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12月1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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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翔安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12月1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5 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传 真:*

通信地址: (略) 翔安区人力资源大厦10楼1007室

邮政编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一次性卫生用品用防腐剂及添加剂的混合分装项目

(略) 翔安区莲亭路883-2号火炬(翔安)产业区八方通用厂房2#楼第三、第四、第五层

厦门 (略)

厦门 (略)

厦门 (略) 选址于火炬(翔安)产业区八方通用厂房2#楼第三、第四、第五层,法人代表为邱???珠,占地面积为1145.86m2,建筑面积3463.67m2。项目总投资4500万元,年生产湿巾药液300吨、湿巾添加剂60吨。项目已通过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备案。

(1)废水影响分析结论

生产废水拟经自建的废水处理设施处理,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其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 中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从严)后纳入翔安水质净化厂进行深度处理,对翔安水质净化厂的水质影响较小;污水经水质净化厂深度处理后,其出水水质达到《 (略)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2-2018)表2中A级排放标准,后纳入同安湾海域,对同安湾海域水质的影响较小。

生活污水排入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翔安水质净化厂统一处理。

(2)废气影响分析结论

建设单位车间位于洁净车间,车间上方设置集气系统,设计风量为50000m3/h,废气收集后由风机引至楼顶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由一根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建设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建设单位拟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本项目有机废气,经处理后可以达到《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3-2018),通过采取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废气对周边环境空气的影响可以接受。

(3)噪声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主要噪声源经过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贡献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周边50m声环境保护范围内不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因此项目噪声经采取一系列降噪措施后对区域的声环境影响小。

(4)固废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对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处置以“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为基本原则,在综合利用基础上,及时组织清运,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不外排,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影响,也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5)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建设单位在严格落实上述风险防范措施后,可有效防止项目产生的污染物进入环境,有效降低了对周围环境存在的风险影响,即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2

(略) 项目

(略) 翔安区民安大道2816、2818、2820、2822、2824号

厦门 (略)

利康环保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厦门 (略) 选 (略) 翔安区民安大道2816、2818、2820、2822、2824号,建设单位拟投资12000万元,租赁厦门 (略) 已建房屋进行经营,用地面积16497.7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5534.14平方米。拟招聘医护人员及职工人数550人,年工作365天。项目为三级 (略) ,拟设置床位350张,年门诊流量约20000人次。

(1)水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生活污水及医疗废水 (略) 内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预处理标准(氨氮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后近期采用排水主管部门认可的方式转运至翔安水质净化厂处理;远期待区域通往翔安水质净化厂的污水管网完善后,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翔安水质净化厂处理,废水达标排放对最终纳污水体水质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恶臭废气、柴油发电机废气及食堂油烟。项目污水处理站恶臭废气收集拟经“UV光解空气净化器+紫外消毒”措施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根据废气污染物排放源分析,项目硫化氢及氨排放浓度均能够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关于废气排放要求的规定;油烟排放浓度可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标准。项目各项废气污染物经处理后排放量较少,排放浓度较低,均可达标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进出车辆 (略) 内就诊、医务等人员的喧哗声。噪声值经房屋隔声及距离自然衰减,场界噪声能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昼间≤60dB、夜间≤50dB),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废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负责统一清运处理;医疗垃圾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污水处理污泥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经以上措施处理后各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所采取的环保措施可行,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5 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传 真:*

通信地址: (略) 翔安区人力资源大厦10楼1007室

邮政编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一次性卫生用品用防腐剂及添加剂的混合分装项目

(略) 翔安区莲亭路883-2号火炬(翔安)产业区八方通用厂房2#楼第三、第四、第五层

厦门 (略)

厦门 (略)

厦门 (略) 选址于火炬(翔安)产业区八方通用厂房2#楼第三、第四、第五层,法人代表为邱???珠,占地面积为1145.86m2,建筑面积3463.67m2。项目总投资4500万元,年生产湿巾药液300吨、湿巾添加剂60吨。项目已通过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备案。

(1)废水影响分析结论

生产废水拟经自建的废水处理设施处理,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其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 中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从严)后纳入翔安水质净化厂进行深度处理,对翔安水质净化厂的水质影响较小;污水经水质净化厂深度处理后,其出水水质达到《 (略)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2-2018)表2中A级排放标准,后纳入同安湾海域,对同安湾海域水质的影响较小。

生活污水排入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翔安水质净化厂统一处理。

(2)废气影响分析结论

建设单位车间位于洁净车间,车间上方设置集气系统,设计风量为50000m3/h,废气收集后由风机引至楼顶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由一根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建设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建设单位拟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本项目有机废气,经处理后可以达到《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3-2018),通过采取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废气对周边环境空气的影响可以接受。

(3)噪声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主要噪声源经过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贡献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周边50m声环境保护范围内不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因此项目噪声经采取一系列降噪措施后对区域的声环境影响小。

(4)固废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对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处置以“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为基本原则,在综合利用基础上,及时组织清运,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不外排,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影响,也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5)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建设单位在严格落实上述风险防范措施后,可有效防止项目产生的污染物进入环境,有效降低了对周围环境存在的风险影响,即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2

(略) 项目

(略) 翔安区民安大道2816、2818、2820、2822、2824号

厦门 (略)

利康环保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厦门 (略) 选 (略) 翔安区民安大道2816、2818、2820、2822、2824号,建设单位拟投资12000万元,租赁厦门 (略) 已建房屋进行经营,用地面积16497.7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5534.14平方米。拟招聘医护人员及职工人数550人,年工作365天。项目为三级 (略) ,拟设置床位350张,年门诊流量约20000人次。

(1)水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生活污水及医疗废水 (略) 内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预处理标准(氨氮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后近期采用排水主管部门认可的方式转运至翔安水质净化厂处理;远期待区域通往翔安水质净化厂的污水管网完善后,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翔安水质净化厂处理,废水达标排放对最终纳污水体水质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恶臭废气、柴油发电机废气及食堂油烟。项目污水处理站恶臭废气收集拟经“UV光解空气净化器+紫外消毒”措施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根据废气污染物排放源分析,项目硫化氢及氨排放浓度均能够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关于废气排放要求的规定;油烟排放浓度可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标准。项目各项废气污染物经处理后排放量较少,排放浓度较低,均可达标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进出车辆 (略) 内就诊、医务等人员的喧哗声。噪声值经房屋隔声及距离自然衰减,场界噪声能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昼间≤60dB、夜间≤50dB),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废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负责统一清运处理;医疗垃圾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污水处理污泥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经以上措施处理后各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所采取的环保措施可行,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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