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贺兰县2022年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试点示范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关于对贺兰县2022年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试点示范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对贺兰县2022年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试点示范项目初步设计立项的函》(贺建函〔2022〕179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相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2211-*-17-02-*
二、建设地点
贺兰县常信乡、立岗镇
三、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
1.常信乡*义村:建设31.5KW光伏发电系统1套,为村部增设空气源热泵采暖系统1套,建设20Kwh储能电站;
2.立岗镇幸福村:安装太阳能+空气源热泵采暖设备115套,共计安装太阳能蒸发器1104㎡,安装太阳能热泵115台。
四、项目建设期限
建设期限为2023年3月至2023年5月。
五、项目总投资
概算总投资399.22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财政资金及县财政配套。
项目建设请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扩大建设规模、改变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增加资金投入。
接此批复后,严格按照基本建设“四制”要求组织实施。项目资金未全部落实的不得开工建设,资金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
贺兰县发展和改革局
**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对贺兰县2022年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试点示范项目初步设计立项的函》(贺建函〔2022〕179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相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2211-*-17-02-*
二、建设地点
贺兰县常信乡、立岗镇
三、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
1.常信乡*义村:建设31.5KW光伏发电系统1套,为村部增设空气源热泵采暖系统1套,建设20Kwh储能电站;
2.立岗镇幸福村:安装太阳能+空气源热泵采暖设备115套,共计安装太阳能蒸发器1104㎡,安装太阳能热泵115台。
四、项目建设期限
建设期限为2023年3月至2023年5月。
五、项目总投资
概算总投资399.22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财政资金及县财政配套。
项目建设请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扩大建设规模、改变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增加资金投入。
接此批复后,严格按照基本建设“四制”要求组织实施。项目资金未全部落实的不得开工建设,资金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
贺兰县发展和改革局
**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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