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别化聚苯硫醚纤维中试研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差别化聚苯硫醚纤维中试研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福耐丝(泉州) (略) 对“差别化聚苯硫醚纤维中试研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差别化聚苯硫醚纤维中试研发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泉港区前黄镇三朱村驿峰西路499号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 (略) 泉港区普安工业区驿峰西路东北侧领亿新材料工业园区内1#厂房,租赁厂房面积1700平方米,主要购置打饼机、处理机、混合罐、甩干机、开松机、烘干机等主要设备20余台,本项目的主要产品为改性高分子纤维聚苯硫醚(改性PPS),主要用于工业滤料、高性能防护服原材料的性能改进。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耐丝(泉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
联系人:王博士 联系方式:*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①准备阶段:研究有关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规划、功能区划、技术导则、相关标准、建设项目等相关的技术资料;初步的工程分析:明确建设项目的工程组成、主要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区的环境现状调查;明确评价重点。
②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研究分析,进行充分的环境现状调查、监测并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根据源强和环境质量现状材料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并开展公众参与调查;提出减污的环境管理和工程措施,分析方案的合理性。
③报告编制阶段: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资料、数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确定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给出评价结论和提出进一步减缓环境影响的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选址以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 (略) 或承担评价工作的单位联系,提交公众意见表并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福耐丝(泉州) (略) 对“差别化聚苯硫醚纤维中试研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差别化聚苯硫醚纤维中试研发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泉港区前黄镇三朱村驿峰西路499号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 (略) 泉港区普安工业区驿峰西路东北侧领亿新材料工业园区内1#厂房,租赁厂房面积1700平方米,主要购置打饼机、处理机、混合罐、甩干机、开松机、烘干机等主要设备20余台,本项目的主要产品为改性高分子纤维聚苯硫醚(改性PPS),主要用于工业滤料、高性能防护服原材料的性能改进。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耐丝(泉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
联系人:王博士 联系方式:*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①准备阶段:研究有关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规划、功能区划、技术导则、相关标准、建设项目等相关的技术资料;初步的工程分析:明确建设项目的工程组成、主要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区的环境现状调查;明确评价重点。
②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研究分析,进行充分的环境现状调查、监测并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根据源强和环境质量现状材料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并开展公众参与调查;提出减污的环境管理和工程措施,分析方案的合理性。
③报告编制阶段: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资料、数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确定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给出评价结论和提出进一步减缓环境影响的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选址以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 (略) 或承担评价工作的单位联系,提交公众意见表并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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