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胆排石片、阑尾消炎片等系列产品生产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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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胆排石片、阑尾消炎片等系列产品生产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利胆排石片、阑尾消炎片等系列产品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略) 西海岸新区松花江路18号国风工业园
建设单位:上海医药集团青岛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青岛蓝诺 (略)
公示时间:**日至**日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松花江路18号国风工业园,利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不新增建筑面积。本项目主要利用现有生产设备生产利胆排石片、阑尾消炎片、卡马西平片、健脑胶囊、坎地沙坦酯胶囊、小儿肺热咳喘颗粒共计6个新产品,同时新增部分设备用于健脑丸、深海龙酒共计2个新产品的生产,主要新增设备包括槽式混合机1台、炼药机1台、制丸机1台、热风循环烘箱3台、丸粒滚筒筛1台、丸剂包衣锅4台、重力选丸机1台、气动灌装机1台、槽型混合机1台、颗粒机1台、真空干燥机1台、板框式过滤机1台、全自动胶囊充填机1台、三维运动混合机1台、铝塑泡罩包装机1台等。项目建成后,本项目具有年产利胆排石片1.25亿片、阑尾消炎片0.72亿片、卡马西平1.96亿片、健脑胶囊0.81亿粒、坎地沙坦酯胶囊0.07亿粒、小儿肺热咳喘颗粒172.8吨、健脑丸2.85亿粒、深海龙酒8万瓶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固废等将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项目设备清洗废水、中药提取过程浓缩冷凝废水、纯水制备系统废水、蒸汽冷凝废水和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进入国风工业园现有污水处理站(主要采用“格栅+调节+UASB+中沉池+A2/O+二沉+砂滤”处理工艺)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镰湾河水质净化厂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要求。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运行过程加强管理,做好分区防渗,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所有生产工序均在密闭厂房内进行。前处理提取车间中药材破碎废气、粉碎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进入旋风收尘器+布袋除尘器+滤筒除尘器处理后,尾气分别经5支15m高排气筒P2~P6排放。中药煎煮工序废气通过密闭管道收集后通过1支25m高的排气筒P11排放。深海龙酒产品生产过程中调配、浸泡工序产生的异味通过车间无组织排放。固体制剂车间喷雾干燥废气通过管道收集后,进入袋式除尘器+旋风除尘器+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支15m高排气筒P12~P14排放。包衣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滤筒式除尘器除尘处理后,通过1支15m高排气筒P15排放。卡马西平片产品生产过程中混料废气、总混废气均通过固体制剂车间D级洁净区空调过滤系统过滤除尘后无组织排放。干燥废气主要为药品异味,通过车间无组织排放。压片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进入设备自带除尘器处理后,通过固体制剂车间D级洁净区空调过滤系统过滤除尘后无组织排放。项目片剂(阑尾消炎片、利胆排石片)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压片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进入设备自带除尘器处理后,然后通过车间D级洁净区空调过滤系统过滤后无组织排放。项目坎地沙坦酯胶囊产品生产过程产生的混料废气、总混废气均通过东瑞车间D级洁净区空调过滤系统过滤除尘后无组织排放。干燥废气主要为药品异味,通过车间无组织排放。项目健脑丸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干燥废气主要为中药异味,通过天然药物车间无组织排放。深海龙酒生产过程中板框压滤、灌装工序废气主要为药酒异味,通过天然药物车间无组织排放。项目P2~P6、P12~P14、P15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要求;P11排气筒中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厂界臭气浓度排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项目排放限值;规范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减少无组织排放,确保厂区内及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限值要求。项目须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要求定期更换布袋等耗材,留存详细的购买、更换、处置台账,台账至少保存3年。(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车间及生产设备须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实验室废液、实验室垃圾(废试剂瓶、沾染试剂的一次性手套、滤纸等)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相应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3座,总面积为62m2),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中药药渣(含滤渣)、除尘器收尘、废布袋及废滤筒、废过滤材料、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100m2),外售综合利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有关要求,设置规范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并加强固体废物分区、分类贮存和管理;规范建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和管理台账,确保可溯源并存档备查。(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我局备案。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对环境污染防范设施和项目依法依规开展安全风险评价评估、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备案验收。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
联系电话:0532-*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略) 西海岸新区双珠路166号2号楼3楼
邮政编码:*
项目名称:利胆排石片、阑尾消炎片等系列产品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略) 西海岸新区松花江路18号国风工业园
建设单位:上海医药集团青岛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青岛蓝诺 (略)
公示时间:**日至**日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松花江路18号国风工业园,利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不新增建筑面积。本项目主要利用现有生产设备生产利胆排石片、阑尾消炎片、卡马西平片、健脑胶囊、坎地沙坦酯胶囊、小儿肺热咳喘颗粒共计6个新产品,同时新增部分设备用于健脑丸、深海龙酒共计2个新产品的生产,主要新增设备包括槽式混合机1台、炼药机1台、制丸机1台、热风循环烘箱3台、丸粒滚筒筛1台、丸剂包衣锅4台、重力选丸机1台、气动灌装机1台、槽型混合机1台、颗粒机1台、真空干燥机1台、板框式过滤机1台、全自动胶囊充填机1台、三维运动混合机1台、铝塑泡罩包装机1台等。项目建成后,本项目具有年产利胆排石片1.25亿片、阑尾消炎片0.72亿片、卡马西平1.96亿片、健脑胶囊0.81亿粒、坎地沙坦酯胶囊0.07亿粒、小儿肺热咳喘颗粒172.8吨、健脑丸2.85亿粒、深海龙酒8万瓶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固废等将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项目设备清洗废水、中药提取过程浓缩冷凝废水、纯水制备系统废水、蒸汽冷凝废水和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进入国风工业园现有污水处理站(主要采用“格栅+调节+UASB+中沉池+A2/O+二沉+砂滤”处理工艺)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镰湾河水质净化厂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要求。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运行过程加强管理,做好分区防渗,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所有生产工序均在密闭厂房内进行。前处理提取车间中药材破碎废气、粉碎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进入旋风收尘器+布袋除尘器+滤筒除尘器处理后,尾气分别经5支15m高排气筒P2~P6排放。中药煎煮工序废气通过密闭管道收集后通过1支25m高的排气筒P11排放。深海龙酒产品生产过程中调配、浸泡工序产生的异味通过车间无组织排放。固体制剂车间喷雾干燥废气通过管道收集后,进入袋式除尘器+旋风除尘器+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支15m高排气筒P12~P14排放。包衣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滤筒式除尘器除尘处理后,通过1支15m高排气筒P15排放。卡马西平片产品生产过程中混料废气、总混废气均通过固体制剂车间D级洁净区空调过滤系统过滤除尘后无组织排放。干燥废气主要为药品异味,通过车间无组织排放。压片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进入设备自带除尘器处理后,通过固体制剂车间D级洁净区空调过滤系统过滤除尘后无组织排放。项目片剂(阑尾消炎片、利胆排石片)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压片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进入设备自带除尘器处理后,然后通过车间D级洁净区空调过滤系统过滤后无组织排放。项目坎地沙坦酯胶囊产品生产过程产生的混料废气、总混废气均通过东瑞车间D级洁净区空调过滤系统过滤除尘后无组织排放。干燥废气主要为药品异味,通过车间无组织排放。项目健脑丸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干燥废气主要为中药异味,通过天然药物车间无组织排放。深海龙酒生产过程中板框压滤、灌装工序废气主要为药酒异味,通过天然药物车间无组织排放。项目P2~P6、P12~P14、P15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要求;P11排气筒中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厂界臭气浓度排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项目排放限值;规范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减少无组织排放,确保厂区内及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限值要求。项目须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要求定期更换布袋等耗材,留存详细的购买、更换、处置台账,台账至少保存3年。(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车间及生产设备须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实验室废液、实验室垃圾(废试剂瓶、沾染试剂的一次性手套、滤纸等)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相应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3座,总面积为62m2),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中药药渣(含滤渣)、除尘器收尘、废布袋及废滤筒、废过滤材料、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100m2),外售综合利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有关要求,设置规范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并加强固体废物分区、分类贮存和管理;规范建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和管理台账,确保可溯源并存档备查。(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我局备案。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对环境污染防范设施和项目依法依规开展安全风险评价评估、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备案验收。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
联系电话:0532-*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略) 西海岸新区双珠路166号2号楼3楼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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