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区国丰废旧物资回收站废旧塑料颗粒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肃州区国丰废旧物资回收站废旧塑料颗粒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肃州区国丰废旧物资回收站废旧塑料颗粒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工程名称:肃州区国丰废旧物资回收站废旧塑料颗粒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肃州区国丰废旧物资回收站
建设性质:新建
工作制度与劳动定员:本项目运营期间劳动定员为8人,年生产240天,每天生产8h,总运行时间为1920h。
工程总投资:本项目环评阶段总投资为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万元,占总投资的41.25%。验收阶段总投资1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6.3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46.92%。
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 (略) 肃州区毛庵河西 (略) 场17号,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N39°42′25.73″,E98°33′56.81″。
建设内容:年处理废PP聚*烯塑料4150t、废PE聚*烯塑料1150t,年生产PP塑料颗粒4000t、PE塑料颗粒1000t。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日期:**日-**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杨工,联系电话:*
公众意见及反馈方式: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器真实名字,单位须加盖公章。
肃州区国丰废旧物资回收站废旧塑料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pdf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肃州区国丰废旧物资回收站废旧塑料颗粒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工程名称:肃州区国丰废旧物资回收站废旧塑料颗粒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肃州区国丰废旧物资回收站
建设性质:新建
工作制度与劳动定员:本项目运营期间劳动定员为8人,年生产240天,每天生产8h,总运行时间为1920h。
工程总投资:本项目环评阶段总投资为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万元,占总投资的41.25%。验收阶段总投资1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6.3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46.92%。
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 (略) 肃州区毛庵河西 (略) 场17号,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N39°42′25.73″,E98°33′56.81″。
建设内容:年处理废PP聚*烯塑料4150t、废PE聚*烯塑料1150t,年生产PP塑料颗粒4000t、PE塑料颗粒1000t。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日期:**日-**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杨工,联系电话:*
公众意见及反馈方式: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器真实名字,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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