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生态环境局丘北分局关于丘北县红花山光伏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丘北分局关于丘北县红花山光伏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丘北分局关于丘北县红花山光伏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大唐(丘北) (略) :
你公司报批的《丘北县红花山光伏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丘北县曰者镇迷达克村、迷达村、牛棚村附近,建设性质为新建,工程总占地面积为267.30hm2,其中永久占地0.96hm2,临时占地266.34hm2,其中光伏板阵列占地面积255.58hm2。本项目总装机规模为150MWp,共安装*块单晶硅光伏组件、48台3150kVA箱式变压器,逆变器拟采用196kW组串式逆变器,共计768台。项目总投资80883.65万元,环保投资444.86万元,占总投资的0.55%。
《丘北县红花山光伏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通过专家评审,经文山州生态环境局丘北分局建设项目环评行政审查审批领导小组会议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二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所述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项目废气污染管理。施工期对易散失的建筑材料、粉尘等加盖篷布,洒水降尘;运营期食堂配置一套抽油烟机处理油烟废气,保持项目区内的环境卫生,尽量减少扬尘、异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周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稳定达标。
(二)加强项目废水管理。施工期修建临时排水设施及截水设施,设置废水收集池,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收集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或绿化。运营期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隔油排入化粪池处理,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后的污水用作项目区农用地堆肥,太阳能电池组件的清洁废水用于浇灌植被,确保项目产生的污水不对周边地表水产生影响。
(三)加强项目噪声管理。优先选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取隔声、安装减震、消声器等措施减小噪声源强,加强设备的巡检和维护,保持设备运行状态良好。
(四)加强项目固废管理。施工期建筑垃圾采取分类清理收集,能回用的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用的按规定处置,施工期及运营期产生的废光伏组件收集后做返厂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牛棚村垃圾收集点统一处置,化粪池污泥清掏消毒后用作区域农用地堆肥,废铅酸蓄电池、泄漏变压器油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五)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设置事故油池,防止变压器发生事故漏油时造成环境污染,危险废物暂存间必须要密闭建设,地面应做好硬化及“三防”措施(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危险废物暂存使用符合标准的专用容器盛装,建立健全危废管理制度、管理台账,规范收集危险废物,设专人严格按《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进行管理,贴明显标识,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六)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和环境宣传,对施工人员进行环境教育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及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禁止施工人员砍伐树木、狩猎,禁止到非施工区活动,施工区严格烟火管理,在施工完成后对施工造成的地表裸露进行植被恢复,减少对鸟类栖息地分割造成的影响,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中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
(七)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意识。加强环保设施日常维护管理,确保正常运行,防止污染物非正常排放。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和《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制定环境污染风险防范应急预案,并报州生态环境局丘北分局(以下简称丘北分局)备案,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演练。
三、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
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将环境保护设施纳入施工合同,并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认真落实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项目建成后投入试运行,按规定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施工期工程环境监理须纳入工程监理内容一并实施,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施工期的环境监理和监测工作。施工期环境监理报告和施工期环境监测报告须作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的必备内容之一。
四、严格落实项目建设重大变动重新报批和后评价工作
《报告表》经批准后,如工程的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审批的《报告表》情形的,你公司应当组织生态环境影响的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按规定报备。自《报告表》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项目方开工建设的,《报告表》应重新报送审核。
五、严格落实其他行政许可事项
如项目建设和运行需要取得其他行政许可或办理相关手续的,你公司应按规定办理审批等其他手续后方能开工建设或运行,并结合主管部门意见,进一步完善相关保护措施。
六、依法依规办理排污许可
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定,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办理排污许可。
七、严格落实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责任
请丘北县环境监察大队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责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自主验收监管及日常监督检查。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丘北分局
**日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丘北分局关于丘北县红花山光伏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大唐(丘北) (略) :
你公司报批的《丘北县红花山光伏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丘北县曰者镇迷达克村、迷达村、牛棚村附近,建设性质为新建,工程总占地面积为267.30hm2,其中永久占地0.96hm2,临时占地266.34hm2,其中光伏板阵列占地面积255.58hm2。本项目总装机规模为150MWp,共安装*块单晶硅光伏组件、48台3150kVA箱式变压器,逆变器拟采用196kW组串式逆变器,共计768台。项目总投资80883.65万元,环保投资444.86万元,占总投资的0.55%。
《丘北县红花山光伏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通过专家评审,经文山州生态环境局丘北分局建设项目环评行政审查审批领导小组会议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二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所述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项目废气污染管理。施工期对易散失的建筑材料、粉尘等加盖篷布,洒水降尘;运营期食堂配置一套抽油烟机处理油烟废气,保持项目区内的环境卫生,尽量减少扬尘、异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周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稳定达标。
(二)加强项目废水管理。施工期修建临时排水设施及截水设施,设置废水收集池,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收集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或绿化。运营期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隔油排入化粪池处理,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后的污水用作项目区农用地堆肥,太阳能电池组件的清洁废水用于浇灌植被,确保项目产生的污水不对周边地表水产生影响。
(三)加强项目噪声管理。优先选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取隔声、安装减震、消声器等措施减小噪声源强,加强设备的巡检和维护,保持设备运行状态良好。
(四)加强项目固废管理。施工期建筑垃圾采取分类清理收集,能回用的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用的按规定处置,施工期及运营期产生的废光伏组件收集后做返厂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牛棚村垃圾收集点统一处置,化粪池污泥清掏消毒后用作区域农用地堆肥,废铅酸蓄电池、泄漏变压器油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五)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设置事故油池,防止变压器发生事故漏油时造成环境污染,危险废物暂存间必须要密闭建设,地面应做好硬化及“三防”措施(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危险废物暂存使用符合标准的专用容器盛装,建立健全危废管理制度、管理台账,规范收集危险废物,设专人严格按《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进行管理,贴明显标识,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六)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和环境宣传,对施工人员进行环境教育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及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禁止施工人员砍伐树木、狩猎,禁止到非施工区活动,施工区严格烟火管理,在施工完成后对施工造成的地表裸露进行植被恢复,减少对鸟类栖息地分割造成的影响,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中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
(七)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意识。加强环保设施日常维护管理,确保正常运行,防止污染物非正常排放。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和《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制定环境污染风险防范应急预案,并报州生态环境局丘北分局(以下简称丘北分局)备案,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演练。
三、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
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将环境保护设施纳入施工合同,并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认真落实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项目建成后投入试运行,按规定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施工期工程环境监理须纳入工程监理内容一并实施,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施工期的环境监理和监测工作。施工期环境监理报告和施工期环境监测报告须作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的必备内容之一。
四、严格落实项目建设重大变动重新报批和后评价工作
《报告表》经批准后,如工程的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审批的《报告表》情形的,你公司应当组织生态环境影响的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按规定报备。自《报告表》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项目方开工建设的,《报告表》应重新报送审核。
五、严格落实其他行政许可事项
如项目建设和运行需要取得其他行政许可或办理相关手续的,你公司应按规定办理审批等其他手续后方能开工建设或运行,并结合主管部门意见,进一步完善相关保护措施。
六、依法依规办理排污许可
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定,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办理排污许可。
七、严格落实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责任
请丘北县环境监察大队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责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自主验收监管及日常监督检查。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丘北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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