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遴选南头溪河口(三亚)生态修复项目等2个项目第三方结算审核机构的公告
三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遴选南头溪河口(三亚)生态修复项目等2个项目第三方结算审核机构的公告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遴选南头溪河口(三亚)生态修复项目等2个项目第三方结算审核机构的公告
我局计划对南头溪河口(三亚)生态修复项目、南头溪河口(三亚)生态修复工程先行性试点项目2个项目进行结算审核,按照项目管理的相关要求,现公开遴选技术单位负责承接“南头溪河口(三亚)生态修复项目”“南头溪河口(三亚)生态修复工程先行性试点项目”结算审核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南头溪河口(三亚)生态修复项目、南头溪河口(三亚)生态修复工程先行性试点项目竣工结算审核。
二、工程建设内容
(一)南头溪河口(三亚)生态修复项目经设计变更后工程施工范围为赤田水库沿岸4.7km岸坡,植被缓冲带土方调整23056m3,水生植物种植*株,地被植物种植4090㎡,青皮竹防护带种植3800株,生态浮岛9258㎡,沉水仿生载体7340㎡,太阳能浮水喷泉曝气机15套。其中:工程建安费约810.08万元,工程其他费112.83万元,预备费50.18万元。
(二)南头溪河口(三亚)生态修复工程先行性试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赤田水库南头溪入库口流域,项目综合治理南头溪河道总长约350m。项目建成后将恢复南头溪河道行洪能力,有效改善南头溪入库水质,为赤田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用水安全提供可靠的保障。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包括南头溪河道疏挖土方量约3100 m3,河道水浮莲清理约3500㎡,建设植被护岸1800㎡,生态砌块护岸900㎡。其中:工程建安费约43.41万元,工程其他费6.79万元,预备费2.06万元。
三、服务内容
完成南头溪河口(三亚)生态修复项目、南头溪河口(三亚)生态修复工程先行性试点项目竣工验收结算审核工作。
四、资格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开展建设工程项目结算审核的资质和技术力量。
五、报名时间
**日至12月20日18: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六、报名地址
(略) 吉阳区新月路5号2楼水环境管理科。
七、报名材料
实行现场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报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提供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身份证明、社保记录(近3个月)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3个月的纳税凭证和社会保障金缴费凭证)。
(四)编制单位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证明材料:提供发布公告日期起任一天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提 (略) 类似项目业绩表及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六)申报单位需填写申请书,提出具体的工作方案、进度安排、服务保障、经费预算等。申请书请正反面打印,并加盖骑缝章。
(七)公告时间结束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件(1份)密封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吉阳区新月路5号2楼水环境管理科),同时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3.com。申报单位对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遴选资格。
八、其他事项
项目由我局水环境管理科负责,联系电话:0898-*。
(略) 生态环境局
**日
(此件主动公开)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遴选南头溪河口(三亚)生态修复项目等2个项目第三方结算审核机构的公告
我局计划对南头溪河口(三亚)生态修复项目、南头溪河口(三亚)生态修复工程先行性试点项目2个项目进行结算审核,按照项目管理的相关要求,现公开遴选技术单位负责承接“南头溪河口(三亚)生态修复项目”“南头溪河口(三亚)生态修复工程先行性试点项目”结算审核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南头溪河口(三亚)生态修复项目、南头溪河口(三亚)生态修复工程先行性试点项目竣工结算审核。
二、工程建设内容
(一)南头溪河口(三亚)生态修复项目经设计变更后工程施工范围为赤田水库沿岸4.7km岸坡,植被缓冲带土方调整23056m3,水生植物种植*株,地被植物种植4090㎡,青皮竹防护带种植3800株,生态浮岛9258㎡,沉水仿生载体7340㎡,太阳能浮水喷泉曝气机15套。其中:工程建安费约810.08万元,工程其他费112.83万元,预备费50.18万元。
(二)南头溪河口(三亚)生态修复工程先行性试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赤田水库南头溪入库口流域,项目综合治理南头溪河道总长约350m。项目建成后将恢复南头溪河道行洪能力,有效改善南头溪入库水质,为赤田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用水安全提供可靠的保障。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包括南头溪河道疏挖土方量约3100 m3,河道水浮莲清理约3500㎡,建设植被护岸1800㎡,生态砌块护岸900㎡。其中:工程建安费约43.41万元,工程其他费6.79万元,预备费2.06万元。
三、服务内容
完成南头溪河口(三亚)生态修复项目、南头溪河口(三亚)生态修复工程先行性试点项目竣工验收结算审核工作。
四、资格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开展建设工程项目结算审核的资质和技术力量。
五、报名时间
**日至12月20日18: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六、报名地址
(略) 吉阳区新月路5号2楼水环境管理科。
七、报名材料
实行现场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报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提供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身份证明、社保记录(近3个月)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3个月的纳税凭证和社会保障金缴费凭证)。
(四)编制单位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证明材料:提供发布公告日期起任一天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提 (略) 类似项目业绩表及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六)申报单位需填写申请书,提出具体的工作方案、进度安排、服务保障、经费预算等。申请书请正反面打印,并加盖骑缝章。
(七)公告时间结束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件(1份)密封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吉阳区新月路5号2楼水环境管理科),同时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3.com。申报单位对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遴选资格。
八、其他事项
项目由我局水环境管理科负责,联系电话:0898-*。
(略) 生态环境局
**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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