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红寺堡区大河乡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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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红寺堡区大河乡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大河乡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审批红寺堡区大河乡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红大政发〔2022〕95号)及相关资料收悉。项目代码:2210-*-20-01-*。根据《红寺堡区2022年调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红党农发〔2022〕10号)《红寺堡区2022年调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红党农发〔2022〕11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该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大河乡石炭沟村、石坡子村和红崖村公共基础设施服务功能,美化提升村容村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提升群众生活幸福指数,助力乡村振兴,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

二、项目建设地点

大河乡石炭沟村、石坡子村、红崖村。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人行钢桥2座,路面硬化101㎡,跨渠盖板24m,减速带29.5m,波形梁钢护栏48m,桥台护坡26m3,太阳能照明设施8个;路肩硬化1165.2㎡,道牙12m,树框237个,挡土墙112m;人行道道砖铺装574.7㎡,道牙83.9m,树框36个,草坪砖护坡12.6㎡;场地硬化2069㎡、清理土方及垃圾6630m3。

四、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概算总投资91.5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6.32万元,其他费用5.18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衔接补助资金。

五、项目建设工期

2022年10月至2022年12月。

六、几点要求

(一)按照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开工前各项前期工作,落实资金后争取尽快开工建设,早日发挥投资效益。

(二)严格控制投资概算,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如确需进行调整的,及时报告我局。

(三)项目建设单位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四)项目开工建设后,每月按时向我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及投资完成情况。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项目建成后,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红寺堡区大河乡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定概算表



(略)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红寺堡区大河乡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建设项目

初步设计审定概算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概算价值(万元)

建筑工程

设备及安装工程

其他费用

合计

工程费用

86.32



86.32

1

人行钢桥及附属工程

22.89



22.89

2

路肩硬化

23.32



23.32

3

人行道铺装

11.52



11.52

4

其他工程

28.59



28.59

其他费用



5.18

5.18

1

建设工程监理费



1.73

1.73

2

设计费(含初步设计及施工图)



2.16

2.16

3

清单及控制价编审费



0.43

0.43

4

结算编审费



0.43

0.43

5

决算编审费



0.43

0.43

项目总投资

86.32


5.18

91.50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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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乡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审批红寺堡区大河乡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红大政发〔2022〕95号)及相关资料收悉。项目代码:2210-*-20-01-*。根据《红寺堡区2022年调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红党农发〔2022〕10号)《红寺堡区2022年调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红党农发〔2022〕11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该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大河乡石炭沟村、石坡子村和红崖村公共基础设施服务功能,美化提升村容村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提升群众生活幸福指数,助力乡村振兴,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

二、项目建设地点

大河乡石炭沟村、石坡子村、红崖村。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人行钢桥2座,路面硬化101㎡,跨渠盖板24m,减速带29.5m,波形梁钢护栏48m,桥台护坡26m3,太阳能照明设施8个;路肩硬化1165.2㎡,道牙12m,树框237个,挡土墙112m;人行道道砖铺装574.7㎡,道牙83.9m,树框36个,草坪砖护坡12.6㎡;场地硬化2069㎡、清理土方及垃圾6630m3。

四、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概算总投资91.5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6.32万元,其他费用5.18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衔接补助资金。

五、项目建设工期

2022年10月至2022年12月。

六、几点要求

(一)按照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开工前各项前期工作,落实资金后争取尽快开工建设,早日发挥投资效益。

(二)严格控制投资概算,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如确需进行调整的,及时报告我局。

(三)项目建设单位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四)项目开工建设后,每月按时向我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及投资完成情况。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项目建成后,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红寺堡区大河乡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定概算表



(略)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红寺堡区大河乡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建设项目

初步设计审定概算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概算价值(万元)

建筑工程

设备及安装工程

其他费用

合计

工程费用

86.32



86.32

1

人行钢桥及附属工程

22.89



22.89

2

路肩硬化

23.32



23.32

3

人行道铺装

11.52



11.52

4

其他工程

28.59



28.59

其他费用



5.18

5.18

1

建设工程监理费



1.73

1.73

2

设计费(含初步设计及施工图)



2.16

2.16

3

清单及控制价编审费



0.43

0.43

4

结算编审费



0.43

0.43

5

决算编审费



0.43

0.43

项目总投资

86.32


5.18

9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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