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区墨玉县城南旅游景区提升改造建设项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墨玉县墨玉县产城融合园至现代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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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地区墨玉县城南旅游景区提升改造建设项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墨玉县墨玉县产城融合园至现代产业园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

和田地区墨玉县城南旅游景区提升改造建设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墨玉县墨玉县产城融合园至现代产业园 96137
墨玉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墨玉县文物局) 霍加阿卜杜拉·纳斯尔
2500 600
**
新建
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 5000 平方米旅游景区,新建小型停车场 1 处,旅游公共厕所 2 座及相关附属设施。项目总占地约 * 平方米,其中 5000 平方米旅游景区改造,停车位占地面积约 7668 平方米,停车通道占地面积约 5569.58 平方米,旅游公共厕所面积共 47.52 平方米(2 座),苗木面积约 *.85 平方米,凉亭 4 座,文化标示 7 处(胡杨主题标示、文化标示牌、主题标识牌、树叶标示、书卷标示、七星图、七星阁标示牌),胡杨树根 4 个、景石 2 个等,配套苗木工程、供水、照明工程及其他工程。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采取在经过隔油、过滤等简单处理措施后通过就近排水管网排 (略) 政排水管道
环保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包括建筑垃圾和工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主要是施工过程产生的各种废建筑材料,如碎砖块、水泥块、废木料、工程渣土等;生活垃圾主要是工地内建筑工人产生的废弃物品、食物残渣等。建筑垃圾容易产生扬尘;撒落的泥土容易干燥成尘;生活垃圾易腐烂而孳生蚊蝇、散发恶臭。因此施工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应集中堆放并及时清理,外运到有关部门指定地点
有环保措施:
1、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作方式,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管理,把噪声污染减少到最低程度,如打桩采用静压桩,施工联络方式采用旗帜、无线电通信等方式,严禁使用鸣笛等联络方式。 2、增加消声减振的装置,如在某些施工机械上安装消声罩,对振捣棒等 强噪声源周围适当封闭等。 3、现场的加压泵、电锯、无齿锯、砂轮、空压机、搅拌站等,均应在工地相应方位搭设设备房或操作间,不可露天作业。 4、现场装卸钢模、设备机具时,应轻装慢放,不得随意乱扔发出巨响。 5、如确需夜间施工作业的,必须提前 3 日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并由施工单位公告当地公众。 6、向周围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超过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的,确因技术条件所限,不能通过治理消除环境噪声污染的,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把噪声污染减少到最低程度,并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监督下与受其噪声污染的居民组织和有关单位协商,达成一致后,方可施工
有环保措施:
1、增加苗木种植,选用利于环保、耐活抗旱,易于后期养护的本地树种,加大苗木种植面积。 2、工程方案如不可避免无法选用对环境影响较小的结构形式,可以采用后期可对原状用地进行恢复的方案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

和田地区墨玉县城南旅游景区提升改造建设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墨玉县墨玉县产城融合园至现代产业园 96137
墨玉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墨玉县文物局) 霍加阿卜杜拉·纳斯尔
2500 600
**
新建
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 5000 平方米旅游景区,新建小型停车场 1 处,旅游公共厕所 2 座及相关附属设施。项目总占地约 * 平方米,其中 5000 平方米旅游景区改造,停车位占地面积约 7668 平方米,停车通道占地面积约 5569.58 平方米,旅游公共厕所面积共 47.52 平方米(2 座),苗木面积约 *.85 平方米,凉亭 4 座,文化标示 7 处(胡杨主题标示、文化标示牌、主题标识牌、树叶标示、书卷标示、七星图、七星阁标示牌),胡杨树根 4 个、景石 2 个等,配套苗木工程、供水、照明工程及其他工程。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采取在经过隔油、过滤等简单处理措施后通过就近排水管网排 (略) 政排水管道
环保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包括建筑垃圾和工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主要是施工过程产生的各种废建筑材料,如碎砖块、水泥块、废木料、工程渣土等;生活垃圾主要是工地内建筑工人产生的废弃物品、食物残渣等。建筑垃圾容易产生扬尘;撒落的泥土容易干燥成尘;生活垃圾易腐烂而孳生蚊蝇、散发恶臭。因此施工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应集中堆放并及时清理,外运到有关部门指定地点
有环保措施:
1、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作方式,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管理,把噪声污染减少到最低程度,如打桩采用静压桩,施工联络方式采用旗帜、无线电通信等方式,严禁使用鸣笛等联络方式。 2、增加消声减振的装置,如在某些施工机械上安装消声罩,对振捣棒等 强噪声源周围适当封闭等。 3、现场的加压泵、电锯、无齿锯、砂轮、空压机、搅拌站等,均应在工地相应方位搭设设备房或操作间,不可露天作业。 4、现场装卸钢模、设备机具时,应轻装慢放,不得随意乱扔发出巨响。 5、如确需夜间施工作业的,必须提前 3 日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并由施工单位公告当地公众。 6、向周围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超过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的,确因技术条件所限,不能通过治理消除环境噪声污染的,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把噪声污染减少到最低程度,并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监督下与受其噪声污染的居民组织和有关单位协商,达成一致后,方可施工
有环保措施:
1、增加苗木种植,选用利于环保、耐活抗旱,易于后期养护的本地树种,加大苗木种植面积。 2、工程方案如不可避免无法选用对环境影响较小的结构形式,可以采用后期可对原状用地进行恢复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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