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长桥镇店前社区休闲广场及配套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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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长桥镇店前社区休闲广场及配套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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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漳浦县长桥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长桥镇店前社区休闲广场及配套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及附件收悉。经研究,对长桥镇店前社区休闲广场及配套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店前社区基础配套设施,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同意建设长桥镇店前社区休闲广场及配套建设工程。

    二、项目单位:漳浦县长桥镇人民政府。

    三、项目编码:2211-*-04-01-*。

    四、建设地址:漳浦县长桥镇店前社区。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建设文化长廊32.9米、不锈钢栏杆58.5米,场地硬化面积254.2平方米,建设浆砌块石挡墙长186米,拱桥长9.6米、宽2米,戏台钢结构屋面95.4平方米,公厕16.11平方米,配套健身器材、绿化等。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18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56万元,项目资金由移民扶持基金投入及业主多渠道筹集解决。

    七、建设期限:3个月。

    八、请严格按照节能有关规定展开项目建设,落实节能降耗措施,切实做好节能工作。

    九、招标内容:项目招标按照招标投标法及相关配套规定执行。

    十、项目利用现状戏台等已建设施及存量建设用地进行改造,不得新增建设用地。

    十一、请项目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十二、本项目审批的相关材料分别是《用地情况说明》等相关材料。

    十三、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之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抗震、消防、环保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四、在建设中应严格履行建设程序、遵守财务管理规定,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在加快建设进度的同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及时足额拨付工程款并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及时缴交工资保证金。

    十五、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长桥镇店前社区休闲广场及配套建设工程概算表

                    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

                 **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长桥镇店前社区休闲广场及配套建设工程概算表

    制表单位: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工程量

    金额(万元)

    备注

    工程费用

    156.120

    1

    市政工程

    95.030

    2

    文化长廊

    17.520

    3

    戏台

    31.450

    4

    公厕

    12.120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5.523

    1

    建设单位管理费

    2.342

    2

    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

    0.312

    3

    工程监理费

    2.654

    4

    工程设计费

    3.122

    5

    勘察费

    1.686

    6

    勘察文件审查费

    0.005

    7

    施工图审查费

    0.312

    8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0.468

    9

    工程保险费

    0.312

    10

    招标代理服务费

    1.483

    11

    工程造价咨询费

    2.514

    12

    环境影响咨询服务费

    0.312

    基本预备费

    8.582

    工程概算总投资

    18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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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单位《关于长桥镇店前社区休闲广场及配套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及附件收悉。经研究,对长桥镇店前社区休闲广场及配套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店前社区基础配套设施,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同意建设长桥镇店前社区休闲广场及配套建设工程。

    二、项目单位:漳浦县长桥镇人民政府。

    三、项目编码:2211-*-04-01-*。

    四、建设地址:漳浦县长桥镇店前社区。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建设文化长廊32.9米、不锈钢栏杆58.5米,场地硬化面积254.2平方米,建设浆砌块石挡墙长186米,拱桥长9.6米、宽2米,戏台钢结构屋面95.4平方米,公厕16.11平方米,配套健身器材、绿化等。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18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56万元,项目资金由移民扶持基金投入及业主多渠道筹集解决。

    七、建设期限:3个月。

    八、请严格按照节能有关规定展开项目建设,落实节能降耗措施,切实做好节能工作。

    九、招标内容:项目招标按照招标投标法及相关配套规定执行。

    十、项目利用现状戏台等已建设施及存量建设用地进行改造,不得新增建设用地。

    十一、请项目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十二、本项目审批的相关材料分别是《用地情况说明》等相关材料。

    十三、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之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抗震、消防、环保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四、在建设中应严格履行建设程序、遵守财务管理规定,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在加快建设进度的同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及时足额拨付工程款并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及时缴交工资保证金。

    十五、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长桥镇店前社区休闲广场及配套建设工程概算表

                    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

                 **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长桥镇店前社区休闲广场及配套建设工程概算表

    制表单位: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工程量

    金额(万元)

    备注

    工程费用

    156.120

    1

    市政工程

    95.030

    2

    文化长廊

    17.520

    3

    戏台

    31.450

    4

    公厕

    12.120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5.523

    1

    建设单位管理费

    2.342

    2

    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

    0.312

    3

    工程监理费

    2.654

    4

    工程设计费

    3.122

    5

    勘察费

    1.686

    6

    勘察文件审查费

    0.005

    7

    施工图审查费

    0.312

    8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0.468

    9

    工程保险费

    0.312

    10

    招标代理服务费

    1.483

    11

    工程造价咨询费

    2.514

    12

    环境影响咨询服务费

    0.312

    基本预备费

    8.582

    工程概算总投资

    18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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