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公示草案
《南大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公示草案
一、规划背景
(略) (略) 高质量发展,服务南大 (略) 建设管理,科学合理地指导规划用地建设,充分考虑到南大门片区的实际发展状况,依据《 (略) 总体规划(2013-2030)》及《 (略) 南大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略) 南大门片区重大项目落地,拟对《 (略) 南大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部分地块进行调整。
二、规划调整范围
《 (略) 南大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范围北靠龟山公园,西接赵湾村,南跨沪陕高速延伸至周家磨沟峪,东侧紧邻周家磨沟东侧山体。规划范围总面积232.99公顷,研究范围344.79公顷,包含南侧山体的农林用地和部分居住用地。
本次调整区位于《 (略) 南大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西北侧。规划范围东临惠民中路,西接龟山,南连环城南路,北靠候塬村,总用地面积69.4公顷,其中调整用地合计21.4公顷。本次研究范围辐射南秦河沿线绿地,涉及《 (略) 南秦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部分范围。
三、规划调整情况
3.1路网调整
将《 (略) 南大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龟山大道与环城南路之间的跨河桥梁去掉。
3.2用地调整
本规划区调整地块合计8处,总调整用地面积21.4公顷。
原地块一中小学用地(A33)面积为3.84公顷,地块二零售商业用地(B11)面积为1.08公顷。地块一和地块二西侧为防护绿地,面积为0.31公顷,分别与地块一与地块二合并。
调整后地块A-01中小学用地面积为40807.44平方米,容积率≤0.9,建筑密度≤35%,建筑限高≤24m,绿地率≥35%;
调整后地块A-02零售商业用地面积为11500.83平方米,容积率≤1.5,建筑密度≤40%,建筑限高≤33m,绿地率≥30%;
原地块三公园绿地(G1)面积为0.53公顷, (略) 用地(A51)面积为6.68公顷,地块三部分调整为防护绿地(G2),面积0.22公顷,部分 (略) 用地(A51)合并,用地性质调整为居住用地(R2),面积为6.98公顷。
调整后地块A-03由原公园绿地(G1)调整为防护绿地(G2);
调整后地块A- (略) 用地(A51)用地调整为居住用地(R2),调整后地块容积率≤2.2,建筑密度≤25%,建筑限高≤50m,绿地率≥35%;
(略) 用地(A51)面积为5.61公顷,调整后地块A-05为居住用地(R2),调整后地块容积率≤2.2,建筑密度≤25%,建筑限高≤50m,绿地率≥35%;
地块六加油加气用地(B41)面积为0.27公顷,调整后地块A-06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
原地块七零售商业用地(B11)面积为2.53公顷,地块八防护绿地(G2)面积为0.25公顷。地块七和地块八西南侧为广场用地(G3),面积为0.31公顷,分别与地块七、地块八合并。
调整后地块A-07零售商业用地(B11)面积为27681.86平方米,容积率≤1.8,建筑密度≤50%,建筑限高≤33m,绿地率≥25%;
A-08由原广场用地(G3)部分用地与东侧防护绿地(G2)合并,调整后地块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G2);
3.3研究范围内调整
原加油加气用地(B41)面积为0.27公顷,用地性质调整为公园绿地(G1)。
并且在原加油加气用地西侧900米处新规划一处加油加气用地(B41),面积为0.27公顷。
四、规划相关图件
1、区位分析图
2、调整前土地利用规划图
3、调整后土地利用规划图
4、调整地块对比
5、地块图则
一、规划背景
(略) (略) 高质量发展,服务南大 (略) 建设管理,科学合理地指导规划用地建设,充分考虑到南大门片区的实际发展状况,依据《 (略) 总体规划(2013-2030)》及《 (略) 南大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略) 南大门片区重大项目落地,拟对《 (略) 南大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部分地块进行调整。
二、规划调整范围
《 (略) 南大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范围北靠龟山公园,西接赵湾村,南跨沪陕高速延伸至周家磨沟峪,东侧紧邻周家磨沟东侧山体。规划范围总面积232.99公顷,研究范围344.79公顷,包含南侧山体的农林用地和部分居住用地。
本次调整区位于《 (略) 南大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西北侧。规划范围东临惠民中路,西接龟山,南连环城南路,北靠候塬村,总用地面积69.4公顷,其中调整用地合计21.4公顷。本次研究范围辐射南秦河沿线绿地,涉及《 (略) 南秦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部分范围。
三、规划调整情况
3.1路网调整
将《 (略) 南大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龟山大道与环城南路之间的跨河桥梁去掉。
3.2用地调整
本规划区调整地块合计8处,总调整用地面积21.4公顷。
原地块一中小学用地(A33)面积为3.84公顷,地块二零售商业用地(B11)面积为1.08公顷。地块一和地块二西侧为防护绿地,面积为0.31公顷,分别与地块一与地块二合并。
调整后地块A-01中小学用地面积为40807.44平方米,容积率≤0.9,建筑密度≤35%,建筑限高≤24m,绿地率≥35%;
调整后地块A-02零售商业用地面积为11500.83平方米,容积率≤1.5,建筑密度≤40%,建筑限高≤33m,绿地率≥30%;
原地块三公园绿地(G1)面积为0.53公顷, (略) 用地(A51)面积为6.68公顷,地块三部分调整为防护绿地(G2),面积0.22公顷,部分 (略) 用地(A51)合并,用地性质调整为居住用地(R2),面积为6.98公顷。
调整后地块A-03由原公园绿地(G1)调整为防护绿地(G2);
调整后地块A- (略) 用地(A51)用地调整为居住用地(R2),调整后地块容积率≤2.2,建筑密度≤25%,建筑限高≤50m,绿地率≥35%;
(略) 用地(A51)面积为5.61公顷,调整后地块A-05为居住用地(R2),调整后地块容积率≤2.2,建筑密度≤25%,建筑限高≤50m,绿地率≥35%;
地块六加油加气用地(B41)面积为0.27公顷,调整后地块A-06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
原地块七零售商业用地(B11)面积为2.53公顷,地块八防护绿地(G2)面积为0.25公顷。地块七和地块八西南侧为广场用地(G3),面积为0.31公顷,分别与地块七、地块八合并。
调整后地块A-07零售商业用地(B11)面积为27681.86平方米,容积率≤1.8,建筑密度≤50%,建筑限高≤33m,绿地率≥25%;
A-08由原广场用地(G3)部分用地与东侧防护绿地(G2)合并,调整后地块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G2);
3.3研究范围内调整
原加油加气用地(B41)面积为0.27公顷,用地性质调整为公园绿地(G1)。
并且在原加油加气用地西侧900米处新规划一处加油加气用地(B41),面积为0.27公顷。
四、规划相关图件
1、区位分析图
2、调整前土地利用规划图
3、调整后土地利用规划图
4、调整地块对比
5、地块图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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