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城乡供水一体化示范性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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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城乡供水一体化示范性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略) 城乡供水一体化示范性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 (略) 城乡供水一体化示范性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予以公布,内容如下:

1、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 (略) 城乡供水一体化示范性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 (略) 城乡供水一体化示范性工程项目主要位于舞阳县、郾城区、源汇区、召陵区、经济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西城区等7个县区境内,总投资40.2亿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引调水工程、应急水源调蓄工程、郾城区城乡供水一体化示范性工程、源汇区城乡供水一体化示范性工程、召陵区城乡供水一体化示范性工程、示范区城乡供水一体化示范性工程、智慧水利平台建设七个工程,其中引调水工程全长约35.5km,输水流量舞阳段上游4m3/s,输水管径2-DN1600mm,舞阳段下游1.06m3/s,输水管径2-DN800mm;应急水源调 (略) 区调蓄 (略) 西部澧河南岸源汇区大刘镇湾王村附近,占地面积1502亩,设计库容为500万m3,供水时利用泵站提升至澧河取水口进行供水, (略) 供水和生态补水功能;郾城区城乡供水一体化示范性工程新建1座供水规模10万m3/d的裴城水厂,铺设输水管道13km、配水管网158km,新建加压站2座,老旧管网改造1543km;源汇区城乡供水一体化示范性工程 (略) 六水厂为供水源,新建3座加压站和配水管道43.08km,老旧管网改造1193.1km;召陵区城乡供水一体化示范性工 (略) 五水厂,扩建规模9万m3/d,铺设配水管道126.1km,老旧管网改造4064.22km;示范区城乡供水一体化示范性工 (略) 示范区水厂,供水规模5.0万m3/d,新建配水管道136km、水厂原水管道10km;智慧水利平台拟建设监测感知系统、边缘智能平台与接入平台、数据中台、水务专业模型库与知识库、基础支撑平台、重点业务应用、基础设施环境、网络安全保障系统建设、运行维护九个方面。

2、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略)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

邮编:*

通讯地址: (略) 源汇区鹤云山路与柳江路交叉口西500米路北

3、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漯河 (略)

联 系 人:李工

电话:0395-*

邮箱:*@*ttp://**

4、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对项目建设是否认可;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5、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统一制定,可从生态环境部官网下载,网络链接为:http://**_*.html。

6、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上述联系电话、登录上述网址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等方式参与到“ (略) 城乡供水一体化示范性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活动中。公示期间,公众有任何意见、问题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7、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见网络链接),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传真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并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略) (略)

**日


(略) 城乡供水一体化示范性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 (略) 城乡供水一体化示范性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予以公布,内容如下:

1、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 (略) 城乡供水一体化示范性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 (略) 城乡供水一体化示范性工程项目主要位于舞阳县、郾城区、源汇区、召陵区、经济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西城区等7个县区境内,总投资40.2亿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引调水工程、应急水源调蓄工程、郾城区城乡供水一体化示范性工程、源汇区城乡供水一体化示范性工程、召陵区城乡供水一体化示范性工程、示范区城乡供水一体化示范性工程、智慧水利平台建设七个工程,其中引调水工程全长约35.5km,输水流量舞阳段上游4m3/s,输水管径2-DN1600mm,舞阳段下游1.06m3/s,输水管径2-DN800mm;应急水源调 (略) 区调蓄 (略) 西部澧河南岸源汇区大刘镇湾王村附近,占地面积1502亩,设计库容为500万m3,供水时利用泵站提升至澧河取水口进行供水, (略) 供水和生态补水功能;郾城区城乡供水一体化示范性工程新建1座供水规模10万m3/d的裴城水厂,铺设输水管道13km、配水管网158km,新建加压站2座,老旧管网改造1543km;源汇区城乡供水一体化示范性工程 (略) 六水厂为供水源,新建3座加压站和配水管道43.08km,老旧管网改造1193.1km;召陵区城乡供水一体化示范性工 (略) 五水厂,扩建规模9万m3/d,铺设配水管道126.1km,老旧管网改造4064.22km;示范区城乡供水一体化示范性工 (略) 示范区水厂,供水规模5.0万m3/d,新建配水管道136km、水厂原水管道10km;智慧水利平台拟建设监测感知系统、边缘智能平台与接入平台、数据中台、水务专业模型库与知识库、基础支撑平台、重点业务应用、基础设施环境、网络安全保障系统建设、运行维护九个方面。

2、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略)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

邮编:*

通讯地址: (略) 源汇区鹤云山路与柳江路交叉口西500米路北

3、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漯河 (略)

联 系 人:李工

电话:0395-*

邮箱:*@*ttp://**

4、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对项目建设是否认可;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5、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统一制定,可从生态环境部官网下载,网络链接为:http://**_*.html。

6、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上述联系电话、登录上述网址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等方式参与到“ (略) 城乡供水一体化示范性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活动中。公示期间,公众有任何意见、问题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7、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见网络链接),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传真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并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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