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庄河报名点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关于2023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庄河报名点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根据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 (略) 工作实际和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 (略) 2023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要求
本次考试采用人机对话方式,每半天为一个轮次,考生将随机分配至一个轮次完成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两个科目的考试,具体时间以准考证通知为准。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 轮次 |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4月8日 | 第一轮 | 专业实务 | 8︰30—10︰10 |
实践能力 | 10︰55—12︰35 | ||
第二轮 | 专业实务 | 14︰00—15︰40 | |
实践能力 | 16︰25—18︰05 | ||
4月9日 | 第三轮 | 专业实务 | 8︰30—10︰10 |
实践能力 | 10︰55—12︰35 | ||
第四轮 | 专业实务 | 14︰00—15︰40 | |
实践能力 | 16︰25—18︰05 |
(一)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两个科目,一次考试通过两个科目为考试成绩合格。
(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国家统一考试制度。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统一合格标准。
二、报考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符合下列学历和资历要求:
(一)按照原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部长令第74号)规定,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在教学、 (略) 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毕业生(包括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报名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1. (略) 级以上教育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含3年制)中等职业学校护理、助产专业学历;
2. (略) 级以上教育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专科学历;
3. (略) 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二)成绩合格考生职称的晋升
1.具有护理、助产专业中专和大专学历的人员,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可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护理初级(师)专业技术资格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
2.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可以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后,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
(三)报名参加2023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截止到**日。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略) 校毕业学历。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办法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和资格审查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预报名时间:**日~27日。
考生须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方网站(原中国卫生人才网),进入“考试评价-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专区,点击“网上报名”,按要求完成网上预报名并打印《202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护士资格审查现场确认时间:**日~29日。地点: (略) 卫生健康局208房间,地址庄河残联楼 电话:*。考生根据所在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单位、人事档案所在地(非应届毕业生)自行选择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确认。
3.资格审查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1)《申请表》;
考生在网上报名并自行打印申请表(黑白彩色均可),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人事章(2023年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盖章)。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教学、 (略) 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证明或实习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2023年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出具准予毕业证明及护理临床实习证明(内容包括入学时间、毕业时间、专业、学制、培养方式是否为普通全日制、 (略) 及时间等)。
(5)社民办医疗机构的考生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如实填报信息和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或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报名、考试和执业注册工作的全过程。
5.网上缴费。
资格审查确认通过并经考点、考区审核合格的考生,依据系统提示和《网上缴费操作指南》进行操作,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考试费,缴费成功后可通过报名系统进行查询。网上缴费时间为**日~14日,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报名注意事项
(一)上传照片:考生在填报信息完成后,应将本人照片上传。请认真处理上传照片,凡因照片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影响正常参加考试及后期成绩单打印、成绩合格证明和证书发放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照片具体要求为:1.上传照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务必保证照片清晰、可辨认,其它如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所摄等照片一律不予审核,除军人外其他考生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2.照片大小为一寸或小二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20kb~45kb之间;3.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4.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须露双耳,常带眼镜的考生应配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
(二)为方便考生,请以单位、人事档案所在地(非应届毕业生)或学校(应届毕业生)选择对应的报名点,完成资格审查确认。资格审查合格后,报名点需登录考务管理系统对审核通过的考生进行网上确认,并打印《202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单》,由考生确认签字。
(三)资格审查确认通过并经考点、考区审核合格的考生,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考试费。网上缴费时间为**日~14日,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五、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日~4月7日,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方网站(原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
(一)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违反者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处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考试违法行为处理的规定:
1.在刑法第二百八十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条之一:“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将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修改为:“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3.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考生必须了解《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涉及考试作弊的条款,知晓违反上述规定将导致的严重后果,在报名和参加考试的过程中遵纪守法、诚信应考,避免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受到的处罚。
七、成绩发布及成绩合格证明打印
考后45个工作日考试成绩将在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方网站(原中国卫生人才网)公布,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进行成绩查询,务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并妥善保管成绩单,逾期无法补打和补办。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以标准分形式公布,不接受复核申请。
自2019年起,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全部实行电子化,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方网站(原中国卫生人才网)下载打印成绩合格证明。成绩合格证明将作为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有效证明,请妥善保管。
八、考务费收取标准
(略) 有关规定,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费为每人每科60元。
九、疫情防控工作
考生应通 (略) 人民政府网站“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栏、 (略) 卫生健康委网站,全面 (略) 、市疫情防控的最新工作要求,主动配合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在资格审查确认和参加考试期间,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略) 卫生健康局
**日
发布日期:**
根据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 (略) 工作实际和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 (略) 2023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要求
本次考试采用人机对话方式,每半天为一个轮次,考生将随机分配至一个轮次完成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两个科目的考试,具体时间以准考证通知为准。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 轮次 |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4月8日 | 第一轮 | 专业实务 | 8︰30—10︰10 |
实践能力 | 10︰55—12︰35 | ||
第二轮 | 专业实务 | 14︰00—15︰40 | |
实践能力 | 16︰25—18︰05 | ||
4月9日 | 第三轮 | 专业实务 | 8︰30—10︰10 |
实践能力 | 10︰55—12︰35 | ||
第四轮 | 专业实务 | 14︰00—15︰40 | |
实践能力 | 16︰25—18︰05 |
(一)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两个科目,一次考试通过两个科目为考试成绩合格。
(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国家统一考试制度。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统一合格标准。
二、报考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符合下列学历和资历要求:
(一)按照原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部长令第74号)规定,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在教学、 (略) 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毕业生(包括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报名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1. (略) 级以上教育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含3年制)中等职业学校护理、助产专业学历;
2. (略) 级以上教育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专科学历;
3. (略) 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二)成绩合格考生职称的晋升
1.具有护理、助产专业中专和大专学历的人员,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可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护理初级(师)专业技术资格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
2.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可以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后,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
(三)报名参加2023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截止到**日。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略) 校毕业学历。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办法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和资格审查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预报名时间:**日~27日。
考生须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方网站(原中国卫生人才网),进入“考试评价-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专区,点击“网上报名”,按要求完成网上预报名并打印《202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护士资格审查现场确认时间:**日~29日。地点: (略) 卫生健康局208房间,地址庄河残联楼 电话:*。考生根据所在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单位、人事档案所在地(非应届毕业生)自行选择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确认。
3.资格审查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1)《申请表》;
考生在网上报名并自行打印申请表(黑白彩色均可),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人事章(2023年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盖章)。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教学、 (略) 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证明或实习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2023年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出具准予毕业证明及护理临床实习证明(内容包括入学时间、毕业时间、专业、学制、培养方式是否为普通全日制、 (略) 及时间等)。
(5)社民办医疗机构的考生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如实填报信息和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或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报名、考试和执业注册工作的全过程。
5.网上缴费。
资格审查确认通过并经考点、考区审核合格的考生,依据系统提示和《网上缴费操作指南》进行操作,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考试费,缴费成功后可通过报名系统进行查询。网上缴费时间为**日~14日,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报名注意事项
(一)上传照片:考生在填报信息完成后,应将本人照片上传。请认真处理上传照片,凡因照片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影响正常参加考试及后期成绩单打印、成绩合格证明和证书发放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照片具体要求为:1.上传照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务必保证照片清晰、可辨认,其它如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所摄等照片一律不予审核,除军人外其他考生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2.照片大小为一寸或小二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20kb~45kb之间;3.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4.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须露双耳,常带眼镜的考生应配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
(二)为方便考生,请以单位、人事档案所在地(非应届毕业生)或学校(应届毕业生)选择对应的报名点,完成资格审查确认。资格审查合格后,报名点需登录考务管理系统对审核通过的考生进行网上确认,并打印《202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单》,由考生确认签字。
(三)资格审查确认通过并经考点、考区审核合格的考生,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考试费。网上缴费时间为**日~14日,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五、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日~4月7日,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方网站(原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
(一)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违反者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处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考试违法行为处理的规定:
1.在刑法第二百八十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条之一:“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将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修改为:“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3.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考生必须了解《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涉及考试作弊的条款,知晓违反上述规定将导致的严重后果,在报名和参加考试的过程中遵纪守法、诚信应考,避免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受到的处罚。
七、成绩发布及成绩合格证明打印
考后45个工作日考试成绩将在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方网站(原中国卫生人才网)公布,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进行成绩查询,务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并妥善保管成绩单,逾期无法补打和补办。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以标准分形式公布,不接受复核申请。
自2019年起,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全部实行电子化,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方网站(原中国卫生人才网)下载打印成绩合格证明。成绩合格证明将作为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有效证明,请妥善保管。
八、考务费收取标准
(略) 有关规定,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费为每人每科60元。
九、疫情防控工作
考生应通 (略) 人民政府网站“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栏、 (略) 卫生健康委网站,全面 (略) 、市疫情防控的最新工作要求,主动配合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在资格审查确认和参加考试期间,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略) 卫生健康局
**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