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征集环境应急专家库专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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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征集环境应急专家库专家的公告

为 (略) 环境应急管理水平和科学应对处置突发环境事件能力,充分发挥专家在环境应急管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中的技术指导和政策咨询作用,我 (略) 级环境应急专家库,对外公开征集专家库成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要求
专家库拟由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生态污染防治、辐射污染防治、化学品和危废处理、卫生和饮用水安全、应急管理、环境工程、环境地质、环境评估、环境科学、环境监测、化学、化工、水文与水资源工程、采矿工程、给排水工程、生物、医学等领域的专家组成。
二、征集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作风正派,工作积极。坚持原则、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较强的决策咨询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信用和职业道德,坚持客观公正和实事求是的态度。
(三)熟悉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了解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及基本程序,能以科学严谨、认真负责的态度履行职责,能积极参加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或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提出技术指导和政策咨询。
(四)具有参与环境应急现场处置工作经验且从事环境应急工作五年以上优先。
(五)从事应急管理工作领域以外的入库专家需取得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取得五年以上工程师职称。
(六)身体健康,随时有精力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等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三、专家职责
环境应急专家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参加各类环境应急管理咨询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提出切实可行的决策建议、专业咨询、理论指导和技术支持,严格遵守保密工作制度,不得向外泄露敏感信息、技术秘密、商业秘密及其他不宜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
1、参与突发环境事件环境污染调查与损害评估;
2、参与环境应急管理重点课题研究,参与环境应急预案、方案、规划和法规的制定,为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3、参与环境应急管理培训及相关学术交流与合作;
4、遵循科学严谨、客观公正、观点鲜明、有理有据、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能够独立提供真实、可靠的咨询意见,并对所发表或出具的意见负责;
5、承担其他与环境应急有关的工作。
四、遴选程序
符合条件的专家由所在单位推荐(在职人员)或者由个人提出申请(退休人员)。单位推荐或个人申请时,应认真填报《 (略) 环境应急专家库专家推荐表》(见附件),并如实提供申请人的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所有材料请于**日前报送(纸质材料采取邮寄、传真或扫描等方式报送,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我局将对申请人或者被推荐人进行统筹筛选和审查,并 (略) 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公示无异后确定公布名单。
五、专家库管理
1.本次遴选专家库成员暂定40-50名。后期,随着应急预案的修订对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
2.专家受委托执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调查任务或参加有关会议培训等相关工作,所需经费由指派部门或聘请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支付。
3.对工作优秀和做出突出贡献的环境应急专家,由市生态环境局给予表彰或奖励。
附件: (略) 环境应急专家库专家推荐表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 杨树峰;
联系电话:0478—*
电子邮箱:*@*q.com
通讯地址: (略) 临河区新华西 (略) 生态环境局607室
(略) 生态环境局
**日
附件:http://**


为 (略) 环境应急管理水平和科学应对处置突发环境事件能力,充分发挥专家在环境应急管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中的技术指导和政策咨询作用,我 (略) 级环境应急专家库,对外公开征集专家库成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要求
专家库拟由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生态污染防治、辐射污染防治、化学品和危废处理、卫生和饮用水安全、应急管理、环境工程、环境地质、环境评估、环境科学、环境监测、化学、化工、水文与水资源工程、采矿工程、给排水工程、生物、医学等领域的专家组成。
二、征集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作风正派,工作积极。坚持原则、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较强的决策咨询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信用和职业道德,坚持客观公正和实事求是的态度。
(三)熟悉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了解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及基本程序,能以科学严谨、认真负责的态度履行职责,能积极参加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或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提出技术指导和政策咨询。
(四)具有参与环境应急现场处置工作经验且从事环境应急工作五年以上优先。
(五)从事应急管理工作领域以外的入库专家需取得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取得五年以上工程师职称。
(六)身体健康,随时有精力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等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三、专家职责
环境应急专家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参加各类环境应急管理咨询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提出切实可行的决策建议、专业咨询、理论指导和技术支持,严格遵守保密工作制度,不得向外泄露敏感信息、技术秘密、商业秘密及其他不宜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
1、参与突发环境事件环境污染调查与损害评估;
2、参与环境应急管理重点课题研究,参与环境应急预案、方案、规划和法规的制定,为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3、参与环境应急管理培训及相关学术交流与合作;
4、遵循科学严谨、客观公正、观点鲜明、有理有据、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能够独立提供真实、可靠的咨询意见,并对所发表或出具的意见负责;
5、承担其他与环境应急有关的工作。
四、遴选程序
符合条件的专家由所在单位推荐(在职人员)或者由个人提出申请(退休人员)。单位推荐或个人申请时,应认真填报《 (略) 环境应急专家库专家推荐表》(见附件),并如实提供申请人的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所有材料请于**日前报送(纸质材料采取邮寄、传真或扫描等方式报送,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我局将对申请人或者被推荐人进行统筹筛选和审查,并 (略) 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公示无异后确定公布名单。
五、专家库管理
1.本次遴选专家库成员暂定40-50名。后期,随着应急预案的修订对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
2.专家受委托执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调查任务或参加有关会议培训等相关工作,所需经费由指派部门或聘请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支付。
3.对工作优秀和做出突出贡献的环境应急专家,由市生态环境局给予表彰或奖励。
附件: (略) 环境应急专家库专家推荐表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 杨树峰;
联系电话:0478—*
电子邮箱:*@*q.com
通讯地址: (略) 临河区新华西 (略) 生态环境局607室
(略) 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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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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