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高新区环保局关于2022年12月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昌吉高新区环保局关于2022年12月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
通讯地址: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 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新疆大黔贵 (略) 年产10万吨水溶肥料建设项目 | 新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新疆大黔贵 (略) | 本项目位于新疆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理位置中心坐标为E87°00′13.606″,N44°06′31.307″。厂区北侧为新疆 (略) ,西侧为新疆华爱康 (略) 及新疆云展 (略) ,南侧为空地,东侧为养殖场和昌吉棉花收购站。 | (一)拟建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委托吸污车清运至昌吉高新海天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液态水溶肥生产线计量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粉尘,计量工序上方设置1个集气罩,产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引风机引至脉冲袋式除尘器,经处理后由排气筒DA001排放。固态水溶肥生产线的计量、掺混、筛分、包装工序会产生粉尘,计量、掺混、筛分、包装工序上方共设置8个集气罩,产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引风机引至脉冲袋式除尘器,经处理后由排气筒DA002、DA003排放。原料及产品堆放产生的恶臭通过加强车间通风,种植绿化,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等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三)运营期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厂界噪声强度经减振降噪后需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拟建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园区生活垃圾中转站;产生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包装物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区,外售物资回收单位;过滤残渣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五)认真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各项环保措施,加强环境监督管理,各项环保设施有效运转,保证各项污染物排放符合相关环境质量标准限值要求。 | |
2 | 须晶增韧技术在铝产业结构陶瓷内衬上的应用与产业化 | 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略) 立恩高 (略) | 拟建项目位于新疆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 (略) 昌吉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地理位置中心坐标为东经87°02′39.295″,44°06′56.543″。厂区南侧、北侧、西侧均为高新技术 (略) 昌吉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同类型厂房,东侧为园区道路。 | (一)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排放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高新技术 (略) 政管网,后排入昌吉高新海天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项目浇注料生产线中配料、投料、包装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预制件生产线中配料、投料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共设置5个集气罩,产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引风机引至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DA001排放。 (三)运营期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厂界噪声强度经减振降噪后需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园区生活垃圾中转站;粉尘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废包装物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区,外售物资回收单位;沉淀池沉渣、车间泥浆 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不合格品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区,定期外售物资单位;废机油、废机油桶妥善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认真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各项环保措施,加强环境监督管理,各项环保设施有效运转,保证各项污染物排放符合相关环境质量标准限值要求。 | |
3 | 昌吉州地区废旧汽车回收拆解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建设项目 | 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昌吉州中再生 (略) | 本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E87°02′9.013",N44°06′13.226"。 | (一)运营期本项目地面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园区管网排入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二)运营期预处理平台废油液抽取废气采用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危废暂存间挥发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无组织有机废气,应设置抽排风系统,保持车间通风。拆解车间拆解、切割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无组织粉尘密闭车间自然沉降。 (三)运营期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音措施,厂界噪声需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理。危险废物:废油液、废铅酸蓄电池及电解液、废液化气罐、废机油滤清器、尾气净化装置、废电容器、废制动衬片、电路板及电子元器件、废制冷剂、含油污泥、废电气开关、废油箱、废活性炭等,危废暂存间进行防渗处理,同时分类配备危险品储存容器,暂存于危废暂存间, (略) 回收处理。一般工业固废:①可回收利用固废(产品):发动机、保险杠、变速器、前后桥、方向盘、散热器、车门、轮胎及其他橡胶制品、塑料(仪表盘)、车身、消声器、悬架、废电线电缆、螺丝、轴承、座椅、玻璃、安全带、内饰、废安全气囊(引爆后)、锂电池(动力蓄电池)、车架、前后叉等,出售给相关物资回收单位进行回收利用。②不可回收利用固废:不可利用材料(碎玻璃、碎塑料、碎橡胶等)、废含油抹布以及含油手套以及除尘器回收灰等,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生活垃圾:设置生活垃圾箱收集后,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认真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各项环保措施,加强环境监督管理,各项环保设施有效运转,保证各项污染物排放符合相关环境质量标准限值要求。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
通讯地址: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 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新疆大黔贵 (略) 年产10万吨水溶肥料建设项目 | 新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新疆大黔贵 (略) | 本项目位于新疆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理位置中心坐标为E87°00′13.606″,N44°06′31.307″。厂区北侧为新疆 (略) ,西侧为新疆华爱康 (略) 及新疆云展 (略) ,南侧为空地,东侧为养殖场和昌吉棉花收购站。 | (一)拟建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委托吸污车清运至昌吉高新海天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液态水溶肥生产线计量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粉尘,计量工序上方设置1个集气罩,产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引风机引至脉冲袋式除尘器,经处理后由排气筒DA001排放。固态水溶肥生产线的计量、掺混、筛分、包装工序会产生粉尘,计量、掺混、筛分、包装工序上方共设置8个集气罩,产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引风机引至脉冲袋式除尘器,经处理后由排气筒DA002、DA003排放。原料及产品堆放产生的恶臭通过加强车间通风,种植绿化,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等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三)运营期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厂界噪声强度经减振降噪后需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拟建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园区生活垃圾中转站;产生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包装物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区,外售物资回收单位;过滤残渣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五)认真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各项环保措施,加强环境监督管理,各项环保设施有效运转,保证各项污染物排放符合相关环境质量标准限值要求。 | |
2 | 须晶增韧技术在铝产业结构陶瓷内衬上的应用与产业化 | 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略) 立恩高 (略) | 拟建项目位于新疆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 (略) 昌吉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地理位置中心坐标为东经87°02′39.295″,44°06′56.543″。厂区南侧、北侧、西侧均为高新技术 (略) 昌吉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同类型厂房,东侧为园区道路。 | (一)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排放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高新技术 (略) 政管网,后排入昌吉高新海天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项目浇注料生产线中配料、投料、包装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预制件生产线中配料、投料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共设置5个集气罩,产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引风机引至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DA001排放。 (三)运营期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厂界噪声强度经减振降噪后需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园区生活垃圾中转站;粉尘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废包装物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区,外售物资回收单位;沉淀池沉渣、车间泥浆 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不合格品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区,定期外售物资单位;废机油、废机油桶妥善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认真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各项环保措施,加强环境监督管理,各项环保设施有效运转,保证各项污染物排放符合相关环境质量标准限值要求。 | |
3 | 昌吉州地区废旧汽车回收拆解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建设项目 | 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昌吉州中再生 (略) | 本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E87°02′9.013",N44°06′13.226"。 | (一)运营期本项目地面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园区管网排入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二)运营期预处理平台废油液抽取废气采用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危废暂存间挥发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无组织有机废气,应设置抽排风系统,保持车间通风。拆解车间拆解、切割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无组织粉尘密闭车间自然沉降。 (三)运营期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音措施,厂界噪声需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理。危险废物:废油液、废铅酸蓄电池及电解液、废液化气罐、废机油滤清器、尾气净化装置、废电容器、废制动衬片、电路板及电子元器件、废制冷剂、含油污泥、废电气开关、废油箱、废活性炭等,危废暂存间进行防渗处理,同时分类配备危险品储存容器,暂存于危废暂存间, (略) 回收处理。一般工业固废:①可回收利用固废(产品):发动机、保险杠、变速器、前后桥、方向盘、散热器、车门、轮胎及其他橡胶制品、塑料(仪表盘)、车身、消声器、悬架、废电线电缆、螺丝、轴承、座椅、玻璃、安全带、内饰、废安全气囊(引爆后)、锂电池(动力蓄电池)、车架、前后叉等,出售给相关物资回收单位进行回收利用。②不可回收利用固废:不可利用材料(碎玻璃、碎塑料、碎橡胶等)、废含油抹布以及含油手套以及除尘器回收灰等,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生活垃圾:设置生活垃圾箱收集后,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认真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各项环保措施,加强环境监督管理,各项环保设施有效运转,保证各项污染物排放符合相关环境质量标准限值要求。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