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力能源一般固废收集、分拣及焚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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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能源一般固废收集、分拣及焚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略) (略) 3万吨/年一般固废收集、分拣及1.5万吨/年一般固废焚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合力能源3万吨/年一般固废收集、分拣及1.5万吨/年一般固废焚烧项目

项目性质:改建

总投资:300万元

项目规模: (略) (略) 利用现有1台35t/h 生物质耦合污泥循环流化床锅炉进行生产,将企业一般固废(如:包装袋、木托盘 、废毛 、废布等边角料以可燃物为主)进行收集、分拣,年处理量为3万吨;对其中:纸包装物,木质,棉布边角料等利于流化床焚烧的一般固废进行撕碎后与生物质(烘干泥及木屑成型燃料)耦合焚烧,实现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产生的蒸汽通过管网供生物质车间污泥干化使用。

建设地点: (略) 乐余镇东 (略) (略) 现有厂区内

现有项目工程及环境保护情况:

现有项目占地3000平方米,主要生产生物质燃料和年供应蒸汽35万m3

本项目利用现有1台35t/h生物质耦合污泥循环流化床锅炉进行一般固废焚烧,焚烧产生的燃烧废气通过现有项目的环保设施“活性炭+布袋除尘+脱硫塔(石灰石碱液法脱硝)+脱硝(SNCR)”处理后通过60米高排气筒(P1)达标排放,生活污水、生 (略) 政污水管 (略) (略) ,经处理达标后排放。一般固废委托专业机构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乐余镇东 (略) (略) 现有厂区内

联 系 人:刘厂

电话:139 6228 2637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

单位名称:苏州 (略)

地址:苏州高新区珠江路117号B座6F;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512-*;邮箱:*@*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国家所规定要求进行;本次评价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工程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污染防治措施评述、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及影响分析等。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表,联系方式见第二、三条:

(1)通过 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邮寄的方式。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略) (略) 3万吨/年一般固废收集、分拣及1.5万吨/年一般固废焚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合力能源3万吨/年一般固废收集、分拣及1.5万吨/年一般固废焚烧项目

项目性质:改建

总投资:300万元

项目规模: (略) (略) 利用现有1台35t/h 生物质耦合污泥循环流化床锅炉进行生产,将企业一般固废(如:包装袋、木托盘 、废毛 、废布等边角料以可燃物为主)进行收集、分拣,年处理量为3万吨;对其中:纸包装物,木质,棉布边角料等利于流化床焚烧的一般固废进行撕碎后与生物质(烘干泥及木屑成型燃料)耦合焚烧,实现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产生的蒸汽通过管网供生物质车间污泥干化使用。

建设地点: (略) 乐余镇东 (略) (略) 现有厂区内

现有项目工程及环境保护情况:

现有项目占地3000平方米,主要生产生物质燃料和年供应蒸汽35万m3

本项目利用现有1台35t/h生物质耦合污泥循环流化床锅炉进行一般固废焚烧,焚烧产生的燃烧废气通过现有项目的环保设施“活性炭+布袋除尘+脱硫塔(石灰石碱液法脱硝)+脱硝(SNCR)”处理后通过60米高排气筒(P1)达标排放,生活污水、生 (略) 政污水管 (略) (略) ,经处理达标后排放。一般固废委托专业机构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乐余镇东 (略) (略) 现有厂区内

联 系 人:刘厂

电话:139 6228 2637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

单位名称:苏州 (略)

地址:苏州高新区珠江路117号B座6F;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512-*;邮箱:*@*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国家所规定要求进行;本次评价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工程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污染防治措施评述、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及影响分析等。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表,联系方式见第二、三条:

(1)通过 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邮寄的方式。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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