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公示]如东县行政审批局关于2022年12月1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公示]如东县行政审批局关于2022年12月1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受理公示反馈情况:无意见
联系电话:0513-*
通讯地址:如东县掘港镇城中街道泰山路16号
邮 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护栏生产项目 | (略) 如东县掘港街道友谊西路68号 | (略) | 南通 (略) | (略) 成立于**日,主要从事护栏生产、销售。企业拟投资1066万元,在如东县掘港街道友谊西路68号,租赁 (略) 闲置厂房,购置冲床、剪板机、抛丸机、喷涂线等主要设备27台(套),建设护栏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具有年产12万平方米护栏(喷涂面积约24万平方米)的生产能力。 | 本项目焊接、喷砂、抛丸、喷塑、加热流平废气中颗粒物、非*烷总烃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及表3中排放限值要求。喷涂线固化炉燃烧废气中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排放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中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有机废气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中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至如东县东 (略) 集中处理,接管水质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 项目厂界噪声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固废均可有效处置,零排放。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受理公示反馈情况: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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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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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护栏生产项目 | (略) 如东县掘港街道友谊西路68号 | (略) | 南通 (略) | (略) 成立于**日,主要从事护栏生产、销售。企业拟投资1066万元,在如东县掘港街道友谊西路68号,租赁 (略) 闲置厂房,购置冲床、剪板机、抛丸机、喷涂线等主要设备27台(套),建设护栏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具有年产12万平方米护栏(喷涂面积约24万平方米)的生产能力。 | 本项目焊接、喷砂、抛丸、喷塑、加热流平废气中颗粒物、非*烷总烃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及表3中排放限值要求。喷涂线固化炉燃烧废气中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排放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中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有机废气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中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至如东县东 (略) 集中处理,接管水质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 项目厂界噪声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固废均可有效处置,零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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