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优然牧业有限责任公司3000头现代牧业科技示范园区(陈刘)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公示
合肥优然牧业有限责任公司3000头现代牧业科技示范园区(陈刘)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公示
合肥 (略) 3000头现代牧业科技示范园区(陈刘)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公示
发布于:** 14:18:01
合肥 (略) (略) 环协环境规 (略) 编制《合肥 (略) 3000头现代牧业科技示范园区(陈刘)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工作已经完成,现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后评价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一、基本情况:
合肥伊利 (略) (曾用名)是一家从事动物饲养、动物销售、副 (略) ,成立于2010年1月;后于2016年更名为合肥 (略) 。公司 (略) (略) 长丰县造*乡,注册资本为13800万人民币,下设宋岗、陈刘两座牧场, (略) (略) 大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两座牧场 (略) (略) 长丰县造*乡,四周交通便利,当地主要以农业种植为主。其中陈刘牧 (略) 长丰县造*乡陈刘村,总占地约420亩。
2010年7月,企业取得了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 (略) (略) 新建3000头现代牧业科技示范园区(陈刘)项目备案复函》(发改服[2010]37号)。
2011年7 (略) 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编制完成的《合肥伊利 (略) 新建3000头现代牧业科技示范园区(陈刘)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取 (略) 环境保护局的环评批复(环建审[2011]309号)。
2013年10月, (略) 环境保护局以“合肥伊利 (略) 新建3000头现代牧业科技示范园区(陈刘)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意见的函”(合环验[2013]240号)批复验收合格,合肥 (略) 3000头现代牧业科技示范园区(陈刘)项目(以下简称陈刘牧场)正式投入运营。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排污许可证的管理要求,陈刘牧场属于登记管理,企业已于**日进行了登记,并取得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44J001W。
截至目前陈刘牧场已投产运营9年多。为了减小项目运营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响应国家环境保护规定,自投产运营以来,建设单位按时开展例行监测,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等工作。
自投产以来,合肥 (略) 3000头现代牧业科技示范园区(陈刘)项目的生产规模和生产工艺未发生变化,目前对污染防治措施进行进一步优化,与环评及验收阶段相比发生了变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本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未发生变化,污染防治措施优化且粪污资源化利用得到了提高,因此,项目发生的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37号)中环境影响后评价制度的适用范围,“第三条 下列建设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情形的,应当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一)水利、水电、采掘、港口、铁路行业中实际环境影响程度和范围较大,且主要环境影响在项目建成运行一定时期后逐步显现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行业中穿越重要生态环境敏感区的建设项目;(二)冶金、石化和化工行业中有重大环境风险,建设地点敏感,且持续排放重金属或者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三)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为应当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的其他建设项目。第十三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其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者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执行,不适用本办法。”
本项目属于畜牧业,且已正式运营9年,不属于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37号)第三条(一)、(二)涉及的行业,与环评阶段相比发生了变动,但不属于重大变动。根据最新的《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农办牧[2020]23号)“已获得环评批复的规模养殖场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如需将粪污处理由达标排放(含按农田灌溉水标准排放)变更为资源化利用(不含商业化沼气工程和商品有机肥生产),在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前变更的,按照非重大变动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在竣工环保验收后变更的,按照改建项目依法开展环评”本项目在竣工环保验收后变更,由于对照《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不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的相关要求,经咨询审批环境保护报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环境保护局)及当地的环保监管单位(长丰县生态环境分局),认为可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因此,合肥 (略) 于** (略) 环协环境规 (略) 承担“合肥 (略) 3000头现代牧业科技示范园区(陈刘)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我单位接到评价工作后,成立了项目工作组,在现场踏勘和收集研读有关项目资料和文件的基础上,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环境保护标准和后评价相关管理办法,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要求,并按技术审查意见,编制完成《合肥 (略) 3000头现代牧业科技示范园区(陈刘)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
二、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全文的网络链接
《合肥 (略) 3000头现代牧业科技示范园区(陈刘)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下载链接:
链接:http://**
提取码:67xn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合肥 (略)
联系人:段云鹏
联系电话:*
评价机构名称: (略) 环协环境规 (略)
信函地址: (略) 高新区创新产业园二期F6栋5层
联系电话:*
联系人:李总
邮箱:*@*q.com
该公示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公众可以通过电话 (略) 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合肥 (略) 3000头现代牧业科技示范园区(陈刘)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公示
发布于:** 14:18:01
合肥 (略) (略) 环协环境规 (略) 编制《合肥 (略) 3000头现代牧业科技示范园区(陈刘)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工作已经完成,现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后评价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一、基本情况:
合肥伊利 (略) (曾用名)是一家从事动物饲养、动物销售、副 (略) ,成立于2010年1月;后于2016年更名为合肥 (略) 。公司 (略) (略) 长丰县造*乡,注册资本为13800万人民币,下设宋岗、陈刘两座牧场, (略) (略) 大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两座牧场 (略) (略) 长丰县造*乡,四周交通便利,当地主要以农业种植为主。其中陈刘牧 (略) 长丰县造*乡陈刘村,总占地约420亩。
2010年7月,企业取得了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 (略) (略) 新建3000头现代牧业科技示范园区(陈刘)项目备案复函》(发改服[2010]37号)。
2011年7 (略) 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编制完成的《合肥伊利 (略) 新建3000头现代牧业科技示范园区(陈刘)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取 (略) 环境保护局的环评批复(环建审[2011]309号)。
2013年10月, (略) 环境保护局以“合肥伊利 (略) 新建3000头现代牧业科技示范园区(陈刘)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意见的函”(合环验[2013]240号)批复验收合格,合肥 (略) 3000头现代牧业科技示范园区(陈刘)项目(以下简称陈刘牧场)正式投入运营。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排污许可证的管理要求,陈刘牧场属于登记管理,企业已于**日进行了登记,并取得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44J001W。
截至目前陈刘牧场已投产运营9年多。为了减小项目运营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响应国家环境保护规定,自投产运营以来,建设单位按时开展例行监测,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等工作。
自投产以来,合肥 (略) 3000头现代牧业科技示范园区(陈刘)项目的生产规模和生产工艺未发生变化,目前对污染防治措施进行进一步优化,与环评及验收阶段相比发生了变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本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未发生变化,污染防治措施优化且粪污资源化利用得到了提高,因此,项目发生的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37号)中环境影响后评价制度的适用范围,“第三条 下列建设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情形的,应当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一)水利、水电、采掘、港口、铁路行业中实际环境影响程度和范围较大,且主要环境影响在项目建成运行一定时期后逐步显现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行业中穿越重要生态环境敏感区的建设项目;(二)冶金、石化和化工行业中有重大环境风险,建设地点敏感,且持续排放重金属或者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三)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为应当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的其他建设项目。第十三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其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者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执行,不适用本办法。”
本项目属于畜牧业,且已正式运营9年,不属于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37号)第三条(一)、(二)涉及的行业,与环评阶段相比发生了变动,但不属于重大变动。根据最新的《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农办牧[2020]23号)“已获得环评批复的规模养殖场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如需将粪污处理由达标排放(含按农田灌溉水标准排放)变更为资源化利用(不含商业化沼气工程和商品有机肥生产),在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前变更的,按照非重大变动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在竣工环保验收后变更的,按照改建项目依法开展环评”本项目在竣工环保验收后变更,由于对照《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不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的相关要求,经咨询审批环境保护报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环境保护局)及当地的环保监管单位(长丰县生态环境分局),认为可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因此,合肥 (略) 于** (略) 环协环境规 (略) 承担“合肥 (略) 3000头现代牧业科技示范园区(陈刘)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我单位接到评价工作后,成立了项目工作组,在现场踏勘和收集研读有关项目资料和文件的基础上,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环境保护标准和后评价相关管理办法,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要求,并按技术审查意见,编制完成《合肥 (略) 3000头现代牧业科技示范园区(陈刘)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
二、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全文的网络链接
《合肥 (略) 3000头现代牧业科技示范园区(陈刘)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下载链接:
链接:http://**
提取码:67xn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合肥 (略)
联系人:段云鹏
联系电话:*
评价机构名称: (略) 环协环境规 (略)
信函地址: (略) 高新区创新产业园二期F6栋5层
联系电话:*
联系人:李总
邮箱:*@*q.com
该公示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公众可以通过电话 (略) 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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