锂离子电子专用材料――正极材料前驱体(磷酸铁)生产线技改及中试线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锂离子电子专用材料――正极材料前驱体(磷酸铁)生产线技改及中试线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联系地址: (略) 五里牌政府服务中心四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
联系电话:073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锂离子电子专用材料――正极材料前驱体(磷酸铁)生产线技改及中试线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湘阴县湖南湘阴工业园洋沙湖大道北侧 |
建设单位 | 湖南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总投资5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71.5万,用地面积33333平方米。项目为在湖南 (略) 现有场地内利用现有场地和厂房进行改扩建,现有项目的厂房、部分设备、环保设施、辅助工程继续使用,同时改建和新建部分厂房和生产设施设备。主要建设内容为:(1)正极材料前驱体(磷酸铁)生产线技改:主要改造铁原料净化设备、自动控制合成反应系统、自动控制洗涤系统、以天然气为热源的闪蒸干燥系统、废水处理系统,新购回转窑脱水系统、MVR蒸发回收系统、天然气锅炉等。(2)中试线建设:在现有磷酸铁生产车间内规划出两条不同规模(6.3立方及35立方反应规模)的磷酸铁新合成工艺中试线;在现有鸿跃化工201、202车间规划可用于磷酸铁锂废旧电池正极材料中磷、铁、锂的综合回收及原材料精制处理中试线。改扩建完成后可实现年产正极材料前驱体(磷酸铁)2万吨。项目中试线中试期限为三年,于2025年12月结束。改扩建后全厂主要工程包括磷酸铁车间,磷酸铁后处理车间、中试车间一、中试车间二等主体工程,综合办公楼、辅助用房、门房等辅助工程,原料罐区、成品仓库1、成品仓库2、原料仓库1、原料仓库2、锅炉房仓库等储运工程,以及锅炉房、供水、配电等公用工程和配套的环保工程。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施工现场设置围挡、道路硬化、密闭运输、物料覆盖、使用商品混凝土等措施控制大气影响。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的布局施工现场和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控制声环境影响。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倾倒在指定地点、妥善处置。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湘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强厂区的废气收集;强化车间管理及日常监管,定期对设备、管道、阀门等进行维护和管理,杜绝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最大限度减少生产过程中的废气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硫酸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限值。本项目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锅炉燃烧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经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锅炉燃烧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中表3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磷盐制备废气(氨)经过“文丘里管真空吸收+二级氨吸收塔”吸收处理后通过现有项目吹脱塔排气筒(20m,DA002)排放,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限值;闪蒸干燥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经3个布袋除尘器处理之后由3个20m高排气筒(DA003、DA004、DA005)排放,回转窑烧成废气(颗粒物)经回转窑自带旋风收料器+布袋除尘系统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DA006)排放,中试线干燥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之后由20m高排气筒(DA009)排放,闪蒸干燥废气、回转窑烧成废气以及中试线干燥废气执行《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湘环发[2020]6号)中附件一暂未制订行业排放标准的工业炉窑排放限值;成品包装废气(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之后由20m高排气筒(DA007)排放,中试线酸雾废气(硫酸雾)经碱液喷淋系统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DA008)排放,成品包装废气(颗粒物)和中试线酸雾废气(硫酸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限值。 3、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规范建设厂区雨水及污水收集设施。项目运营期生产工艺废水中的纯铵盐体系第一次一段洗涤废水经膜处理回收系统处理得到膜处理回收纯水回用于生产,膜处理回收浓水进入MVR蒸发回收系统处理;高浓母液废水(纯铵盐系)进入文丘里管真空吸收系统吸收氨气后再与膜处理回收浓水一起进入MVR蒸发回收系统处理,得到蒸发回收水回用于生产;MVR蒸发残液、混合盐系第一次一段洗涤废水、高浓母液废水(混合盐系)和纯铵盐系第二次二段洗涤废水,磷酸铁锂废旧电池正极材料综合回收及原材料精制处理中试线工艺废水中的回收锂废水、浆化滤液和MVR蒸发回收尾液,磷酸铁新合成工艺中试线废水中的高浓母液废水和第一次一段洗涤废水等9股废水经厂内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31-2020)的间接排放标准及湘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中较严标准后进入湘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湘江;纯水制备系统浓水、反冲洗废水、酸碱废水和锅炉软水制备废水的主要污染物为含盐量较高,经预处理后可直接排入湘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最终排入湘江;初期雨水进入初期雨水收集池,经厂内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湘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外排到湘江,后期雨水进入园区雨水管网排入湘江;生活污水依托鸿跃电池厂内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湘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最终排入湘江。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生产区、污水处理区、储罐区、原料暂存区等区域的防渗工作,避免由于防渗层破损造成污染物下渗污染地下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跟踪监测地下水质情况,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 4、噪声防治工作。采用工艺先进、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对主要的声源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措施,封闭厂房,强化厂区绿化,加强设备的保养和维修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南厂界噪声达到4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做好固体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并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储存、处置管理台账,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废机油、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废抹布、废手套、废反渗透膜等危险废物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相关要求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铁盐除杂渣,磷盐压滤废渣,除磁铁渣,污水处理站滤渣,布袋收尘渣,废包装袋,炭粉渣,废离子交换树脂等一般固体废物严格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暂存,铁盐除杂渣和磷盐压滤废渣进入污水处理站用于除磷、除氨氮并最终与污水处理站滤渣一起回收外售肥料制造企业;除磁铁渣返回硫酸亚铁溶解池回用;布袋收尘渣、废包装袋、炭粉渣等外售进行综合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交由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6、加强营运期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修订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组织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7、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环保人员,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8、你公司核定的总量指标为:SO2≤2.2t/a、NOx≤7.2t/a、CODcr≤9.3t/a、氨氮≤1.0t/a、总磷≤0.1t/a。 |
联系地址: (略) 五里牌政府服务中心四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
联系电话:073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锂离子电子专用材料――正极材料前驱体(磷酸铁)生产线技改及中试线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湘阴县湖南湘阴工业园洋沙湖大道北侧 |
建设单位 | 湖南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总投资5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71.5万,用地面积33333平方米。项目为在湖南 (略) 现有场地内利用现有场地和厂房进行改扩建,现有项目的厂房、部分设备、环保设施、辅助工程继续使用,同时改建和新建部分厂房和生产设施设备。主要建设内容为:(1)正极材料前驱体(磷酸铁)生产线技改:主要改造铁原料净化设备、自动控制合成反应系统、自动控制洗涤系统、以天然气为热源的闪蒸干燥系统、废水处理系统,新购回转窑脱水系统、MVR蒸发回收系统、天然气锅炉等。(2)中试线建设:在现有磷酸铁生产车间内规划出两条不同规模(6.3立方及35立方反应规模)的磷酸铁新合成工艺中试线;在现有鸿跃化工201、202车间规划可用于磷酸铁锂废旧电池正极材料中磷、铁、锂的综合回收及原材料精制处理中试线。改扩建完成后可实现年产正极材料前驱体(磷酸铁)2万吨。项目中试线中试期限为三年,于2025年12月结束。改扩建后全厂主要工程包括磷酸铁车间,磷酸铁后处理车间、中试车间一、中试车间二等主体工程,综合办公楼、辅助用房、门房等辅助工程,原料罐区、成品仓库1、成品仓库2、原料仓库1、原料仓库2、锅炉房仓库等储运工程,以及锅炉房、供水、配电等公用工程和配套的环保工程。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施工现场设置围挡、道路硬化、密闭运输、物料覆盖、使用商品混凝土等措施控制大气影响。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的布局施工现场和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控制声环境影响。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倾倒在指定地点、妥善处置。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湘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强厂区的废气收集;强化车间管理及日常监管,定期对设备、管道、阀门等进行维护和管理,杜绝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最大限度减少生产过程中的废气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硫酸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限值。本项目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锅炉燃烧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经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锅炉燃烧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中表3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磷盐制备废气(氨)经过“文丘里管真空吸收+二级氨吸收塔”吸收处理后通过现有项目吹脱塔排气筒(20m,DA002)排放,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限值;闪蒸干燥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经3个布袋除尘器处理之后由3个20m高排气筒(DA003、DA004、DA005)排放,回转窑烧成废气(颗粒物)经回转窑自带旋风收料器+布袋除尘系统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DA006)排放,中试线干燥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之后由20m高排气筒(DA009)排放,闪蒸干燥废气、回转窑烧成废气以及中试线干燥废气执行《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湘环发[2020]6号)中附件一暂未制订行业排放标准的工业炉窑排放限值;成品包装废气(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之后由20m高排气筒(DA007)排放,中试线酸雾废气(硫酸雾)经碱液喷淋系统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DA008)排放,成品包装废气(颗粒物)和中试线酸雾废气(硫酸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限值。 3、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规范建设厂区雨水及污水收集设施。项目运营期生产工艺废水中的纯铵盐体系第一次一段洗涤废水经膜处理回收系统处理得到膜处理回收纯水回用于生产,膜处理回收浓水进入MVR蒸发回收系统处理;高浓母液废水(纯铵盐系)进入文丘里管真空吸收系统吸收氨气后再与膜处理回收浓水一起进入MVR蒸发回收系统处理,得到蒸发回收水回用于生产;MVR蒸发残液、混合盐系第一次一段洗涤废水、高浓母液废水(混合盐系)和纯铵盐系第二次二段洗涤废水,磷酸铁锂废旧电池正极材料综合回收及原材料精制处理中试线工艺废水中的回收锂废水、浆化滤液和MVR蒸发回收尾液,磷酸铁新合成工艺中试线废水中的高浓母液废水和第一次一段洗涤废水等9股废水经厂内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31-2020)的间接排放标准及湘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中较严标准后进入湘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湘江;纯水制备系统浓水、反冲洗废水、酸碱废水和锅炉软水制备废水的主要污染物为含盐量较高,经预处理后可直接排入湘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最终排入湘江;初期雨水进入初期雨水收集池,经厂内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湘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外排到湘江,后期雨水进入园区雨水管网排入湘江;生活污水依托鸿跃电池厂内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湘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最终排入湘江。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生产区、污水处理区、储罐区、原料暂存区等区域的防渗工作,避免由于防渗层破损造成污染物下渗污染地下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跟踪监测地下水质情况,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 4、噪声防治工作。采用工艺先进、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对主要的声源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措施,封闭厂房,强化厂区绿化,加强设备的保养和维修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南厂界噪声达到4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做好固体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并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储存、处置管理台账,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废机油、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废抹布、废手套、废反渗透膜等危险废物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相关要求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铁盐除杂渣,磷盐压滤废渣,除磁铁渣,污水处理站滤渣,布袋收尘渣,废包装袋,炭粉渣,废离子交换树脂等一般固体废物严格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暂存,铁盐除杂渣和磷盐压滤废渣进入污水处理站用于除磷、除氨氮并最终与污水处理站滤渣一起回收外售肥料制造企业;除磁铁渣返回硫酸亚铁溶解池回用;布袋收尘渣、废包装袋、炭粉渣等外售进行综合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交由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6、加强营运期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修订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组织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7、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环保人员,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8、你公司核定的总量指标为:SO2≤2.2t/a、NOx≤7.2t/a、CODcr≤9.3t/a、氨氮≤1.0t/a、总磷≤0.1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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