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上虞区水处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生活污水处理线原址扩容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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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水处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生活污水处理线原址扩容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开说明


绍兴市上虞区水处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生活污水处理线原址扩容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开说明

**日, (略) 上虞区水 (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上虞区水 (略) 生活污水处理线原址扩容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依 (略) 上虞区水 (略) 生活污水处理线原址扩容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验收工 (略) 上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略) 生态环境局上虞分局、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管理办公室、浙江绍兴 (略) (验收监测评价报告编制单位)、 (略) (略) (环评报告表编制单位)、 (略) 上虞区水务集团、 (略) 上虞区水 (略) 等单位代表和环保验收、污水处理、环境监测、质量控制等领域的三名专业技术专家组成(具体验收组名单附后)。验收工作组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略) 上虞区水 (略) 生活污水处理线原址扩容改造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上虞区水 (略) 生活污水处理线原址扩容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审查意见》(虞环审[2022] 26号)等要求对生活污水处理线原址扩容改造进行验收,验收工作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工程环保执行情况报告和监测单位、环评单位等对项目竣工环保相关工作的汇报,现场检查了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工程为技改工程,建设地点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三东 (略) 上虞区水 (略) 厂区内,本次项目属于原址扩容改造,改造完成后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由10万m3/d设计处理能力扩容至12万m3/d。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0年上虞污水处理厂工业废水处理系统的平均处理水量已经达到8.3万 m3/d,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的平均处理水量已经达到9.0万 m3/d。上虞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已接近满负荷运行,本项目进行技改挖潜,将原有生活污水处理系统10万m3/d设计处理能力扩容至12万m3/d。

水处理公司委托浙江 (略) 编制《 (略) 上虞区水 (略) 生活污水处理线原址扩容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报告表》,该报告表于** (略) 生态环境局批准,文号为虞环审[2022]22号。

本工程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均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等情况发生。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约550万元,全为环保投资。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本期项目废水处理总规模控制为生活污水12万吨/日。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工程与环评审批文件对比,无重大变动发生。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次项目属于现有污水处理工程扩容改造,将原有生活污水处理系统10万 m3/d设计处理能力扩容至12万m3/d,本次改建项目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和原有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改造完成后的工艺流程一致。具体工艺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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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排放改造完成后主要以方案一作为主运行方案,方案二处理工艺以及其中的活性炭投加环节均主要作为应急手段运行。

达标尾水均通过厂区高位井排入杭州湾海域。

(二)废气

根据工程特征,本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污水处理过程及污泥处理过程中散发出来的恶臭类污染物。污水处理工程因生物作用会产生一些恶臭类废气,主要是硫化氢和氨,恶臭废气产生环节主要在缺氧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间等环节。

本次项目只涉及增加管道泵,管道改造等,不涉及增加产生恶臭气体的处理单元面积,恶臭污染物排放源强几乎不会改变,环评不作定量分析。

现有污水处理单元设施均已设有专门加盖和臭气收集措施,收集的恶臭废气通过生物滤池除臭装置等处理后15m以上高空排放,治理措施完善,因此改造工程对大气环境影响甚微。

(三)噪声

本项目建成后,噪声主要来源于管道泵、鼓风机、投加泵等设备噪声。主要降噪措施:1、对于鼓风机的进风口,设置进风口消声器、隔声罩壳,管道外壳设置阻尼层;对管道泵、投加泵等设置隔声罩壳,通过厂区建筑分布设置隔声屏障。 2、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3、在工程设计、设备选型、管线设计、隔声消声设计时要严格按照《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T 50087-2013)的要求进行。 4、厂区内合理布局,并加强厂界四周的绿化。

(四)固废

生活污水处理过程固废主要是处理产生污泥。项目污泥不经厂内贮存,产生后直接密闭输送至上虞 (略) 厂内进行深度脱水,干化后污泥由绍兴上虞 (略) 进行焚烧处置。

(五)其他环保设施

本项目在生活出水口安装了在线监测设施,生活线主要为pH、COD、氨氮、总氮总磷、流量仪各一台,已通过验收与环保平台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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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监测结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浙江绍兴 (略) 于**-15日连续对本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验收期间,满足生产负荷大于75%的验收条件。根据验收监测报告,主要结果如下: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处理线出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排放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69-2018)表 1 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要求,其余指标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 一级 A 标准限值,其中总汞、总铬、总镉、总砷、总铅、烷基汞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 部分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限值。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污水处理设施废气排放口氨和硫化氢的排放速率、臭气浓度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烷均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的二级标准限值。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监测结果,项目昼间、夜间厂界噪环境声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处置:

本项目生活污水处理过程固废主要是处理产生污泥。项目污泥不经厂内贮存,产生后直接密闭输送至上虞 (略) 厂内进行深度脱水,干化后污泥由绍兴上虞 (略) 进行焚烧处置。

五、总量控制:

该公司全厂废水中COD、氨氮的排放总量符合本项目环评的总量控制建议指标。

六、验收结论和建议

(一)验收结论

验收工作组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情形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符合验收条件, (略) 上虞区水 (略) 原址扩容改造项目通过环保验收。

(二)建议

1、建议企业加强在线监控设施的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2、建议企业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和各类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九、信息公开 

1.公开时间

公示时间:**日--**日。

2.当地环保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上虞分局电话:0575-*

3.建设单位

(略) 上虞区水 (略)

电话:许总:0575-*

4.公开网址浙江 (略)

http://**

(略) 上虞区水 (略)






绍兴市上虞区水处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生活污水处理线原址扩容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开说明

**日, (略) 上虞区水 (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上虞区水 (略) 生活污水处理线原址扩容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依 (略) 上虞区水 (略) 生活污水处理线原址扩容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验收工 (略) 上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略) 生态环境局上虞分局、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管理办公室、浙江绍兴 (略) (验收监测评价报告编制单位)、 (略) (略) (环评报告表编制单位)、 (略) 上虞区水务集团、 (略) 上虞区水 (略) 等单位代表和环保验收、污水处理、环境监测、质量控制等领域的三名专业技术专家组成(具体验收组名单附后)。验收工作组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略) 上虞区水 (略) 生活污水处理线原址扩容改造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上虞区水 (略) 生活污水处理线原址扩容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审查意见》(虞环审[2022] 26号)等要求对生活污水处理线原址扩容改造进行验收,验收工作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工程环保执行情况报告和监测单位、环评单位等对项目竣工环保相关工作的汇报,现场检查了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工程为技改工程,建设地点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三东 (略) 上虞区水 (略) 厂区内,本次项目属于原址扩容改造,改造完成后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由10万m3/d设计处理能力扩容至12万m3/d。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0年上虞污水处理厂工业废水处理系统的平均处理水量已经达到8.3万 m3/d,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的平均处理水量已经达到9.0万 m3/d。上虞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已接近满负荷运行,本项目进行技改挖潜,将原有生活污水处理系统10万m3/d设计处理能力扩容至12万m3/d。

水处理公司委托浙江 (略) 编制《 (略) 上虞区水 (略) 生活污水处理线原址扩容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报告表》,该报告表于** (略) 生态环境局批准,文号为虞环审[2022]22号。

本工程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均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等情况发生。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约550万元,全为环保投资。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本期项目废水处理总规模控制为生活污水12万吨/日。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工程与环评审批文件对比,无重大变动发生。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次项目属于现有污水处理工程扩容改造,将原有生活污水处理系统10万 m3/d设计处理能力扩容至12万m3/d,本次改建项目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和原有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改造完成后的工艺流程一致。具体工艺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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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排放改造完成后主要以方案一作为主运行方案,方案二处理工艺以及其中的活性炭投加环节均主要作为应急手段运行。

达标尾水均通过厂区高位井排入杭州湾海域。

(二)废气

根据工程特征,本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污水处理过程及污泥处理过程中散发出来的恶臭类污染物。污水处理工程因生物作用会产生一些恶臭类废气,主要是硫化氢和氨,恶臭废气产生环节主要在缺氧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间等环节。

本次项目只涉及增加管道泵,管道改造等,不涉及增加产生恶臭气体的处理单元面积,恶臭污染物排放源强几乎不会改变,环评不作定量分析。

现有污水处理单元设施均已设有专门加盖和臭气收集措施,收集的恶臭废气通过生物滤池除臭装置等处理后15m以上高空排放,治理措施完善,因此改造工程对大气环境影响甚微。

(三)噪声

本项目建成后,噪声主要来源于管道泵、鼓风机、投加泵等设备噪声。主要降噪措施:1、对于鼓风机的进风口,设置进风口消声器、隔声罩壳,管道外壳设置阻尼层;对管道泵、投加泵等设置隔声罩壳,通过厂区建筑分布设置隔声屏障。 2、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3、在工程设计、设备选型、管线设计、隔声消声设计时要严格按照《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T 50087-2013)的要求进行。 4、厂区内合理布局,并加强厂界四周的绿化。

(四)固废

生活污水处理过程固废主要是处理产生污泥。项目污泥不经厂内贮存,产生后直接密闭输送至上虞 (略) 厂内进行深度脱水,干化后污泥由绍兴上虞 (略) 进行焚烧处置。

(五)其他环保设施

本项目在生活出水口安装了在线监测设施,生活线主要为pH、COD、氨氮、总氮总磷、流量仪各一台,已通过验收与环保平台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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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监测结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浙江绍兴 (略) 于**-15日连续对本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验收期间,满足生产负荷大于75%的验收条件。根据验收监测报告,主要结果如下: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处理线出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排放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69-2018)表 1 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要求,其余指标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 一级 A 标准限值,其中总汞、总铬、总镉、总砷、总铅、烷基汞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 部分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限值。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污水处理设施废气排放口氨和硫化氢的排放速率、臭气浓度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烷均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的二级标准限值。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监测结果,项目昼间、夜间厂界噪环境声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处置:

本项目生活污水处理过程固废主要是处理产生污泥。项目污泥不经厂内贮存,产生后直接密闭输送至上虞 (略) 厂内进行深度脱水,干化后污泥由绍兴上虞 (略) 进行焚烧处置。

五、总量控制:

该公司全厂废水中COD、氨氮的排放总量符合本项目环评的总量控制建议指标。

六、验收结论和建议

(一)验收结论

验收工作组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情形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符合验收条件, (略) 上虞区水 (略) 原址扩容改造项目通过环保验收。

(二)建议

1、建议企业加强在线监控设施的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2、建议企业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和各类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九、信息公开 

1.公开时间

公示时间:**日--**日。

2.当地环保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上虞分局电话:0575-*

3.建设单位

(略) 上虞区水 (略)

电话:许总:0575-*

4.公开网址浙江 (略)

http://**

(略) 上虞区水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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