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拟对江门市德润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预拌混凝土80万立方米、预拌砂浆30万立方米、混凝土制品10万立方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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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拟对江门市德润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预拌混凝土80万立方米、预拌砂浆30万立方米、混凝土制品10万立方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略) (略) 年产预拌混凝土80万立方米、预拌砂浆30万立方米、混凝土制品10万立方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日至**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台城上朗路3 (略) 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邮编:*

  联系电话:0750-*

  传 真:07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略) 年产预拌混凝土80万立方米、预拌砂浆30万立方米、混凝土制品10万立方米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 (略)

建设单位

(略) (略)

项目概况

(略) (略) 年产预拌混凝土80万立方米、预拌砂浆30万立方米、混凝土制品10万立方米建设项 (略) (略) 大江镇潭江大道上冲街125号, (略) (略) 用地进行建设,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占地面积32293平方米,主要建设生产车间、仓库、办公区、环保设施等,年产预拌混凝土80万立方米、预拌砂浆30万立方米、混凝土制品10万立方米。

环评机构

(略)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原料进仓及储存粉尘;粉料罐顶部泄压孔粉尘;输送、计量、投料过程产生的粉尘;搅拌楼进料及搅拌初期粉尘;运输车辆运行中产生的扬尘;食堂油烟。
项目料场设置在全封闭(留出口)的仓库内,整体分仓封闭,中间隔仓采用软帘,上料端面加装抑尘软帘,并加装超声波感应喷雾降尘装置,根据碎石装卸情况进行经常性的喷水,颗粒物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特别排放限值。项目水泥储罐和其他粉料罐泄压产生的粉尘分别采用强制脉冲反吹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主要收集泄压过程产生的粉尘),颗粒物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搅拌楼安装袋式除尘器,直接安装在缓存斗盖上,由于缓存斗盖与搅拌机为封闭状态,颗粒物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特别排放限值。项目营运期间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二)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生产废水(作业区地面冲洗废水、搅拌车冲洗废水、搅拌机冲洗废水、混凝土制品设备清洗废水、混凝土制品脱模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项目生活污水经自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搅拌工艺用水,不外排。项目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的可循环使用。搅拌车冲洗废水先经砂石分离机处理后与经过引水渠收集后的作业区地面冲洗废水、搅拌机冲洗废水、混凝土制品设备清洗用水、混凝土制品脱模废水一并进入废水处理系统(沉淀池+压滤系统+搅拌池)处理后进入清水池全部回用于混凝土搅拌工艺用水。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搅拌工艺用水。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运营期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体废物(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淀池沉渣)、危险废物(隔油池废油及设备检维修废机油)、生活垃圾。其中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经收集后可回用于生产;洗车废水沉淀池中的沉渣、搅拌车清洗的沉渣、混凝土养护产生的沉渣压滤后暂存在污泥收集间作为用于铺设道路地基层;隔油池废油及设备检维修废机油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略) (略) 年产预拌混凝土80万立方米、预拌砂浆30万立方米、混凝土制品10万立方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日至**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台城上朗路3 (略) 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邮编:*

  联系电话:0750-*

  传 真:07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略) 年产预拌混凝土80万立方米、预拌砂浆30万立方米、混凝土制品10万立方米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 (略)

建设单位

(略) (略)

项目概况

(略) (略) 年产预拌混凝土80万立方米、预拌砂浆30万立方米、混凝土制品10万立方米建设项 (略) (略) 大江镇潭江大道上冲街125号, (略) (略) 用地进行建设,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占地面积32293平方米,主要建设生产车间、仓库、办公区、环保设施等,年产预拌混凝土80万立方米、预拌砂浆30万立方米、混凝土制品10万立方米。

环评机构

(略)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原料进仓及储存粉尘;粉料罐顶部泄压孔粉尘;输送、计量、投料过程产生的粉尘;搅拌楼进料及搅拌初期粉尘;运输车辆运行中产生的扬尘;食堂油烟。
项目料场设置在全封闭(留出口)的仓库内,整体分仓封闭,中间隔仓采用软帘,上料端面加装抑尘软帘,并加装超声波感应喷雾降尘装置,根据碎石装卸情况进行经常性的喷水,颗粒物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特别排放限值。项目水泥储罐和其他粉料罐泄压产生的粉尘分别采用强制脉冲反吹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主要收集泄压过程产生的粉尘),颗粒物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搅拌楼安装袋式除尘器,直接安装在缓存斗盖上,由于缓存斗盖与搅拌机为封闭状态,颗粒物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特别排放限值。项目营运期间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二)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生产废水(作业区地面冲洗废水、搅拌车冲洗废水、搅拌机冲洗废水、混凝土制品设备清洗废水、混凝土制品脱模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项目生活污水经自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搅拌工艺用水,不外排。项目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的可循环使用。搅拌车冲洗废水先经砂石分离机处理后与经过引水渠收集后的作业区地面冲洗废水、搅拌机冲洗废水、混凝土制品设备清洗用水、混凝土制品脱模废水一并进入废水处理系统(沉淀池+压滤系统+搅拌池)处理后进入清水池全部回用于混凝土搅拌工艺用水。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搅拌工艺用水。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运营期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体废物(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淀池沉渣)、危险废物(隔油池废油及设备检维修废机油)、生活垃圾。其中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经收集后可回用于生产;洗车废水沉淀池中的沉渣、搅拌车清洗的沉渣、混凝土养护产生的沉渣压滤后暂存在污泥收集间作为用于铺设道路地基层;隔油池废油及设备检维修废机油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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