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12月1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2-12-1410:17
关于2022年12月1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2-12-1410:1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南江县抗旱水源工程(南江县汇田河水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27-*
传真:0827-*
通讯地址: (略) 巴州区江北大道西段1 (略) 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相关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报告书》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南江县抗旱水源工程(南江县汇田河水库工程) | (略) 南江县高塔镇大佛村 | 南江县水务 (略) | 四川正 (略) | 汇田河水库总库容211万m3,水库多年平均供水量129.75万m3。本工程为小(1)型工程,工程等别为IV等,主要建筑物拦河大坝、左岸取水放空洞、右岸溢洪道三部分组成,为4级;枢纽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300年一遇。 |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生产废水主要包括拌合站冲洗废水、机修保养废水、基坑排水。拌合站冲洗废水沉淀后回用,机修废水隔油沉淀后施工区降尘,基坑排水沉淀后用于大坝养护、施工降尘。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管理人员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高塔供水站管理站房化粪池收集后用作农肥。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大气污染主要为机械燃油废气、爆破废气、堆石料场开采扬尘、坝基土石方开挖粉尘、混凝土拌和系统产生的粉尘、施工道路扬尘。燃油废气自然排放;石料开采在采剥过程中用除尘雾炮进行水喷雾降尘,增加土壤湿度,降尘效率可达到50%左右;钻机为湿式钻孔,同时项目采用的钻机自带除尘装置,有效减少粉尘的产生,降尘率约80%;爆破前在不影响爆破的前提下,先在爆破现场用降尘雾炮洒水增加区域矿区湿度;在水泥(粉煤灰)仓库和贮罐顶部装设脉冲袋式除尘器作为除尘设备,并配有密闭输送和喷雾器,作业场所再通过洒水降尘等措施,可以使粉尘排放量减少99%以上;对于道路扬尘,定期洒水;堆石料、弃渣外运控制装卸量、采用洒水加湿后加盖篷布运输。 营运期管理房食堂油烟采用抽油烟机引至房顶排放。 3、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的固体废物主要来自施工开挖的表土、弃渣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表土堆放在表土堆场,后期用作复垦用土;弃渣堆放在渣场;生活垃圾经收集后转运至集镇垃圾收集点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营运期生活垃圾经收集后转运至集镇垃圾收集点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本项目营运期各项固体废物去向明确,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噪声主要来自施工开挖、钻孔、爆破、混凝土拌和、辅助工程生产和交通运输等活动,有固定噪声、爆破噪声和流动噪声。施工期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降低运行噪声;振动大的机械设备使用减噪槽、减振机座等;堆石料开采及混凝土拌和系统对附近声环境影响较大,夜间噪声超标现象严重,应优化施工组织设计,每晚10点到次日6点禁止高噪声设备施工;加强车辆的维护和保养;运输车辆速度控制在15km/h,矿石、物资运输主要集中在昼间运输;项目进行爆破前做好居民告知工作,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项目营运期无设备噪声源。 4、生态影响防治措施。 利用在放空管末端放空阀兼做生态放水阀,采用的是ZFLQ0.5-80锥形阀,锥形阀下泄流量可进行控制,一般时期下泄多年平均流量的10%(0.007m3/s)的生态流量,鱼类产卵繁殖期的3-5月下泄多年平均流量的15%(0.0105m3/s)的生态流量。 施工期间结束水库开始运行进行第一次放流工作,第二次在运营期两年后进行一次增殖放流工作。 5、公众参与意见。项目进行3次网上公示,在《巴中日报》进行了2次登报公示,在项目建设地点发放了公众调查表。项目网上公示、报纸公示及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期间,均未收到相关反对建设的意见和要求。 6、相关部门意见。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南江县汇田河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南发改审批(2017)464号), (略) 水利厅关于印发《南江县汇田河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的函》(川水函〔2017〕1144号), (略) 水利厅关于印发《南江县汇田河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技术审查意见的通知》(川水函〔2020〕911号),并分别以南水审批〔2020〕48号、南水审批〔2020〕46号、南水审批〔2020〕47号批复了水库工程取水申请、水土保持方案和洪水影响评估;南江县城乡规划管理局颁发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南规选子第*号),南江县国土资源局出具了《汇田河水库工程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南国土资预函〔2017〕33号),南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关于关于核查南江县抗旱水源工程(南江县汇田河水库工程)是否占用基本农田及生态红线保护范围的请示的复函》,南江县林业局出具《关于南江县汇田河水库工程占用林地的函》, (略) 林业和草原局出具《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川林地审字〔2020〕1369号)、《 (略) 林木采伐许可证书》;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关于南江县抗旱水源工程(汇田河水库工程)有关情况的说明》, (略) 南江生态环境局关于《桥沟河饮用水水源点使用情况的说明》。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南江县抗旱水源工程(南江县汇田河水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27-*
传真:0827-*
通讯地址: (略) 巴州区江北大道西段1 (略) 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相关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报告书》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南江县抗旱水源工程(南江县汇田河水库工程) | (略) 南江县高塔镇大佛村 | 南江县水务 (略) | 四川正 (略) | 汇田河水库总库容211万m3,水库多年平均供水量129.75万m3。本工程为小(1)型工程,工程等别为IV等,主要建筑物拦河大坝、左岸取水放空洞、右岸溢洪道三部分组成,为4级;枢纽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300年一遇。 |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生产废水主要包括拌合站冲洗废水、机修保养废水、基坑排水。拌合站冲洗废水沉淀后回用,机修废水隔油沉淀后施工区降尘,基坑排水沉淀后用于大坝养护、施工降尘。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管理人员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高塔供水站管理站房化粪池收集后用作农肥。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大气污染主要为机械燃油废气、爆破废气、堆石料场开采扬尘、坝基土石方开挖粉尘、混凝土拌和系统产生的粉尘、施工道路扬尘。燃油废气自然排放;石料开采在采剥过程中用除尘雾炮进行水喷雾降尘,增加土壤湿度,降尘效率可达到50%左右;钻机为湿式钻孔,同时项目采用的钻机自带除尘装置,有效减少粉尘的产生,降尘率约80%;爆破前在不影响爆破的前提下,先在爆破现场用降尘雾炮洒水增加区域矿区湿度;在水泥(粉煤灰)仓库和贮罐顶部装设脉冲袋式除尘器作为除尘设备,并配有密闭输送和喷雾器,作业场所再通过洒水降尘等措施,可以使粉尘排放量减少99%以上;对于道路扬尘,定期洒水;堆石料、弃渣外运控制装卸量、采用洒水加湿后加盖篷布运输。 营运期管理房食堂油烟采用抽油烟机引至房顶排放。 3、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的固体废物主要来自施工开挖的表土、弃渣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表土堆放在表土堆场,后期用作复垦用土;弃渣堆放在渣场;生活垃圾经收集后转运至集镇垃圾收集点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营运期生活垃圾经收集后转运至集镇垃圾收集点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本项目营运期各项固体废物去向明确,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噪声主要来自施工开挖、钻孔、爆破、混凝土拌和、辅助工程生产和交通运输等活动,有固定噪声、爆破噪声和流动噪声。施工期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降低运行噪声;振动大的机械设备使用减噪槽、减振机座等;堆石料开采及混凝土拌和系统对附近声环境影响较大,夜间噪声超标现象严重,应优化施工组织设计,每晚10点到次日6点禁止高噪声设备施工;加强车辆的维护和保养;运输车辆速度控制在15km/h,矿石、物资运输主要集中在昼间运输;项目进行爆破前做好居民告知工作,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项目营运期无设备噪声源。 4、生态影响防治措施。 利用在放空管末端放空阀兼做生态放水阀,采用的是ZFLQ0.5-80锥形阀,锥形阀下泄流量可进行控制,一般时期下泄多年平均流量的10%(0.007m3/s)的生态流量,鱼类产卵繁殖期的3-5月下泄多年平均流量的15%(0.0105m3/s)的生态流量。 施工期间结束水库开始运行进行第一次放流工作,第二次在运营期两年后进行一次增殖放流工作。 5、公众参与意见。项目进行3次网上公示,在《巴中日报》进行了2次登报公示,在项目建设地点发放了公众调查表。项目网上公示、报纸公示及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期间,均未收到相关反对建设的意见和要求。 6、相关部门意见。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南江县汇田河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南发改审批(2017)464号), (略) 水利厅关于印发《南江县汇田河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的函》(川水函〔2017〕1144号), (略) 水利厅关于印发《南江县汇田河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技术审查意见的通知》(川水函〔2020〕911号),并分别以南水审批〔2020〕48号、南水审批〔2020〕46号、南水审批〔2020〕47号批复了水库工程取水申请、水土保持方案和洪水影响评估;南江县城乡规划管理局颁发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南规选子第*号),南江县国土资源局出具了《汇田河水库工程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南国土资预函〔2017〕33号),南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关于关于核查南江县抗旱水源工程(南江县汇田河水库工程)是否占用基本农田及生态红线保护范围的请示的复函》,南江县林业局出具《关于南江县汇田河水库工程占用林地的函》, (略) 林业和草原局出具《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川林地审字〔2020〕1369号)、《 (略) 林木采伐许可证书》;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关于南江县抗旱水源工程(汇田河水库工程)有关情况的说明》, (略) 南江生态环境局关于《桥沟河饮用水水源点使用情况的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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