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晟源建材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建筑用石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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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晟源建材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建筑用石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 (略) (略) 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3个工作日(**日至**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翁源县龙仙镇德政路317号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52号窗口。邮编:*
联系电话:0751-*
传真:075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年产30万吨建筑用石改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
建设地点 | (略) 翁源县新江镇上坝村大坝角象形潭上段 |
环评机构 | (略) 科环 (略) |
项目概况 | (略) (略) 翁源县新江镇上坝村大坝角象形潭上段(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E113°47'7.557”,N24°29'1.581〞)扩建年产30万吨建筑用石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项目占地约30000平方米,依托厂区现有的构筑物,新增一条破碎加工生产线,项目工程主要由主体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及环保工程组成。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为废石( (略) (略) 提供),用量约31.8万吨/年,主要生产设备为振动给料机、颚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制砂机、振动筛、碎石整形机、输送带、回收机、筛分跳钛机、摇床、磁选机、压滤机。本项目主要能源消耗为电能,预计用电量约480万kWh/a。项目新增劳动定员13人,运营期年工作300天,每天1班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员工均不在厂区内食宿。 该项目已取得翁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略)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211-*-04-02-*。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洗石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及员工生活污水。洗石废水经压滤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收集后经洗车槽配置的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道路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作作物标准后用于厂区周边绿化,不外排。 2、项目运营期的废气主要为破碎及筛分粉尘、堆场扬尘、物料装卸粉尘、汽车扬尘,均为无组织排放。通过生产区内设置雾炮机喷洒水雾抑尘,原料堆场表面洒水润湿物料降尘,物料堆放过程采用防尘网进行覆盖,在原料出场时喷水降尘,进出车辆轮胎清洗、厂内道路定时洒水等措施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排放。 3、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颚式破碎机、振动筛、圆锥破碎机、回收机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采取基础减震、加强车间隔声和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排放标准要求,即昼间低于60dB(A),夜间低于50dB(A)。 4、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沉淀池沉渣、压滤泥饼、含铁砂石、含硫砂石。生活垃圾和化粪池污泥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沉淀池沉渣和压滤泥饼收集后定期清运外售;含铁砂石、含硫砂石外售硫铁矿选厂。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中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内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项目危险废物的贮存设施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 |
**日
韶关晟源建材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建筑用石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 (略) (略) 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3个工作日(**日至**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翁源县龙仙镇德政路317号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52号窗口。邮编:*
联系电话:0751-*
传真:075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年产30万吨建筑用石改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
建设地点 | (略) 翁源县新江镇上坝村大坝角象形潭上段 |
环评机构 | (略) 科环 (略) |
项目概况 | (略) (略) 翁源县新江镇上坝村大坝角象形潭上段(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E113°47'7.557”,N24°29'1.581〞)扩建年产30万吨建筑用石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项目占地约30000平方米,依托厂区现有的构筑物,新增一条破碎加工生产线,项目工程主要由主体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及环保工程组成。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为废石( (略) (略) 提供),用量约31.8万吨/年,主要生产设备为振动给料机、颚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制砂机、振动筛、碎石整形机、输送带、回收机、筛分跳钛机、摇床、磁选机、压滤机。本项目主要能源消耗为电能,预计用电量约480万kWh/a。项目新增劳动定员13人,运营期年工作300天,每天1班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员工均不在厂区内食宿。 该项目已取得翁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略)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211-*-04-02-*。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洗石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及员工生活污水。洗石废水经压滤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收集后经洗车槽配置的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道路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作作物标准后用于厂区周边绿化,不外排。 2、项目运营期的废气主要为破碎及筛分粉尘、堆场扬尘、物料装卸粉尘、汽车扬尘,均为无组织排放。通过生产区内设置雾炮机喷洒水雾抑尘,原料堆场表面洒水润湿物料降尘,物料堆放过程采用防尘网进行覆盖,在原料出场时喷水降尘,进出车辆轮胎清洗、厂内道路定时洒水等措施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排放。 3、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颚式破碎机、振动筛、圆锥破碎机、回收机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采取基础减震、加强车间隔声和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排放标准要求,即昼间低于60dB(A),夜间低于50dB(A)。 4、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沉淀池沉渣、压滤泥饼、含铁砂石、含硫砂石。生活垃圾和化粪池污泥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沉淀池沉渣和压滤泥饼收集后定期清运外售;含铁砂石、含硫砂石外售硫铁矿选厂。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中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内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项目危险废物的贮存设施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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