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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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索引号
*/2022-03469
信息分类
公示公告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
文号
发布日期
**
信息名称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红河州石屏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2022年度项目)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节假日除外),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873-*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石屏县异龙镇屏阳路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 邮编:*

项目名称

红河州石屏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2022年度项目)

建设地点

石屏县龙朋镇、牛街镇

建设单位

石屏县水务局

环评文件类型

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水 (略)

项目概况

红河州石屏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2022年度项目)包括龙朋镇集镇供水工程和牛街镇扯直松子园供水工程2个工程。龙朋镇集镇供水工程选取水源为龙朋镇小路南龙潭,牛街镇扯直松子园供水工程水源为老里孔坝塘。工程总供水规模为4150m3/d,其中龙朋镇集镇供水工程4000m3/d(4个村委会11个自然村由已建一体化净水设备供水,供水规模2000m3/d;6个村委会32个自然村由新建水厂供水,供水规模为2000m3/d);扯直松子园供水工程为150m3/d。龙朋镇集镇供水工程输水管道和部分配水管道依托石屏县龙朋镇应急供水工程,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水厂工程和配水工程;牛街镇扯直松子园供水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水源修复工程、配水工程。

项目总投资3430.6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4万元,占总投资的1.03%。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废气:施工场地内产生的扬尘主要集中在工程土石方开挖及回填、表土临时堆放等阶段;场地外扬尘主要产生于施工材料运输过程时产生的扬尘。①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施工中大量的挖方和填方采用人工洒水的方式抑制扬尘,开挖土方集中堆放,缩小粉尘影响范围,并及时回填,减少粉尘影响时间;②施工场地粉(粒)状料堆放选在避风处,并对其进行遮盖,防止大量扬尘产生,粉状物料堆放点尽量远离关心点,大风天气时进行必要的遮盖。粉状物料装卸时禁止凌空抛洒;③在临近保护目标的施工段增加洒水降尘次数,减少施工粉尘对保护目标的影响;④混凝土现场拌合过程为湿法作业,采取降低水泥、砂料的投放高差,文明施工,采取洒水降尘措施;⑤加强道路管理和维护,保持路面平坦清洁,勤洒水;粉状料运输采用密封罐车;若采用敞篷车运输,应用篷布遮盖;装卸、堆放中应防止物料散落;⑥在靠近村寨居民点、学校、施工营地等控制车速,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

(2)废水: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混凝土拌合废水、帷幕灌浆生产废水、试压废水和生活污水。①混凝土拌合废水和帷幕灌浆生产废水通过沉淀池中和沉淀后回用;②试压废水用于周边农田灌溉;③施工清洗废水(生活污水)采用废水收集桶收集后用于洒水降尘。

(3)噪声:①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时间;②加强设备安装过程中的减震措施;③合理布局施工设备;④加强对机械和车辆的维修保。

(4)固体废物:工程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①废弃土石方全部回填;②建筑垃圾能回用部分尽量回用,不能回用部分用于场地回填。③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定期清运至附近村寨垃圾收集点。

(5)生态保护:加强对施工区域动、植物保护;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复绿;对施工人员进行环境教育、生物多样性保护教育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二、运营期

(1)废气:①加药间设置轴流风机、测定空气中二氧化氯浓度的仪表和漏氯报警装置,厂区绿化;②实验室在通风橱内取样检测。

(2)废水:①工艺废水经回收水池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配水井,剩余部分随污泥进入脱水机,脱水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绿化及场地洒水降尘;②实验室废水经1个酸碱中和桶处理后同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施肥;③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施肥。

(3)噪声:墙壁隔声、绿化吸收降噪、加装减震器。

(4)固体废物:①污泥脱水后堆放于污泥干化场,经自然风干后用于农田填埋;②废滤料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③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运送至牛街镇生活垃圾收集点处置;④实验室废液采用废液收集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⑤二氧化氯发生器残液采用专用容器收集后于危废暂存间内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⑥废机油使用专用容器收集后于危废暂存间内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5)土壤及地下水: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要求,对地面和裙角进行防渗建设。

(6)生态保护:①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临时建筑,清理和平整场地,恢复土层,并及时进行复耕;②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③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占地补偿,基本农田的管段须落实埋管敷设;④严格划定施工范围,禁止施工扩大进入划定以外的区域;⑤处理好施工“三废”,禁止向自然环境中排放;⑥在施工区设置保护动物的告示牌及警告牌等措施进行宣传,树立施工人员的模范环保意识。

(7)环境风险防范: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加强环境风险物质及环境风险区域管控,避免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索引号
*/2022-03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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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
文号
发布日期
**
信息名称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红河州石屏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2022年度项目)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节假日除外),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873-*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石屏县异龙镇屏阳路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 邮编:*

项目名称

红河州石屏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2022年度项目)

建设地点

石屏县龙朋镇、牛街镇

建设单位

石屏县水务局

环评文件类型

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水 (略)

项目概况

红河州石屏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2022年度项目)包括龙朋镇集镇供水工程和牛街镇扯直松子园供水工程2个工程。龙朋镇集镇供水工程选取水源为龙朋镇小路南龙潭,牛街镇扯直松子园供水工程水源为老里孔坝塘。工程总供水规模为4150m3/d,其中龙朋镇集镇供水工程4000m3/d(4个村委会11个自然村由已建一体化净水设备供水,供水规模2000m3/d;6个村委会32个自然村由新建水厂供水,供水规模为2000m3/d);扯直松子园供水工程为150m3/d。龙朋镇集镇供水工程输水管道和部分配水管道依托石屏县龙朋镇应急供水工程,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水厂工程和配水工程;牛街镇扯直松子园供水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水源修复工程、配水工程。

项目总投资3430.6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4万元,占总投资的1.03%。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废气:施工场地内产生的扬尘主要集中在工程土石方开挖及回填、表土临时堆放等阶段;场地外扬尘主要产生于施工材料运输过程时产生的扬尘。①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施工中大量的挖方和填方采用人工洒水的方式抑制扬尘,开挖土方集中堆放,缩小粉尘影响范围,并及时回填,减少粉尘影响时间;②施工场地粉(粒)状料堆放选在避风处,并对其进行遮盖,防止大量扬尘产生,粉状物料堆放点尽量远离关心点,大风天气时进行必要的遮盖。粉状物料装卸时禁止凌空抛洒;③在临近保护目标的施工段增加洒水降尘次数,减少施工粉尘对保护目标的影响;④混凝土现场拌合过程为湿法作业,采取降低水泥、砂料的投放高差,文明施工,采取洒水降尘措施;⑤加强道路管理和维护,保持路面平坦清洁,勤洒水;粉状料运输采用密封罐车;若采用敞篷车运输,应用篷布遮盖;装卸、堆放中应防止物料散落;⑥在靠近村寨居民点、学校、施工营地等控制车速,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

(2)废水: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混凝土拌合废水、帷幕灌浆生产废水、试压废水和生活污水。①混凝土拌合废水和帷幕灌浆生产废水通过沉淀池中和沉淀后回用;②试压废水用于周边农田灌溉;③施工清洗废水(生活污水)采用废水收集桶收集后用于洒水降尘。

(3)噪声:①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时间;②加强设备安装过程中的减震措施;③合理布局施工设备;④加强对机械和车辆的维修保。

(4)固体废物:工程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①废弃土石方全部回填;②建筑垃圾能回用部分尽量回用,不能回用部分用于场地回填。③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定期清运至附近村寨垃圾收集点。

(5)生态保护:加强对施工区域动、植物保护;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复绿;对施工人员进行环境教育、生物多样性保护教育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二、运营期

(1)废气:①加药间设置轴流风机、测定空气中二氧化氯浓度的仪表和漏氯报警装置,厂区绿化;②实验室在通风橱内取样检测。

(2)废水:①工艺废水经回收水池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配水井,剩余部分随污泥进入脱水机,脱水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绿化及场地洒水降尘;②实验室废水经1个酸碱中和桶处理后同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施肥;③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施肥。

(3)噪声:墙壁隔声、绿化吸收降噪、加装减震器。

(4)固体废物:①污泥脱水后堆放于污泥干化场,经自然风干后用于农田填埋;②废滤料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③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运送至牛街镇生活垃圾收集点处置;④实验室废液采用废液收集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⑤二氧化氯发生器残液采用专用容器收集后于危废暂存间内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⑥废机油使用专用容器收集后于危废暂存间内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5)土壤及地下水: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要求,对地面和裙角进行防渗建设。

(6)生态保护:①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临时建筑,清理和平整场地,恢复土层,并及时进行复耕;②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③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占地补偿,基本农田的管段须落实埋管敷设;④严格划定施工范围,禁止施工扩大进入划定以外的区域;⑤处理好施工“三废”,禁止向自然环境中排放;⑥在施工区设置保护动物的告示牌及警告牌等措施进行宣传,树立施工人员的模范环保意识。

(7)环境风险防范: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加强环境风险物质及环境风险区域管控,避免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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