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金陵海虞热电有限公司替代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常熟金陵海虞热电有限公司替代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环境保护部文件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程序和标准,强化建设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现公开本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要
常熟 (略) (略) (略) 海虞镇江苏常熟新材料产业园海平路31号,原有机组规模为3×90t/h煤粉锅炉+1×C15+1×B12汽轮发电机组。 (略) 西北供热片区用热需求,提高供热的稳定性和可靠性,促进燃煤小锅炉整合关停,提高能效,改善环境,常熟 (略) 关停拆除原有机组,建设替代扩建工程,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为:建设3台180t/h高温超高压循环流化床燃煤锅炉、1台32MW背压机和1台15MW抽背机以及相应辅助配套设施。替代扩建工程为原址改扩建,第一阶段工程于西南侧预留扩建用地建设两台180t/h高温超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配一台15MW抽背式汽轮发电机和一台32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第二阶段于建成试运行六个月后拆除2台90t/h次高温次高压煤粉锅炉及两台机组,并在拆除场地上建设一台180t/h高温超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作为备用。第三台新锅炉建成试运行六个月后拆除剩余一台90t/h次高温次高压煤粉锅炉。目前,三台180t/h高温超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及一台15MW抽背式汽轮发电机、一台32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及全厂配套环保设施已建成。2021年3月,完成了第一阶段的环境保护验收。
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内容:按照项目环评对已建成第三台180t/h循环流化床锅炉及发电供热机组配套废气、废水、噪声及固废污染防治措施进行竣工环保验收。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审批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动情况。项目已落实的环保措施及调试、监测情况如下:
水污染物:
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于厂内尽量回用,回用不完情况下排入常熟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项目排水须满足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其余水质指标应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标准A等级
大气污染物:
采用循环流化床锅炉+SNCR脱硝工艺(预留SCR脱硝空间),通过烟道进入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进入超声波脱硫除尘一体化系统进行脱硫和二级除尘(2座脱硫塔,1用1备),净化后的烟气通过脱硫塔上90m高烟囱(2座烟囱,1用1备)排入大气。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4148-2021)表1中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SO2、NOx及烟尘排放浓度不高于35mg/m3、50mg/m3及10mg/m3)。
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3排放限值。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二级标准限值。。
噪声:
1)选用低噪声设备。
2)在锅炉对空排汽管口、安全阀排汽管道、送风机口均设置消声器。
3)对于碎煤机等高噪声大型设备安装隔声罩。
4)锅炉控制室及主控室设置双层隔音窗,双层门,室顶棚装吸音材料。
5)控制汽机房的开窗面积、减少噪音外逸。
6)确保安装、检修质量,减少管道阀门漏汽所造成的噪音。
7)机组采用滑动参数启动,减少启动时间,减少排气时间。
四周厂界噪声排放限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体废物:
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为灰渣、硫酸铵、原水预处理污泥等一般工业固废及生活垃圾。灰渣、硫酸铵均委托综合利用,污泥均由本工程掺烧、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
本工程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矿物油,危险废物在厂内危废库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建设项目公示内容:
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
验收组意见。
上述文件可直接向(二)所示本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单位索取查阅。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常熟 (略)
联 系 人:张亮
联系地址: (略) 海虞镇江苏常熟新材料产业园海平路31号
联系电话:*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目前正在进行项目的环保验收,现特向公众告示本项目的情况,公示时间为**日至**日(20个工作日)。如果公众对该项目在环境影响方面有任何疑问或建议,或者对该建设项目的环保验收有任何的建议,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建设单位将对所反映情况认真核实,调查属实的意见或建议将认真考虑,确实可行的予以采纳。
常熟 (略)
**日
根据环境保护部文件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程序和标准,强化建设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现公开本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要
常熟 (略) (略) (略) 海虞镇江苏常熟新材料产业园海平路31号,原有机组规模为3×90t/h煤粉锅炉+1×C15+1×B12汽轮发电机组。 (略) 西北供热片区用热需求,提高供热的稳定性和可靠性,促进燃煤小锅炉整合关停,提高能效,改善环境,常熟 (略) 关停拆除原有机组,建设替代扩建工程,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为:建设3台180t/h高温超高压循环流化床燃煤锅炉、1台32MW背压机和1台15MW抽背机以及相应辅助配套设施。替代扩建工程为原址改扩建,第一阶段工程于西南侧预留扩建用地建设两台180t/h高温超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配一台15MW抽背式汽轮发电机和一台32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第二阶段于建成试运行六个月后拆除2台90t/h次高温次高压煤粉锅炉及两台机组,并在拆除场地上建设一台180t/h高温超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作为备用。第三台新锅炉建成试运行六个月后拆除剩余一台90t/h次高温次高压煤粉锅炉。目前,三台180t/h高温超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及一台15MW抽背式汽轮发电机、一台32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及全厂配套环保设施已建成。2021年3月,完成了第一阶段的环境保护验收。
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内容:按照项目环评对已建成第三台180t/h循环流化床锅炉及发电供热机组配套废气、废水、噪声及固废污染防治措施进行竣工环保验收。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审批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动情况。项目已落实的环保措施及调试、监测情况如下:
水污染物:
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于厂内尽量回用,回用不完情况下排入常熟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项目排水须满足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其余水质指标应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标准A等级
大气污染物:
采用循环流化床锅炉+SNCR脱硝工艺(预留SCR脱硝空间),通过烟道进入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进入超声波脱硫除尘一体化系统进行脱硫和二级除尘(2座脱硫塔,1用1备),净化后的烟气通过脱硫塔上90m高烟囱(2座烟囱,1用1备)排入大气。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4148-2021)表1中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SO2、NOx及烟尘排放浓度不高于35mg/m3、50mg/m3及10mg/m3)。
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3排放限值。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二级标准限值。。
噪声:
1)选用低噪声设备。
2)在锅炉对空排汽管口、安全阀排汽管道、送风机口均设置消声器。
3)对于碎煤机等高噪声大型设备安装隔声罩。
4)锅炉控制室及主控室设置双层隔音窗,双层门,室顶棚装吸音材料。
5)控制汽机房的开窗面积、减少噪音外逸。
6)确保安装、检修质量,减少管道阀门漏汽所造成的噪音。
7)机组采用滑动参数启动,减少启动时间,减少排气时间。
四周厂界噪声排放限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体废物:
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为灰渣、硫酸铵、原水预处理污泥等一般工业固废及生活垃圾。灰渣、硫酸铵均委托综合利用,污泥均由本工程掺烧、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
本工程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矿物油,危险废物在厂内危废库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建设项目公示内容:
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
验收组意见。
上述文件可直接向(二)所示本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单位索取查阅。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常熟 (略)
联 系 人:张亮
联系地址: (略) 海虞镇江苏常熟新材料产业园海平路31号
联系电话:*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目前正在进行项目的环保验收,现特向公众告示本项目的情况,公示时间为**日至**日(20个工作日)。如果公众对该项目在环境影响方面有任何疑问或建议,或者对该建设项目的环保验收有任何的建议,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建设单位将对所反映情况认真核实,调查属实的意见或建议将认真考虑,确实可行的予以采纳。
常熟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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