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新批准柘荣县医院异地新建项目传染楼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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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新批准柘荣县医院异地新建项目传染楼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

  你单位《关于重新申请审 (略) 异地新建项目传染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柘医〔2022〕67号)及相关附件收悉。 (略) 异地新建项目经我局柘发改审批〔2018〕47号、柘发改审批〔2022〕7号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关于印发<发热门诊设置管理规范>、<新冠肺炎 (略) 设置管理规范>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1〕80号)、《关于请 (略) 、传染病区(感染性疾病科)建设需求情况的通知》及柘荣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研 (略) 异地新建项目传染楼、发热门诊楼建设有关事宜的纪要》(〔2021〕47号)、柘荣县卫生健康局《关 (略) 异地新建项目传染楼建设增加投资规模事宜的党组会议纪要》文件精神,经研究,由于该项目初步设计的投资概算超过经批准的原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10%,应再次审批项目单位重新报送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柘荣县城郊乡赤岭村兰尾洋墩。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8720平方米,主要新建传染楼建筑面积6200平方米、发热门诊楼建筑面积2100平方米、高压氧舱建筑面积420平方米。配套医疗设备、道路工程、绿化工程、电气工程等附属设施。

  三、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7136万元。建设资金由业主单位自筹解决。

  四、建设工期:28个月。

  五、其他

  1、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根据柘荣县人民政府《关 (略) 异地新建项目社会风险评估报告的批复》(柘政综〔2018〕58号文件)同意该项目建设社会稳定风险为低风险的评估意见,项目单位要采取措施保障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施工、消防安全,并减少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2、项目招投标:该 (略) 发改委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文件执行,请严格按照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3、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4、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环保、消防、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

  5、工程建设应严格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资本金制、工程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廉政责任制的要求执行。

  6、原柘发改审批〔2018〕47号传染楼部分建设内容以及原柘发改审批〔2022〕7号批复文件作废。

  请据此批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按规定程序报批。

  柘荣县发展和改革局

  **日 

 (此件主动公开)

(略) :

  你单位《关于重新申请审 (略) 异地新建项目传染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柘医〔2022〕67号)及相关附件收悉。 (略) 异地新建项目经我局柘发改审批〔2018〕47号、柘发改审批〔2022〕7号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关于印发<发热门诊设置管理规范>、<新冠肺炎 (略) 设置管理规范>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1〕80号)、《关于请 (略) 、传染病区(感染性疾病科)建设需求情况的通知》及柘荣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研 (略) 异地新建项目传染楼、发热门诊楼建设有关事宜的纪要》(〔2021〕47号)、柘荣县卫生健康局《关 (略) 异地新建项目传染楼建设增加投资规模事宜的党组会议纪要》文件精神,经研究,由于该项目初步设计的投资概算超过经批准的原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10%,应再次审批项目单位重新报送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柘荣县城郊乡赤岭村兰尾洋墩。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8720平方米,主要新建传染楼建筑面积6200平方米、发热门诊楼建筑面积2100平方米、高压氧舱建筑面积420平方米。配套医疗设备、道路工程、绿化工程、电气工程等附属设施。

  三、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7136万元。建设资金由业主单位自筹解决。

  四、建设工期:28个月。

  五、其他

  1、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根据柘荣县人民政府《关 (略) 异地新建项目社会风险评估报告的批复》(柘政综〔2018〕58号文件)同意该项目建设社会稳定风险为低风险的评估意见,项目单位要采取措施保障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施工、消防安全,并减少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2、项目招投标:该 (略) 发改委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文件执行,请严格按照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3、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4、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环保、消防、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

  5、工程建设应严格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资本金制、工程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廉政责任制的要求执行。

  6、原柘发改审批〔2018〕47号传染楼部分建设内容以及原柘发改审批〔2022〕7号批复文件作废。

  请据此批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按规定程序报批。

  柘荣县发展和改革局

  **日 

 (此件主动公开)

(略) :

  你单位《关于重新申请审 (略) 异地新建项目传染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柘医〔2022〕67号)及相关附件收悉。 (略) 异地新建项目经我局柘发改审批〔2018〕47号、柘发改审批〔2022〕7号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关于印发<发热门诊设置管理规范>、<新冠肺炎 (略) 设置管理规范>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1〕80号)、《关于请 (略) 、传染病区(感染性疾病科)建设需求情况的通知》及柘荣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研 (略) 异地新建项目传染楼、发热门诊楼建设有关事宜的纪要》(〔2021〕47号)、柘荣县卫生健康局《关 (略) 异地新建项目传染楼建设增加投资规模事宜的党组会议纪要》文件精神,经研究,由于该项目初步设计的投资概算超过经批准的原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10%,应再次审批项目单位重新报送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柘荣县城郊乡赤岭村兰尾洋墩。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8720平方米,主要新建传染楼建筑面积6200平方米、发热门诊楼建筑面积2100平方米、高压氧舱建筑面积420平方米。配套医疗设备、道路工程、绿化工程、电气工程等附属设施。

  三、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7136万元。建设资金由业主单位自筹解决。

  四、建设工期:28个月。

  五、其他

  1、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根据柘荣县人民政府《关 (略) 异地新建项目社会风险评估报告的批复》(柘政综〔2018〕58号文件)同意该项目建设社会稳定风险为低风险的评估意见,项目单位要采取措施保障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施工、消防安全,并减少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2、项目招投标:该 (略) 发改委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文件执行,请严格按照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3、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4、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环保、消防、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

  5、工程建设应严格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资本金制、工程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廉政责任制的要求执行。

  6、原柘发改审批〔2018〕47号传染楼部分建设内容以及原柘发改审批〔2022〕7号批复文件作废。

  请据此批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按规定程序报批。

  柘荣县发展和改革局

  **日 

 (此件主动公开)

(略) :

  你单位《关于重新申请审 (略) 异地新建项目传染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柘医〔2022〕67号)及相关附件收悉。 (略) 异地新建项目经我局柘发改审批〔2018〕47号、柘发改审批〔2022〕7号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关于印发<发热门诊设置管理规范>、<新冠肺炎 (略) 设置管理规范>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1〕80号)、《关于请 (略) 、传染病区(感染性疾病科)建设需求情况的通知》及柘荣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研 (略) 异地新建项目传染楼、发热门诊楼建设有关事宜的纪要》(〔2021〕47号)、柘荣县卫生健康局《关 (略) 异地新建项目传染楼建设增加投资规模事宜的党组会议纪要》文件精神,经研究,由于该项目初步设计的投资概算超过经批准的原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10%,应再次审批项目单位重新报送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柘荣县城郊乡赤岭村兰尾洋墩。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8720平方米,主要新建传染楼建筑面积6200平方米、发热门诊楼建筑面积2100平方米、高压氧舱建筑面积420平方米。配套医疗设备、道路工程、绿化工程、电气工程等附属设施。

  三、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7136万元。建设资金由业主单位自筹解决。

  四、建设工期:28个月。

  五、其他

  1、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根据柘荣县人民政府《关 (略) 异地新建项目社会风险评估报告的批复》(柘政综〔2018〕58号文件)同意该项目建设社会稳定风险为低风险的评估意见,项目单位要采取措施保障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施工、消防安全,并减少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2、项目招投标:该 (略) 发改委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文件执行,请严格按照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3、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4、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环保、消防、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

  5、工程建设应严格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资本金制、工程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廉政责任制的要求执行。

  6、原柘发改审批〔2018〕47号传染楼部分建设内容以及原柘发改审批〔2022〕7号批复文件作废。

  请据此批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按规定程序报批。

  柘荣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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