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航道提升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询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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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航道提升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询意见公示


根据《国家发改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要求, (略) (略) 开展昌江航道提升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该项目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昌江航道提升工程。
2.项目背景:昌江(姚公渡~吕蒙大桥段)现状航道等级为Ⅴ级,现有凰岗、鱼山2个梯级枢纽,目前航道尺度已经不能适应未来船舶发展需要,两座枢纽经安全评估后,运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较大程度制约水运高质量发展。根据《 (略) 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2021-2050年)》,昌江航道2035年规划为III级航道,2050年规划为II级航道。为早日实现航道规划目标,推进水运高质量发展, (略) (略) 按照《 (略) 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十四五”期部分航道工程建设任务的通知》要求,及时启动了本航道整治工程前期研究工作。从技术上看,航段通过梯级渠化、疏浚工程等,能明显改善该段航道条件,建设Ⅲ级航道在技术上是可行的。
3.主要工程内容:凰岗枢纽改建工程,重建枢纽及建设2000t船闸1座;姚公渡至吕蒙大桥段约77公里航道整治工程,姚公渡大桥、凰岗枢纽闸首桥、鲇鱼山大桥3座未达标桥梁改造工程,以及跨临河建筑物改造、导助航设施、航道配套的服务区及锚地、数字航道及相关信息化工程等。
4.估算总投资: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推荐方案,本工程投资总估算为22.51亿元,建设资金除争取部、省资金补助外,其余部分由地方政府筹措。
二、项目单位
1.单位名称: (略) (略)
2.通讯地址: (略) 东湖区抚河北路249号
3.联系人:肖先生
4.联系电话:*
三、评估单位
1.单位名称: (略) (略)
2.通讯地址: (略) 红谷滩区卧龙 (略) 行政中心西5-332
3.联系人:曹先生
4.联系电话:0791-*
5.Email:*@*q.com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请说明支持和反对的理由及对本项目的意见或建议)?
2.您认为本项目存在的主要社会稳定风险有哪些?您对本项目存在哪些担忧?
3.您认为本项目建设对您的生活有何影响?
4.如果本项目对您产生了较大影响,您有哪些诉求?
5.您认为本项目建设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有哪些?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及可采用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20天内,可以以书面形式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意见反馈给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
(略) (略)
**日

根据《国家发改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要求, (略) (略) 开展昌江航道提升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该项目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昌江航道提升工程。
2.项目背景:昌江(姚公渡~吕蒙大桥段)现状航道等级为Ⅴ级,现有凰岗、鱼山2个梯级枢纽,目前航道尺度已经不能适应未来船舶发展需要,两座枢纽经安全评估后,运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较大程度制约水运高质量发展。根据《 (略) 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2021-2050年)》,昌江航道2035年规划为III级航道,2050年规划为II级航道。为早日实现航道规划目标,推进水运高质量发展, (略) (略) 按照《 (略) 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十四五”期部分航道工程建设任务的通知》要求,及时启动了本航道整治工程前期研究工作。从技术上看,航段通过梯级渠化、疏浚工程等,能明显改善该段航道条件,建设Ⅲ级航道在技术上是可行的。
3.主要工程内容:凰岗枢纽改建工程,重建枢纽及建设2000t船闸1座;姚公渡至吕蒙大桥段约77公里航道整治工程,姚公渡大桥、凰岗枢纽闸首桥、鲇鱼山大桥3座未达标桥梁改造工程,以及跨临河建筑物改造、导助航设施、航道配套的服务区及锚地、数字航道及相关信息化工程等。
4.估算总投资: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推荐方案,本工程投资总估算为22.51亿元,建设资金除争取部、省资金补助外,其余部分由地方政府筹措。
二、项目单位
1.单位名称: (略) (略)
2.通讯地址: (略) 东湖区抚河北路249号
3.联系人:肖先生
4.联系电话:*
三、评估单位
1.单位名称: (略) (略)
2.通讯地址: (略) 红谷滩区卧龙 (略) 行政中心西5-332
3.联系人:曹先生
4.联系电话:0791-*
5.Email:*@*q.com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请说明支持和反对的理由及对本项目的意见或建议)?
2.您认为本项目存在的主要社会稳定风险有哪些?您对本项目存在哪些担忧?
3.您认为本项目建设对您的生活有何影响?
4.如果本项目对您产生了较大影响,您有哪些诉求?
5.您认为本项目建设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有哪些?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及可采用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20天内,可以以书面形式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意见反馈给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
(略)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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