,即结合地块开发、道路建设、积水点改造等开展排水设施建设工作。此外,还应按照上述“十四五”指标要求,开展推进其他排水系统及地区提标建设,同步开展、排水设施检测和维护等相关工作。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请 (略) 雨水规划分配的绿色设施指标及达标面积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细化深化规划方案,报经区政府批准。如确因制约因素无法完成绿色设施指标,经区政府决策后,可转为灰色设施建设方案,由绿转灰的设施投资和建设主体仍与原绿色设施相同,以区为主负责推进。同时,请你局做好各系统排水能力的评估和达标测算工作,以确保完成“十四五”排水系统提标建设任务。
(二)请你局根据《奉贤区城镇雨水排水规划(2020-2035年)技术审查报告》对《规划》进行完善深化。重点论证自排条件较差地区的排水模式和排水方案,建议对张翁庙、航谊、百通等区域优先采用强排模式并配建初期雨水调蓄设施。若经论证仍采取自排模式,需根据地块排水距离同步提升区域地面高程,严格落实内涝防治要求,确保地区防汛排水安全。
(三)请你局联合区规划资源部门,在《规划》基础上,开展规划调蓄设施等用地专项规划编制,控制地下空间、主要管线管位,为排水设施建设提供用地保障。请你局会同区建设管理部门做 (略) 建设相关工作的衔接。
(四)请你局在近期规划任务基础上,尽快同步开展其他排水系统的提标实施工作,以保证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
特此通知。
(略) 水务局
**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略) 。
(略) 水务局办公室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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