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办理农药零售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万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办理农药零售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办理农药零售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为加强农药零售经营许可管理,规范农 (略) 场秩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畜安全,规范 (略) 场经营秩序和服务农业生产,根据《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海南经济特区农药管理若干规定》《 (略)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经济特区农药批发零售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府〔2017〕25号)(以下简称《办法》)《 (略) 农业厅关于印发海南经济特区农药零售经营网点规划(2018-2020年)的通知》(琼农字〔2018〕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将申报的条件及流程予以公告。
一、申报条件
(一)有农学、植保、农药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专业教育培训机构五十六学时以上的学习经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掌握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经营人员;
(二)有不少于30平方米的营业场所、不少于50平方米的仓储场所,兼营其他农业投入品的,应当具有相对独立的农药经营区域。营业场所和仓储设施应当设立隔离措施,不得与饮用水源地、医疗教育机构、学校、幼儿园、餐饮、食品生产经营等关系公共卫生安全的场所相毗邻;
(三)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应当配备通风、消防、预防中毒、安全防护措施和环境污染控制设施、措施等,有与所经营农药品种、类别相适应的货架、柜台等展示、陈列的设施设备;
(四)有相适应的配送、资金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五)有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识别设备和用于记载农药购进、储存、销售等电子台账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六)有进货查验、台账记录、安全管理、安全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使用指导等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二、申请材料
(一)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附件1);
(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三)经营人员的学历或者培训证明;
(四)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地址、面积、平面图等说明材料及照片;
(五)计算机管理系统、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设备、安全防护、仓储设施等清单及照片;
(六)有关管理制度目录及文本;
(七)营业场所、仓储场所及农药配送车的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租赁期在 3 年以上);
(八)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声明(加盖公章或法人代表签名及摁手印);
(九)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请办理程序
(一)申请受理。申请农药零售经营许可应当按规定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 (略) 审批局)负责农药零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申请材料的受理;
(二)现场勘察。市审批局负责组织专家成立勘查小组, (略) 农业农村局( (略) 农业局)对提交申请并符合申报条件的农药零售店进行现场勘查,并将勘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作为受理资格的依据;
(三)资格审核。市审批局对农药零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或个体工商户的申请材料及现场勘查情况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方可参加农药零售经营许可的招投标;
(四)公开招标。农药零售经营许可 (略) 审批局按照招投标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五)公示。农药零售经营许可的招标结果,由市 (略) 政府网站和万宁发布厅等相关公共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六)发证。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进入审核审批程序,审核审 (略) 审批局颁发农药零售经营许可证。
(七)农药零售经营许可证期限。农药零售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为3年。
四、申报时间和材料提交地点
(一)申报时间。**日至12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及国家节假日时间不接受申报),欢迎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愿的按时提交材料,以便开展现场勘查,逾期将不受理申报。
(二)提交材料地点。 (略) (略) 委政务大厅A10、A11窗口。
附件1: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附件2: (略) 农药零售经营网点规划布局表
附件3: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范本
附件4: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声明范本
附件1
(略) 农药零售经营许可申请表
申请单位 | (2 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 | ||||||
法人代表 | 学历 |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
家庭住址 | |||||||
固定资产 | 万元 | 注册资金 | 万元 | ||||
营业场所地址 | 营业面积 (㎡) | ||||||
营业场所产权 | 1、自有 □;2、租赁 □ | 仓储地址 | |||||
仓储面积 (㎡) | 仓储产权 | 1、自有 □;2、租赁 □ | |||||
从业人员 | 名 ,其中农学、植保、农药等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专业培训机构五十六学时以上的学习经历人员 名。 | ||||||
经营范围 | |||||||
申请人签字 | 请认真核实填写信息,无误后,在此签字,按手印或盖章。 申请人: (手印或公章) | ||||||
现场勘查意见 | 经现场勘查,该单位营业面积 m2,仓储面积m2,配送车辆 (车牌号: ),营业、仓储场所(□是/□否)与公共卫生安全场所相毗邻,农药安全追溯管理系统及其他设备设施等(□是/□否)符合规定。 签名: 年月 日 | ||||||
招标结果 | |||||||
审核意见 | 签名:年月日 | ||||||
审批意见 | 签名:年月日 | ||||||
签发许可证 | 单位名称 | ||||||
农药经营许 可证编号 | 法人代表 | ||||||
发证日期 | 有效期至 | ||||||
经营范围 | |||||||
经办人 | 领证人 | (手印) |
填表说明:
1、要求用黑色墨水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晰,无涂改。
2、申请人要认真填写此表,并保证填写内容的真实性。
3、地址填写格式为:XX 镇 XX 街 XX 号或 XX 镇 XX 村。
附件2
(略) 农药零售经营网点规划布局表
序号 | 地区 | 数量(家) | 具体规划布局 | 备注 |
1 | 龙滚镇 | 5 | 龙滚墟 5 家 | |
2 | 山根镇 | 5 | 山根墟 5 家 | |
3 | 和乐镇 | 9 | 和乐墟 9 家 | |
4 | 后安镇 | 8 | 后安墟 4 家,乐来墟 4家 | |
5 | 北大镇 | 10 | 东兴墟 5 家,禄马墟 2 家,东岭墟 3 家 | |
6 | 大茂镇 | 6 | 大茂墟 4 家,袁水墟 2 家 | |
7 | 万城镇 | 19 | 万城墟12家,北坡墟 4 家,红光墟 3 家 | |
8 | 东澳镇 | 3 | 东澳墟 3 家 | |
9 | 礼纪镇 | 18 | 礼纪墟 6 家,合山墟 4 家,莲花墟 5 家, 三星村 2 家,贡举村 1 家 | |
10 | 长丰镇 | 9 | 长丰墟 5 家,牛漏墟 3 家,福田村 1 家 | |
11 | 南桥镇 | 2 | 南桥墟 2 家 | |
12 | 三更罗镇 | 4 | 三更罗墟 4 家 | |
13 | 兴隆区 | 1 | 兴隆墟 1 家 | |
合计 | 99 |
附件3
农药经营进货查验制度
一、不得向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农药生产企业或者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其他农药经营者采购农药。
二、购进农药时查验产品包装、标签,不购进包装、标签不合法的农药产品。
三、购进的农药必须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
四、核对购进农药的有关许可证明文件,不购进无生产许可证、无农药登记证及无产品质量标准的农药产品。
五、严格检查农药产品标签或说明书,与农药登记公告核对无误后方可购进。
六、购进农药后及时建立农药采购台账,如实记录农药名称,有关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规格、数量、生产企业和供货人名称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采购台账应当保存两年以上。
订立单位(店):
法人(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农药经营台账记录制度
一、熟练使用电脑及时准确记载农药购进、储存、销售等电子台账。
二、购进农药后及时建立农药采购台账、如实记录农药名称、有关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规格、数量、生产企业和供货人名称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三、销售农药后,及时建立销售台账。如实记录销售农药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企业、购买人、销售日期等内容。
四、农药采购、销售台账应当保存两年以上。
五、必要时建立纸质农药采购、销售台账。
六、在每季度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将上季度农药经营数据上传至农业部规定的农药管理信息平台,或者通过其他形式报监管部门备案。
订立单位(店):
法人(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农药经营使用指导制度
一、严格按照《农药管理条例》指导农药使用者安全合理使用农药。
二、不推荐使用假劣农药、禁用农药以及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农药。
三、严格按照农药的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使用农药,不得扩大使用范围,加大用药剂量或者改变使用方法。
四、指导农药使用者妥善保管农药,并在配药用药过程中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避免发生农药使用事故。
五、根据虫害发生情况科学推荐农药,正确说明农药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不得误导购买人。
订立单位(店):
法人(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农药经营安全管理制度
一、农药经营人员应熟练掌握所经营农药的危害特性、正确使用方法和急救方法。
二、农药进货时应入库验收,农药包装规范、合法的方可进库,按不同种类合理储存。
三、经营场所应定期安全检查,保持良好的通风、防潮、整洁。
四、销售农药时需直接接触农药的,应戴用防护器具,向使用者正确说明中毒急救措施和注意事项。
五、过期及失效农药,及时清移出营业场所,堆放到仓库相应区域,并上报农药主管部门集中处理。
六、不向未成年人销售农药,发生农药安全事故时,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
订立单位(店):
法人(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农药经营安全防护制度
一、农药经营人员应熟悉所经营农药的安全防护知识和急救方法。
二、农药经营场所、仓储场所应具备必要的农药安全防护器具。
三、销售或搬运农药时,应按照使用说明或注意事项带用防护器具。
四、定期检查安全防护器材,保证器材始终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五、农药经营、仓储场所,严禁烟火,发生农药破漏及时清除干净。
六、农药经营人员在发生意外事故时应迅速报警及时扑救,防止事故扩大。
订立单位(店):
法人(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农药经营应急处置制度
一、发生农药中毒事故,农药经营者应当及时与卫生部门联系,在卫生部门指导下开展抢救工作。
二、发生农药药害事故,农药经营者应当及时报告农业主管部门,查明药害原因,及时指导补救。
三、发现农药对人畜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有严重危害或者极大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通知有关生产企业、供货人和购买人,向所在地农业主管部门报告并记录停止销售和通知情况。
四、发生农药对生态环境有严重危害或较大风险的,应停止销售,及时向环境保护部门报告,采取补救措施。
五、发生农药火灾时,农药经营者应第一时间报告消防部门,做好火灾扑救工作。
六、发生农药破漏时,应及时清除干净,集中存放。
订立单位(店):
法人(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农药经营仓储管理制度
一、农药库房必须与其他商品以及饮用水水源,生活区域等有效隔离。
二、农药库房要有专人管理,配备与所经营农药相关的防护设施。
三、仓库保管人员要对存储的农药产品定期检查,对农药包装破损的要及时处理。
四、农药仓储库房要配备消防、防盗和良好的通风设施。
五、农药库房要配置明示牌,要对农药产品进行分类管理。
订立单位(店):
法人(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制度
一、农药经营人员要主动告知农药使用者保护环境,避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河道内丢弃农药、农药包装物或者清洗施药器械。
二、农药经营单位要鼓励农药使用者妥善收集农药包装物等废弃物。
三、农药经营单位应回收农药包装物等废弃物,防止农药污染环境和农药中毒事故的发生。
四、废弃的农药包装袋、玻璃瓶、塑料瓶等要分类放置,统一进行处理。
五、及时对过期农药、破损的器具和容器进行无害化处理。
六、回收的农药包装废弃物避免与其他废弃物混合存放,暂存场所应当采取防雨淋、防渗漏的措施。
七、制作保存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记录。
订立单位(店):
法人(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农药经营人员岗位操作规程
1、法人
(1)对农药质量、从业人员、经营场所、农药包装废弃物、农药仓储环节、农药销售环节安全以及农药出入库台账建立、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负责。
(2)不得聘用农药禁业人员从事农药销售活动。
2、农药经营人员
(1)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认真覆行农药购销台账管理制度,向农药消费者提供农药使用指导服务,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做好经营场所内药品分区、定期检查、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为广大农药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
(2)严格遵守农药经营管理制度,保管好财物和档案资料,不向农药消费者销售已经过期或包装破损不全的劣质农药。
(3)维护好营业场所内的环境卫生,确保经营场所干净、整洁。
3、农药仓储管理人员
(1)严格履行农药仓储场所的管理职责,对库存物资定期开展检查和维护,对仓储场所内部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认真填写检查和维护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做了相应处置。
(2)严格落实农药出入库登记,及时填写农药出入库登记并将相关资料妥善保存。
订立单位(店):
法人(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
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声明
我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本省相关规定,所提交申请材料及附件中的所有资料真实可靠、来源合法、未侵犯他人权益,提交的电子文档与打印文件内容完全一致,如有不实之处,我单位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申请单位:
负责人(法人)签名:
年 月 日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办理农药零售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为加强农药零售经营许可管理,规范农 (略) 场秩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畜安全,规范 (略) 场经营秩序和服务农业生产,根据《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海南经济特区农药管理若干规定》《 (略)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经济特区农药批发零售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府〔2017〕25号)(以下简称《办法》)《 (略) 农业厅关于印发海南经济特区农药零售经营网点规划(2018-2020年)的通知》(琼农字〔2018〕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将申报的条件及流程予以公告。
一、申报条件
(一)有农学、植保、农药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专业教育培训机构五十六学时以上的学习经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掌握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经营人员;
(二)有不少于30平方米的营业场所、不少于50平方米的仓储场所,兼营其他农业投入品的,应当具有相对独立的农药经营区域。营业场所和仓储设施应当设立隔离措施,不得与饮用水源地、医疗教育机构、学校、幼儿园、餐饮、食品生产经营等关系公共卫生安全的场所相毗邻;
(三)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应当配备通风、消防、预防中毒、安全防护措施和环境污染控制设施、措施等,有与所经营农药品种、类别相适应的货架、柜台等展示、陈列的设施设备;
(四)有相适应的配送、资金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五)有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识别设备和用于记载农药购进、储存、销售等电子台账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六)有进货查验、台账记录、安全管理、安全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使用指导等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二、申请材料
(一)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附件1);
(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三)经营人员的学历或者培训证明;
(四)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地址、面积、平面图等说明材料及照片;
(五)计算机管理系统、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设备、安全防护、仓储设施等清单及照片;
(六)有关管理制度目录及文本;
(七)营业场所、仓储场所及农药配送车的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租赁期在 3 年以上);
(八)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声明(加盖公章或法人代表签名及摁手印);
(九)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请办理程序
(一)申请受理。申请农药零售经营许可应当按规定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 (略) 审批局)负责农药零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申请材料的受理;
(二)现场勘察。市审批局负责组织专家成立勘查小组, (略) 农业农村局( (略) 农业局)对提交申请并符合申报条件的农药零售店进行现场勘查,并将勘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作为受理资格的依据;
(三)资格审核。市审批局对农药零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或个体工商户的申请材料及现场勘查情况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方可参加农药零售经营许可的招投标;
(四)公开招标。农药零售经营许可 (略) 审批局按照招投标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五)公示。农药零售经营许可的招标结果,由市 (略) 政府网站和万宁发布厅等相关公共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六)发证。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进入审核审批程序,审核审 (略) 审批局颁发农药零售经营许可证。
(七)农药零售经营许可证期限。农药零售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为3年。
四、申报时间和材料提交地点
(一)申报时间。**日至12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及国家节假日时间不接受申报),欢迎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愿的按时提交材料,以便开展现场勘查,逾期将不受理申报。
(二)提交材料地点。 (略) (略) 委政务大厅A10、A11窗口。
附件1: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附件2: (略) 农药零售经营网点规划布局表
附件3: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范本
附件4: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声明范本
附件1
(略) 农药零售经营许可申请表
申请单位 | (2 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 | ||||||
法人代表 | 学历 |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
家庭住址 | |||||||
固定资产 | 万元 | 注册资金 | 万元 | ||||
营业场所地址 | 营业面积 (㎡) | ||||||
营业场所产权 | 1、自有 □;2、租赁 □ | 仓储地址 | |||||
仓储面积 (㎡) | 仓储产权 | 1、自有 □;2、租赁 □ | |||||
从业人员 | 名 ,其中农学、植保、农药等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专业培训机构五十六学时以上的学习经历人员 名。 | ||||||
经营范围 | |||||||
申请人签字 | 请认真核实填写信息,无误后,在此签字,按手印或盖章。 申请人: (手印或公章) | ||||||
现场勘查意见 | 经现场勘查,该单位营业面积 m2,仓储面积m2,配送车辆 (车牌号: ),营业、仓储场所(□是/□否)与公共卫生安全场所相毗邻,农药安全追溯管理系统及其他设备设施等(□是/□否)符合规定。 签名: 年月 日 | ||||||
招标结果 | |||||||
审核意见 | 签名:年月日 | ||||||
审批意见 | 签名:年月日 | ||||||
签发许可证 | 单位名称 | ||||||
农药经营许 可证编号 | 法人代表 | ||||||
发证日期 | 有效期至 | ||||||
经营范围 | |||||||
经办人 | 领证人 | (手印) |
填表说明:
1、要求用黑色墨水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晰,无涂改。
2、申请人要认真填写此表,并保证填写内容的真实性。
3、地址填写格式为:XX 镇 XX 街 XX 号或 XX 镇 XX 村。
附件2
(略) 农药零售经营网点规划布局表
序号 | 地区 | 数量(家) | 具体规划布局 | 备注 |
1 | 龙滚镇 | 5 | 龙滚墟 5 家 | |
2 | 山根镇 | 5 | 山根墟 5 家 | |
3 | 和乐镇 | 9 | 和乐墟 9 家 | |
4 | 后安镇 | 8 | 后安墟 4 家,乐来墟 4家 | |
5 | 北大镇 | 10 | 东兴墟 5 家,禄马墟 2 家,东岭墟 3 家 | |
6 | 大茂镇 | 6 | 大茂墟 4 家,袁水墟 2 家 | |
7 | 万城镇 | 19 | 万城墟12家,北坡墟 4 家,红光墟 3 家 | |
8 | 东澳镇 | 3 | 东澳墟 3 家 | |
9 | 礼纪镇 | 18 | 礼纪墟 6 家,合山墟 4 家,莲花墟 5 家, 三星村 2 家,贡举村 1 家 | |
10 | 长丰镇 | 9 | 长丰墟 5 家,牛漏墟 3 家,福田村 1 家 | |
11 | 南桥镇 | 2 | 南桥墟 2 家 | |
12 | 三更罗镇 | 4 | 三更罗墟 4 家 | |
13 | 兴隆区 | 1 | 兴隆墟 1 家 | |
合计 | 99 |
附件3
农药经营进货查验制度
一、不得向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农药生产企业或者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其他农药经营者采购农药。
二、购进农药时查验产品包装、标签,不购进包装、标签不合法的农药产品。
三、购进的农药必须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
四、核对购进农药的有关许可证明文件,不购进无生产许可证、无农药登记证及无产品质量标准的农药产品。
五、严格检查农药产品标签或说明书,与农药登记公告核对无误后方可购进。
六、购进农药后及时建立农药采购台账,如实记录农药名称,有关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规格、数量、生产企业和供货人名称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采购台账应当保存两年以上。
订立单位(店):
法人(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农药经营台账记录制度
一、熟练使用电脑及时准确记载农药购进、储存、销售等电子台账。
二、购进农药后及时建立农药采购台账、如实记录农药名称、有关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规格、数量、生产企业和供货人名称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三、销售农药后,及时建立销售台账。如实记录销售农药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企业、购买人、销售日期等内容。
四、农药采购、销售台账应当保存两年以上。
五、必要时建立纸质农药采购、销售台账。
六、在每季度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将上季度农药经营数据上传至农业部规定的农药管理信息平台,或者通过其他形式报监管部门备案。
订立单位(店):
法人(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农药经营使用指导制度
一、严格按照《农药管理条例》指导农药使用者安全合理使用农药。
二、不推荐使用假劣农药、禁用农药以及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农药。
三、严格按照农药的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使用农药,不得扩大使用范围,加大用药剂量或者改变使用方法。
四、指导农药使用者妥善保管农药,并在配药用药过程中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避免发生农药使用事故。
五、根据虫害发生情况科学推荐农药,正确说明农药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不得误导购买人。
订立单位(店):
法人(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农药经营安全管理制度
一、农药经营人员应熟练掌握所经营农药的危害特性、正确使用方法和急救方法。
二、农药进货时应入库验收,农药包装规范、合法的方可进库,按不同种类合理储存。
三、经营场所应定期安全检查,保持良好的通风、防潮、整洁。
四、销售农药时需直接接触农药的,应戴用防护器具,向使用者正确说明中毒急救措施和注意事项。
五、过期及失效农药,及时清移出营业场所,堆放到仓库相应区域,并上报农药主管部门集中处理。
六、不向未成年人销售农药,发生农药安全事故时,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
订立单位(店):
法人(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农药经营安全防护制度
一、农药经营人员应熟悉所经营农药的安全防护知识和急救方法。
二、农药经营场所、仓储场所应具备必要的农药安全防护器具。
三、销售或搬运农药时,应按照使用说明或注意事项带用防护器具。
四、定期检查安全防护器材,保证器材始终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五、农药经营、仓储场所,严禁烟火,发生农药破漏及时清除干净。
六、农药经营人员在发生意外事故时应迅速报警及时扑救,防止事故扩大。
订立单位(店):
法人(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农药经营应急处置制度
一、发生农药中毒事故,农药经营者应当及时与卫生部门联系,在卫生部门指导下开展抢救工作。
二、发生农药药害事故,农药经营者应当及时报告农业主管部门,查明药害原因,及时指导补救。
三、发现农药对人畜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有严重危害或者极大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通知有关生产企业、供货人和购买人,向所在地农业主管部门报告并记录停止销售和通知情况。
四、发生农药对生态环境有严重危害或较大风险的,应停止销售,及时向环境保护部门报告,采取补救措施。
五、发生农药火灾时,农药经营者应第一时间报告消防部门,做好火灾扑救工作。
六、发生农药破漏时,应及时清除干净,集中存放。
订立单位(店):
法人(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农药经营仓储管理制度
一、农药库房必须与其他商品以及饮用水水源,生活区域等有效隔离。
二、农药库房要有专人管理,配备与所经营农药相关的防护设施。
三、仓库保管人员要对存储的农药产品定期检查,对农药包装破损的要及时处理。
四、农药仓储库房要配备消防、防盗和良好的通风设施。
五、农药库房要配置明示牌,要对农药产品进行分类管理。
订立单位(店):
法人(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制度
一、农药经营人员要主动告知农药使用者保护环境,避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河道内丢弃农药、农药包装物或者清洗施药器械。
二、农药经营单位要鼓励农药使用者妥善收集农药包装物等废弃物。
三、农药经营单位应回收农药包装物等废弃物,防止农药污染环境和农药中毒事故的发生。
四、废弃的农药包装袋、玻璃瓶、塑料瓶等要分类放置,统一进行处理。
五、及时对过期农药、破损的器具和容器进行无害化处理。
六、回收的农药包装废弃物避免与其他废弃物混合存放,暂存场所应当采取防雨淋、防渗漏的措施。
七、制作保存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记录。
订立单位(店):
法人(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农药经营人员岗位操作规程
1、法人
(1)对农药质量、从业人员、经营场所、农药包装废弃物、农药仓储环节、农药销售环节安全以及农药出入库台账建立、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负责。
(2)不得聘用农药禁业人员从事农药销售活动。
2、农药经营人员
(1)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认真覆行农药购销台账管理制度,向农药消费者提供农药使用指导服务,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做好经营场所内药品分区、定期检查、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为广大农药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
(2)严格遵守农药经营管理制度,保管好财物和档案资料,不向农药消费者销售已经过期或包装破损不全的劣质农药。
(3)维护好营业场所内的环境卫生,确保经营场所干净、整洁。
3、农药仓储管理人员
(1)严格履行农药仓储场所的管理职责,对库存物资定期开展检查和维护,对仓储场所内部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认真填写检查和维护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做了相应处置。
(2)严格落实农药出入库登记,及时填写农药出入库登记并将相关资料妥善保存。
订立单位(店):
法人(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
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声明
我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本省相关规定,所提交申请材料及附件中的所有资料真实可靠、来源合法、未侵犯他人权益,提交的电子文档与打印文件内容完全一致,如有不实之处,我单位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申请单位:
负责人(法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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