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古塘路和金工大道沿线环境整治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关于古塘路和金工大道沿线环境整治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吉发(基)〔2022〕437号
关于古塘路和金工大道沿线环境整治提升
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吉水县 (略) :
报来《关于恳请批复古塘路和金工大道沿线环境整治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为更 (略) “三看”流动现场会,根据县城镇规划要求,项目建设是必要的。原则同意古塘路和金工大道沿线环境整治提升工程项目(项目代码:XXXXX)。
二、项目建设性质:改建。
三、项目建设地点:金工大道和古塘路等。
四、项目建设单位及法人代表: 吉水县 (略) ,法人代表:陈福平。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对金工大道、古塘路等路段(总计2000米范围内)进行绿化提升、人行道修复、草坪修整、党建宣传等。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80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配套。
七、本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1年。在本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本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延期最多只能一次且最长不得超过一年。项目在本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请接此批复后,按规定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并同步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节能审查、环评等手续,争取早日开工,尽快发挥投资效益。
**日
抄送: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 、县生态环境局
吉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日印发
吉发(基)〔2022〕437号
关于古塘路和金工大道沿线环境整治提升
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吉水县 (略) :
报来《关于恳请批复古塘路和金工大道沿线环境整治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为更 (略) “三看”流动现场会,根据县城镇规划要求,项目建设是必要的。原则同意古塘路和金工大道沿线环境整治提升工程项目(项目代码:XXXXX)。
二、项目建设性质:改建。
三、项目建设地点:金工大道和古塘路等。
四、项目建设单位及法人代表: 吉水县 (略) ,法人代表:陈福平。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对金工大道、古塘路等路段(总计2000米范围内)进行绿化提升、人行道修复、草坪修整、党建宣传等。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80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配套。
七、本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1年。在本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本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延期最多只能一次且最长不得超过一年。项目在本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请接此批复后,按规定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并同步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节能审查、环评等手续,争取早日开工,尽快发挥投资效益。
**日
抄送: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 、县生态环境局
吉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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