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输电线路施工中取土、弃土要按需要定量处理;及时清理取土场弃土堆,施工结束后立即复耕植被,不破坏生态平衡。 (2)塔基土建施工过程中,尽量避免大开挖,尽可能保持山坡的原有地形、地貌。 (3)全线尽量不采用爆破施工,采用人工开挖。 (4)施工中尽量做到“填挖平衡”,减少弃方和借方,弃土在塔基征地范围内铺平绿化。 (5)土路施工时,在道路两侧应挖出网沟及集水坑并及时排水,不让土路表面积水。 定期疏通临时排水系统,使沿线地段排水顺畅。 (6)施工中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保护施工现场环境,避免由施工方法不当引起的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事件发生。 (7)项目施工道路,原则上利用现有道路或在原有路基上拓宽,尽量租用现有房屋设施作为施工用房,减少临时占地。 综上,工程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是小范围的、短暂的、可逆的,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对环境的影响也将消失。本工程建设产生生态环境影响可接受。 2、水土保护措施 (1)线路经过林地时,根据林木平均自然生长高度采用高塔跨越的方式,仅砍伐放线通道及塔基范围内的树木,尽量减少对树木的砍伐。砍伐林木时,遗下树根及灌木草丛,防止出现裸地发生水力侵蚀。 (2)尽量避开陡坡和不良地质段,如必须在这些地段定塔位,应采取可靠的治理措施。结合塔型、塔高、地质及可能采取的基础,合理确定基面范围,正确掌握开挖基面。 (3)优先考虑采用原状土基础,尽量采用高低腿塔及主柱加高基础,以减少基面土石方开挖量,减少对土地的扰动和破坏。 (4)基面挖方需按规定要求放坡,并且一次放足。当少数土质边坡挖方高度超过10m时,边坡需做成折线形式或台阶形式,以保持边坡稳定。 (5)沿塔位周围自然山坡或基面挖方后的缓坡面用块石砌筑护坡,保护塔基边坡。护坡坡脚必须置于原状土土层上,用水泥砂浆砌筑、勾缝,并按规定留泄水孔。 (6)基础开挖、回填后产生的多余土石方,不能回填的土石方清运至地方住建部门指定堆场场所。 3、其他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初期,土石方的开挖、回填和道路运输会产生扬尘。但这种施工产生的悬浮颗粒物粒径较大,产生地面扬尘沉降速度较大,很快落至地面,其影响范围较小局限在施工现场附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是短期的,随着施工作用结束而基本恢复原来的水平。 为减少和防止扬尘,尽量减轻其污染程度,缩小其影响范围,最大程度降低施工扬尘对区域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采取如下措施: 1)工地周边100%围挡 施工现场硬质围挡应连续设置,围挡高度不低于2.5m。 2)物料堆放100%覆盖 施工现场土石方开挖后尽快完成回填,不能及时回填的场地,应采取覆盖等防尘措施。 3)出入车辆100%冲洗 施工现场出入口处设置自动车辆冲洗装置和沉淀池,运输车辆底盘和车轮冲洗干净后方可驶离施工现场。 4)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 主要通道、进出道路及施工占地地面均进行硬化处理。 5)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 对施工场地和进出道路定时洒水、喷淋,避免尘土飞扬。 6)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 渣土等建筑垃圾及土石方、砂石等材料应分类堆放,严密覆盖。需要运输、处理的,按市容部门规定的时间、路线和要求,清运至指定的场所处理。 (2)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建筑垃圾产生量不大,应就近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丢弃;其生活垃圾与当地居民生活垃圾一并处置,应装袋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或定期运至指定的垃圾场,进行无害化处置。 (3)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时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有效缩小施工期噪声影响范围。夜间一般不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特殊情况如确需夜间施工,则必须征得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同意,采取切实有效的防噪措施,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4)废水防治措施: 线路施工过程中不设施工工棚,施工人员租住在当地村民家中,产生的生活污水与租户的生活污水统一收集发酵后用做农肥,不应直接排入天然水体。在线路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防尘,不应直接排入天然水体。 (5)施工安排: 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单位要做好组织工作,进行文明施工,并征得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方可施工。 综上,施工期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后,施工过程中不会对区域声环境、大气环境和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运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对线路塔基处的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加强植被的抚育和管护。 (2)在线路维护和检修中仅对影响安全运行的树木进行削枝,不进行砍伐。 (3)制定和实施各项环境管理计划,检查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保证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 (4)不定期地巡查线路,特别是各环境保护对象,保护生态环境不被破坏, 保证保护生态与工程运行相协调 2、声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输电线路的运营管理,确保敏感目标处的声环境质量达标,减少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3、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输电线路运行期不产生废水。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输电线路运行期间无固体废物产生。 5、电磁环境防治措施 (1)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2)合理选择导线的配电架构高度、对地和相间距离,保证地面工频电场强度和磁感应强度符合标准。 (3)按《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略) 令第239号)要求,划定项目输电线路保护范围,其中110kV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范围应控制在其边导线外15m;导线对地高度及交叉跨越控制距离应严格满足《110~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中相关要求;合理选择杆塔塔型、导线型等以降低线路工频电场和磁感应强度。 (4)开展运营期电磁环境监测和管理工作,切实减少对周围环境的电磁影响。 (5)对工程所在地区的居民进行有关输变电工程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消除他们的畏惧心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