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金品弘辉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东莞市金品弘辉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金品弘辉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麻涌镇广麻大道126号40号楼402室 |
建设单位 | (略) 金品弘辉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东溢丰华创 (略) |
项目概况 | (略) 金品弘辉 (略) (以下简称“本项目”)拟 (略) (略) 麻涌镇广麻大道126号40号楼402室(中心经纬度:北纬23度03分58.799秒,东经113度33分21.837秒),占地面积1793.12m2,建筑面积1793.12m2,总投资1025万元,设置5台全自动连续电镀机(4台1机2线、1台1机1线),配套退镀工序。项目电镀处理通讯连接器66700.8万件/年,外层电镀面积19.9131万平方米/年,总电镀面积78.4054万平方米/年,主要的镀种有:预镀镍、修正镍、镀普镍、镀高温镍、镀铜、镀雾锡、镀亮锡、镀金。项目共有员30人,不在厂内食宿,全年工作300天,生产车间实行1班制,每班8小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生产废水分类收集进入废水收集桶后再进入基地所在厂区设置的废水分类收集池后引入基地电镀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和生活污水进入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收集后通过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气筒高空排放。 3、噪声:采用消声、降噪、隔音措施。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定期清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交由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项目危废暂存区,定期交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根据环保要求,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
公示时间 | **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略) 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环评文件项目概况描述不清,工程分析内容不全,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决定。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金品弘辉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麻涌镇广麻大道126号40号楼402室 |
建设单位 | (略) 金品弘辉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东溢丰华创 (略) |
项目概况 | (略) 金品弘辉 (略) (以下简称“本项目”)拟 (略) (略) 麻涌镇广麻大道126号40号楼402室(中心经纬度:北纬23度03分58.799秒,东经113度33分21.837秒),占地面积1793.12m2,建筑面积1793.12m2,总投资1025万元,设置5台全自动连续电镀机(4台1机2线、1台1机1线),配套退镀工序。项目电镀处理通讯连接器66700.8万件/年,外层电镀面积19.9131万平方米/年,总电镀面积78.4054万平方米/年,主要的镀种有:预镀镍、修正镍、镀普镍、镀高温镍、镀铜、镀雾锡、镀亮锡、镀金。项目共有员30人,不在厂内食宿,全年工作300天,生产车间实行1班制,每班8小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生产废水分类收集进入废水收集桶后再进入基地所在厂区设置的废水分类收集池后引入基地电镀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和生活污水进入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收集后通过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气筒高空排放。 3、噪声:采用消声、降噪、隔音措施。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定期清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交由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项目危废暂存区,定期交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根据环保要求,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
公示时间 | **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略) 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环评文件项目概况描述不清,工程分析内容不全,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决定。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