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生态环境局丘北分局关于丘北县人民医院扩建项目(4号住院楼附属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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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生态环境局丘北分局关于丘北县人民医院扩建项目(4号住院楼附属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丘北分局关于丘北县人民医院扩建项目(4号住院楼附属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丘 (略) :

你单位报批的《丘 (略) 扩建项目( (略) 楼附属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丘北县锦屏镇新城区普炭路旁,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24°2"57.666",东经104°9"13.725",建设性质为扩建,项目代码为:2206-*-04-01-*。该项目总用地面积69908.35m2(104.86亩),新增占地约2.16亩,项目总建筑面积79471.09m2,拟建建筑面积24547.57m2,地下建筑面积7325.84m2。主要建设内容:扩建一 (略) 楼(4#住院楼)及相关环保设施,扩建床位500张(扩建后项目区编制床位合计999张)。扩建后科室设置: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皮肤科、精神科(门诊)、传染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疼痛科、重症医学科、医学检验科、病理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健康体检服务等,不涉及放射科及辐射等相关内容。扩建项目总投资11500万元,环保投资570.5万元,占总投资的4.96%。

《丘 (略) 扩建项目( (略) 楼附属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已通过专家评审,经文山州生态环境局丘北分局建设项目环评行政审查审批领导小组会议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二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所述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项目废气污染管理。做好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通过洒水降尘措施减少裸土面施工和运输车辆引起的道路扬尘。污水处理站恶臭通过抽风系统收集至新增活性炭除臭装置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l8466-2005)中“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的要求,由离地2.5m排气口排出,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地下车库采用机械式集中送排风系统排气通风,生活垃圾暂存间和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进行清理及消毒,做到日产日清,减少恶臭产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限值,确保周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稳定达标。

(二)加强项目废水管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现有公共设施收集 (略) 政污水管网;出入口道路清扫废水、施工机械及车辆冲洗废水暂存于车辆过水池,经沉淀、过滤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机械及车辆冲洗;基坑水经沉砂池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和施工用水。项目运营期医疗废水:化验科废水、手术室废水、传染科废水进行单独预处理消毒后排放至化粪池, (略) 废水、普通门诊废水、室内地面清洁废水共同经化粪池收集后进入自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非医疗废水:食堂废水由隔油池进行处理后排入化粪池,医护、后勤、行政、办公人员的生活污水、停车场地面清洁废水、洗衣房洗涤废水排入化粪池处理后入自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略) 区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出水水质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l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4中1A级排放标准后,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丘北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确保项目产生的污水不对周边地表水产生影响。

(三)加强项目噪声管理。施工阶段选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合理布置施工作业面和安排施工时间,施工运输车辆进出应合理安排时间,尽可能匀速慢行,从源头上控制噪声排放。运营期优先考虑低噪环保设备,使用性能优良的低噪声水泵,污水站水泵电机设置在封闭室内,安装消声器、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合理布设设备安装位置,及时对设备进行检修,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杜绝因设备非正常运转而产生高噪声现象。

(四)加强项目固废管理。施工期项目产生的废弃土石方及建筑垃圾能回用的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用的按规定处置,做好施工期及运营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 (略) 内的生活垃圾收集点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处置;严格区分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对固体医疗垃圾进行消毒、分类收集,暂存于医疗垃圾暂存间,委托具有医疗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定期进行处置,餐厨垃圾、隔油池油泥等采用全密闭专用收集容器,不得随意倾倒、堆放,栅渣、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污泥消毒处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活性炭更 (略) 区内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理。

(五)落实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须先修建围挡,运输车辆应进行车轮清扫后方可进入沿途道路,避免运输扬洒;开挖的土石方应及时清理,避免造成水土流失,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渣应做到及时规范转运处置,在项目的四周设置屏蔽遮挡,避免给周围居民区敏感点的景观造成不良影响。

(六)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污水处理站、生活垃圾暂存间、医疗废弃物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预处理池、隔油池、化粪池、事故池等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门急诊综合楼、医技楼、住院楼、发热门诊、业务管理及保障系统用房、停车场等区域划分为简单防渗区。危废暂存间、医疗废物暂存间、污水处理站的基础必须做重点防渗处理,地面必须为耐腐蚀硬化地面,且表面无裂隙,并设有泄漏液体收集装置,防止液体废物意外泄漏造成无组织溢流渗入地下.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含2013年修改清单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建设及管理,建立健全危废管理制度、管理台账,规范收集危险废物,设专人严格按《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进行管理,贴明显标识,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七)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意识。加强环保设施日常维护管理,确保正常运行,防止污染物非正常排放。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和《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制定环境污染风险防范应急预案,并报州生态环境局丘北分局(以下简称丘北分局)备案,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演练。

三、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

你单位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将环境保护设施纳入施工合同,并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认真落实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项目建成后投入试运行,按规定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施工期工程环境监理须纳入工程监理内容一并实施,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施工期的环境监理和监测工作。施工期环境监理报告和施工期环境监测报告须作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的必备内容之一。

四、严格落实项目建设重大变动重新报批和后评价工作

《报告书》经批准后,如工程的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单位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审批的《报告书》情形的,你单位应当组织生态环境影响的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按规定报备;自《报告书》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项目方开工建设的,《报告书》应重新报送审核。

五、严格落实其他行政许可事项

如项目建设和运行需要取得其他行政许可或办理相关手续的,你单位应按规定办理审批等其他手续后方能开工建设或运行,并结合主管部门意见,进一步完善相关保护措施。

六、依法依规办理排污许可

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定,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办理排污许可。

七、严格落实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责任

请丘北县环境监察大队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责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自主验收监管及日常监督检查。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丘北分局

**日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丘北分局关于丘北县人民医院扩建项目(4号住院楼附属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丘 (略) :

你单位报批的《丘 (略) 扩建项目( (略) 楼附属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丘北县锦屏镇新城区普炭路旁,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24°2"57.666",东经104°9"13.725",建设性质为扩建,项目代码为:2206-*-04-01-*。该项目总用地面积69908.35m2(104.86亩),新增占地约2.16亩,项目总建筑面积79471.09m2,拟建建筑面积24547.57m2,地下建筑面积7325.84m2。主要建设内容:扩建一 (略) 楼(4#住院楼)及相关环保设施,扩建床位500张(扩建后项目区编制床位合计999张)。扩建后科室设置: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皮肤科、精神科(门诊)、传染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疼痛科、重症医学科、医学检验科、病理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健康体检服务等,不涉及放射科及辐射等相关内容。扩建项目总投资11500万元,环保投资570.5万元,占总投资的4.96%。

《丘 (略) 扩建项目( (略) 楼附属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已通过专家评审,经文山州生态环境局丘北分局建设项目环评行政审查审批领导小组会议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二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所述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项目废气污染管理。做好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通过洒水降尘措施减少裸土面施工和运输车辆引起的道路扬尘。污水处理站恶臭通过抽风系统收集至新增活性炭除臭装置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l8466-2005)中“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的要求,由离地2.5m排气口排出,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地下车库采用机械式集中送排风系统排气通风,生活垃圾暂存间和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进行清理及消毒,做到日产日清,减少恶臭产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限值,确保周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稳定达标。

(二)加强项目废水管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现有公共设施收集 (略) 政污水管网;出入口道路清扫废水、施工机械及车辆冲洗废水暂存于车辆过水池,经沉淀、过滤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机械及车辆冲洗;基坑水经沉砂池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和施工用水。项目运营期医疗废水:化验科废水、手术室废水、传染科废水进行单独预处理消毒后排放至化粪池, (略) 废水、普通门诊废水、室内地面清洁废水共同经化粪池收集后进入自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非医疗废水:食堂废水由隔油池进行处理后排入化粪池,医护、后勤、行政、办公人员的生活污水、停车场地面清洁废水、洗衣房洗涤废水排入化粪池处理后入自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略) 区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出水水质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l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4中1A级排放标准后,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丘北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确保项目产生的污水不对周边地表水产生影响。

(三)加强项目噪声管理。施工阶段选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合理布置施工作业面和安排施工时间,施工运输车辆进出应合理安排时间,尽可能匀速慢行,从源头上控制噪声排放。运营期优先考虑低噪环保设备,使用性能优良的低噪声水泵,污水站水泵电机设置在封闭室内,安装消声器、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合理布设设备安装位置,及时对设备进行检修,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杜绝因设备非正常运转而产生高噪声现象。

(四)加强项目固废管理。施工期项目产生的废弃土石方及建筑垃圾能回用的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用的按规定处置,做好施工期及运营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 (略) 内的生活垃圾收集点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处置;严格区分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对固体医疗垃圾进行消毒、分类收集,暂存于医疗垃圾暂存间,委托具有医疗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定期进行处置,餐厨垃圾、隔油池油泥等采用全密闭专用收集容器,不得随意倾倒、堆放,栅渣、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污泥消毒处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活性炭更 (略) 区内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理。

(五)落实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须先修建围挡,运输车辆应进行车轮清扫后方可进入沿途道路,避免运输扬洒;开挖的土石方应及时清理,避免造成水土流失,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渣应做到及时规范转运处置,在项目的四周设置屏蔽遮挡,避免给周围居民区敏感点的景观造成不良影响。

(六)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污水处理站、生活垃圾暂存间、医疗废弃物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预处理池、隔油池、化粪池、事故池等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门急诊综合楼、医技楼、住院楼、发热门诊、业务管理及保障系统用房、停车场等区域划分为简单防渗区。危废暂存间、医疗废物暂存间、污水处理站的基础必须做重点防渗处理,地面必须为耐腐蚀硬化地面,且表面无裂隙,并设有泄漏液体收集装置,防止液体废物意外泄漏造成无组织溢流渗入地下.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含2013年修改清单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建设及管理,建立健全危废管理制度、管理台账,规范收集危险废物,设专人严格按《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进行管理,贴明显标识,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七)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意识。加强环保设施日常维护管理,确保正常运行,防止污染物非正常排放。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和《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制定环境污染风险防范应急预案,并报州生态环境局丘北分局(以下简称丘北分局)备案,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演练。

三、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

你单位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将环境保护设施纳入施工合同,并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认真落实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项目建成后投入试运行,按规定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施工期工程环境监理须纳入工程监理内容一并实施,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施工期的环境监理和监测工作。施工期环境监理报告和施工期环境监测报告须作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的必备内容之一。

四、严格落实项目建设重大变动重新报批和后评价工作

《报告书》经批准后,如工程的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单位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审批的《报告书》情形的,你单位应当组织生态环境影响的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按规定报备;自《报告书》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项目方开工建设的,《报告书》应重新报送审核。

五、严格落实其他行政许可事项

如项目建设和运行需要取得其他行政许可或办理相关手续的,你单位应按规定办理审批等其他手续后方能开工建设或运行,并结合主管部门意见,进一步完善相关保护措施。

六、依法依规办理排污许可

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定,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办理排污许可。

七、严格落实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责任

请丘北县环境监察大队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责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自主验收监管及日常监督检查。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丘北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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