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关于2022年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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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市关于2022年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总结

梅河口市关于2022年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总结

(略) 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塑料污染治理2022年工作要点》(吉发改环资联〔2022〕367号)文件精神, (略) 的工作实际,汇总了各相关职能单位的工作进展,现将总结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结合工作实际,分工明确。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建立健全塑料治理长效监管机制,我市按照《塑料污染治理2022年工作要点》文件精神,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分工以及塑料治理实施范围,确定工作目标,全力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

(二)营造良好氛围,广泛宣传。

全市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宣传,一是利用旅游企业的电子屏、宣传栏、门户网站等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二是组织媒体投放公益广告、宣传片,进一步增加公众对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关注率和支持率,增强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引导欧亚购物中心、 (略) 、 (略) 等6家大型商超率先宣传,提倡经营者、消费者使用可降解塑料制品、生物质包装物品、可循环使用的环保购物袋。

(三)做好摸底排查,突出重点。

市生态环境局联合相关部门认真排查,我市现有塑料回收、利用、加工企业6户(鑫瑞海塑料制品厂、红梅镇联富塑料制品厂、小杨乡金复元塑料颗粒厂、广泰塑料制品厂、鑫裕丰塑料厂、添亿塑料制品加工厂),全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其中除添亿塑料制品加工厂未通过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外,其余全部通过环保验收并正常生产,并采取“双随机”抽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开展执法检查,主要检查环保“三同时”制度和验收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等情况,依法查处偷排、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因上述6户塑料加工企业属于季节性生产,现全部处于停产状态。生产过程中,未发现有环境违法行为。市监局重点检 (略) 、兴客家、 (略) 等 (略) 是否实行塑料购物袋明码标价、有偿提供,有无打折、不按标示价格、无偿或变相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有无使用不合格塑料购物袋等方面,从检查情况看,工作执行得较好,能够严格落实使用塑料购物袋的有关规定,塑料袋使用率下降,塑料袋消耗量大大减少;检查14家农膜经营者是否销售以聚*烯为主要原料制成且厚度小于 0.01 毫米的不可降解农用地面覆盖薄膜, (略) 德兴昌农膜商店、 (略) 鑫丰塑料厂等3家生产经营企业的地膜、聚*烯耐老化棚膜、聚*烯薄膜进行质量抽检,共抽检5批次,检测结果全部合格。

(四)抓好工作落实,专项整治。

市商务 (略) 场监督管理局、发改局等有关部门,全年对商贸企业共进行12次检查督导,严格执行一次性塑料用品治理工作,督促商超企业与塑料制品批发商终止合作关系,不售卖或提供不可降解塑料相关用品。旅游服务中心组 (略) 星级旅游饭店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用品消费量统计调查工作,摸清塑料污染情况,指导星级饭店采购一次性塑料制品的替代品,将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纳入旅游星级饭店日常巡查和复核检查范畴; (略) 旅游行业企业开展塑料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共派出检查组1个,检查人员3人次,检查企业6家次,截至**日旅游行业企业已经按照要求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制品,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有关塑料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的,及时将相关线索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市河长办充分发挥河长制平台作用,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河湖“清四乱”工作,把河道管理范围内塑料垃圾清理整治作为河流管理保护的重点工作内容,安排部署春季和秋季清河行动,各乡镇(街)积极响应,紧盯塑料垃圾等各类垃圾污染进行清理整治,全市累计投入资金27.39万元,出动人力1000余人次,机械车辆387辆次,清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各类垃圾1167.6立方米。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依然存在不足之处,一是宣传力度依旧不足,广大人民群众和消费者的意识和参与不够,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造成一定的阻力;二是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需要依靠全社会的共同力量长期进行下去,目前有的企业分类塑料污染处理不到位,居民生活垃圾分类不彻底,增加了工作难度,致使治理工作推进较慢;三是方便、经济、实惠的塑料制品的替代产品没能及时推广起来,导致消费者的选择性不多。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市将严格落实上级部署要求,持续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一是强化宣传,着力转变消费观念,进一步加大塑料污染治理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平台、新闻媒体等渠道,深入宣传塑料污染治理的工作典型,引导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自觉参与到塑料污染治理工作中来;二是积极引导、督促经营者、消费者自觉遵守国家“禁塑令”的规定,同时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无环保审批手续的塑料加工黑作坊和无污染防治设施违法排污企业,加大塑料购物袋和农用地膜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力度,并与生活垃圾分类相结合, (略) 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与生活垃圾分类网点融合,合理布局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设备,提高塑料废弃物收集转运效率,提升塑料废弃物回收规范化水平;三是积极推广可降解替代产品,并大力扶持环保产品的生产和经营活动, (略) 场竞争机制,降低产品价格,提高产品质量。

(略) 发展和改革局

**日

梅河口市关于2022年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总结

(略) 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塑料污染治理2022年工作要点》(吉发改环资联〔2022〕367号)文件精神, (略) 的工作实际,汇总了各相关职能单位的工作进展,现将总结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结合工作实际,分工明确。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建立健全塑料治理长效监管机制,我市按照《塑料污染治理2022年工作要点》文件精神,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分工以及塑料治理实施范围,确定工作目标,全力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

(二)营造良好氛围,广泛宣传。

全市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宣传,一是利用旅游企业的电子屏、宣传栏、门户网站等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二是组织媒体投放公益广告、宣传片,进一步增加公众对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关注率和支持率,增强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引导欧亚购物中心、 (略) 、 (略) 等6家大型商超率先宣传,提倡经营者、消费者使用可降解塑料制品、生物质包装物品、可循环使用的环保购物袋。

(三)做好摸底排查,突出重点。

市生态环境局联合相关部门认真排查,我市现有塑料回收、利用、加工企业6户(鑫瑞海塑料制品厂、红梅镇联富塑料制品厂、小杨乡金复元塑料颗粒厂、广泰塑料制品厂、鑫裕丰塑料厂、添亿塑料制品加工厂),全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其中除添亿塑料制品加工厂未通过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外,其余全部通过环保验收并正常生产,并采取“双随机”抽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开展执法检查,主要检查环保“三同时”制度和验收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等情况,依法查处偷排、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因上述6户塑料加工企业属于季节性生产,现全部处于停产状态。生产过程中,未发现有环境违法行为。市监局重点检 (略) 、兴客家、 (略) 等 (略) 是否实行塑料购物袋明码标价、有偿提供,有无打折、不按标示价格、无偿或变相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有无使用不合格塑料购物袋等方面,从检查情况看,工作执行得较好,能够严格落实使用塑料购物袋的有关规定,塑料袋使用率下降,塑料袋消耗量大大减少;检查14家农膜经营者是否销售以聚*烯为主要原料制成且厚度小于 0.01 毫米的不可降解农用地面覆盖薄膜, (略) 德兴昌农膜商店、 (略) 鑫丰塑料厂等3家生产经营企业的地膜、聚*烯耐老化棚膜、聚*烯薄膜进行质量抽检,共抽检5批次,检测结果全部合格。

(四)抓好工作落实,专项整治。

市商务 (略) 场监督管理局、发改局等有关部门,全年对商贸企业共进行12次检查督导,严格执行一次性塑料用品治理工作,督促商超企业与塑料制品批发商终止合作关系,不售卖或提供不可降解塑料相关用品。旅游服务中心组 (略) 星级旅游饭店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用品消费量统计调查工作,摸清塑料污染情况,指导星级饭店采购一次性塑料制品的替代品,将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纳入旅游星级饭店日常巡查和复核检查范畴; (略) 旅游行业企业开展塑料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共派出检查组1个,检查人员3人次,检查企业6家次,截至**日旅游行业企业已经按照要求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制品,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有关塑料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的,及时将相关线索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市河长办充分发挥河长制平台作用,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河湖“清四乱”工作,把河道管理范围内塑料垃圾清理整治作为河流管理保护的重点工作内容,安排部署春季和秋季清河行动,各乡镇(街)积极响应,紧盯塑料垃圾等各类垃圾污染进行清理整治,全市累计投入资金27.39万元,出动人力1000余人次,机械车辆387辆次,清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各类垃圾1167.6立方米。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依然存在不足之处,一是宣传力度依旧不足,广大人民群众和消费者的意识和参与不够,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造成一定的阻力;二是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需要依靠全社会的共同力量长期进行下去,目前有的企业分类塑料污染处理不到位,居民生活垃圾分类不彻底,增加了工作难度,致使治理工作推进较慢;三是方便、经济、实惠的塑料制品的替代产品没能及时推广起来,导致消费者的选择性不多。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市将严格落实上级部署要求,持续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一是强化宣传,着力转变消费观念,进一步加大塑料污染治理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平台、新闻媒体等渠道,深入宣传塑料污染治理的工作典型,引导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自觉参与到塑料污染治理工作中来;二是积极引导、督促经营者、消费者自觉遵守国家“禁塑令”的规定,同时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无环保审批手续的塑料加工黑作坊和无污染防治设施违法排污企业,加大塑料购物袋和农用地膜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力度,并与生活垃圾分类相结合, (略) 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与生活垃圾分类网点融合,合理布局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设备,提高塑料废弃物收集转运效率,提升塑料废弃物回收规范化水平;三是积极推广可降解替代产品,并大力扶持环保产品的生产和经营活动, (略) 场竞争机制,降低产品价格,提高产品质量。

(略) 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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