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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20221215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20221215
(略) 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日—**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3.com,传真:023-*,通讯地址: (略) 渝北区礼环南路102号,邮政编码:*。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特铝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 | (略) 丰都工业园区玉溪组团 | (略) | 重庆环科源 (略) | (略) 丰都工业园区玉溪组团龙孔片区建设特铝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项目占地面积约776.5亩,建设2条160万吨/年拜耳法氧化铝生产线,配套建设1条60万吨/年石灰生产线、2条50吨/年金属镓生产线、1条赤泥提铁生产线,同时预留后期赤泥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用地。东方希望集团专门投 (略) (略) 建设特铝新材料原料堆场及包装配套项目,为项目配套建设铝土矿堆场、石灰石堆场、氧化铝仓及包装车间、长江取水泵站及净水站、办公楼、宿舍、食堂等公用、辅助、储运设施,单独办理环评手续。配套赤泥堆场包括位于丰都县龙孔镇金台村八组的谢家湾赤泥堆场和位于丰都县高家镇泰运村十社的中心槽赤泥堆场,均位于厂区东面,与厂区距离分别约8.3公里和9.3公里,项目赤泥浆液经管道输送至赤泥堆场压滤后干法堆存,压滤液返回氧化铝生产线,目前正在单独开展环评。 氧化铝生产线主要包括原矿浆制备、高压溶出、分离沉降、晶种分解、氢氧化铝焙烧、循环母液蒸发等工序,其中氢氧化铝焙烧工序设置2台5000吨/天气态悬浮焙烧炉。项目所需铝土矿来自澳大利亚和几内亚(简称澳矿和几矿),生产全部采用澳矿和全部采用几矿的年消耗量分别为985.77万吨和828.94万吨。澳矿和几矿由长江水路运输至园区玉溪码头和高家货运码头后通过管状带式输送系统输送至特铝新材料原料堆场及包装配套项目建设的铝土矿堆场,再经密闭皮带输送系统输送至项目原料车间。澳矿采用高温溶出工艺,几矿采用低温溶出工艺,通过切换不同温度和压力的蒸汽,实现以澳矿和几矿为原料的共线生产。循环母液蒸发工序定期用稀硫酸清洗蒸发器结疤,清洗废水经石灰乳中和后去赤泥堆场处置。石灰生产线设置2台1200吨/天石灰石煅烧回转窑,氢氧化铝气态悬浮焙烧炉和石灰石煅烧回转窑均以天然气为燃料。石灰石来自东方 (略) 水泥生产线自备石灰石矿山,年消耗量102.38万吨,由汽车公路运输至特铝新材料原料堆场及包装配套项目建设的封闭式石灰石堆场。项目石灰消耗量约14万吨/年,剩余石灰作产品外卖。 项目总投资100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2829万元。 | (1)大气环境影响及措施。石灰石煅烧回转窑和氢氧化铝气态悬浮焙烧炉采用低氮燃烧器。石灰石煅烧回转窑烟气经SCR脱硝、布袋除尘处理,氢氧化铝气态悬浮焙烧炉烟气经“旋风+布袋”除尘、“SNCR+SCR”脱硝处理,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满足《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修改单表l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后排放。2个石灰煅烧回转窑共用1套烟气处理系统和1根60米高排气筒,2个氢氧化铝气态悬浮焙烧炉分别建设1套烟气处理系统和1根95米高排气筒。烟气脱硝系统氨逃逸质量浓度应满足《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 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HJ 563-2010)、《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 选择性催化还原法》(HJ 562-2010)等要求。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有色金属工业》(HJ 989-2018)要求,石灰石煅烧回转窑烟气颗粒物、氮氧化物,氢氧化铝气态悬浮焙烧炉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采用自动监测。强化粉尘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铝土矿、石灰石通过密闭皮带输送系统输送,输送系统受料点、卸料点采取喷雾抑尘措施,或设置密闭罩,并配备袋式除尘器。厂区道路应硬化,并采取洒水、喷雾、移动吸尘等措施。原矿浆磨制工序设置在密闭厂房内,石灰煅烧回转窑加料口、出料口,氢氧化铝气态悬浮焙烧炉出料口,石灰卸灰、化灰工段设置集气罩,并配备密闭抽风袋式除尘器;石灰仓设置仓顶布袋除尘器。含尘废气有组织排放颗粒物应满足《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5-2010)修改单表l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排放,颗粒物厂界排放浓度应满足表6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界氨、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金属镓生产线氯化氢、蒸发酸洗站硫酸雾等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要求。铝土矿仓、回转窑石灰卸料间、石灰仓石灰卸料间、金属提镓车间、蒸发酸洗站、石灰窑氨水罐区设置50米环境防护距离,焙烧炉氨水罐区设置100米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保护目标,且未超出园区规划范围。采取废气治理措施以后,拟建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2)地表水环境影响及措施。项目各生产线无生产工艺废水排放,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初期雨水等废水经工业废水处理站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氧化铝生产线溶出工序,生产废水可做到零排放。赤泥堆场项目赤泥压滤水经其建设的可视化管道输送回氧化铝生产溶出工序,不排放。生活污水产生量约36立方米/天,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动植物油等污染物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排放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后,进入玉溪组团规划建设的龙孔片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龙孔河最终汇入长江。龙孔片区污水处理厂规划处理规模1.1万立方米/天,在项目投产前建成。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3)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影响及措施。项目生产废水和液体物料输送管道采取地上“可视化”设计;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6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一般污染防治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1.5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危险废物暂存间基础防渗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要求;设置地下水监控井,建立地下水和土壤监测环境管理体系,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对地下水和土壤的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4)声环境影响及措施。项目噪声源主要包括球磨机、物料输送泵、压滤机、空压机、风机、冷却塔等。通过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东侧玉溪村散户居民和玉溪村村委会等处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对周边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可以接受。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措施。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金属镓吸附树脂、废烟气脱硝催化剂、废润滑油、空压机产生的含油废液、含油棉纱手套等,产生量合计约1498.5吨/年,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建设1个建筑面积200平方米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可满足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需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包括赤泥、石灰消化渣、工业废水处理站污泥、除尘灰,除尘灰全部回用于生产,赤泥、石灰消化渣、工业废水处理站污泥在赤泥外排泵站经赤泥堆场项目建设的可视化管道输送至赤泥堆场处置。赤泥压滤后含水率小于32%,按全部几矿核算,提铁后赤泥产生量约为513.72万吨/年;按全部采用澳矿核算,赤泥产生量约为426.19万吨/年。赤泥综合利用率不低于40%,剩余赤泥填埋处置,配套谢家湾赤泥堆场和中心槽赤泥堆场总库容4905万立方米,可堆存约12.8年。生活垃圾产生量约146吨/年,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要求,转移应符合《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 第23号)要求。一般固体废物厂内暂存应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时,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带来大的影响。 (6)碳排放评价。拟建项目碳排放总量为*.7吨二氧化碳/年,氧化铝单位产品碳排放量为0.83吨二氧化碳/吨,处于国内同类型行业先进水平。企业应加强碳排放管理,采取并探索减少碳排放和二氧化碳综合利用的措施,预留碳捕集及中和设施的空间或接口,进一步减少碳排放。 (7)总量控制。项目新增颗粒物排放量119.164吨/年、二氧化硫排放量79.636吨/年、氮氧化物排放量461.97吨/年,满足丰都工业园区玉溪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环评总量管控要求。根据《丰都县人民政府关于特铝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主要污染物区域等量削减的承诺函》(丰都府函〔2022〕151号),丰都县人民政府督促东方 (略) 在2024年6月底前完成超低排放改造,落实主要污染物区域等量削减要求。 (8)环境风险及措施。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行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安全规范和要求,工艺槽罐区设置围堰、导流沟和收集池,硫酸、氨水、柴油等储罐(槽)设置围堰,全厂设置有效容积10500立方米事故水池和有效容积15500立方米初期雨水收集池,雨水管网设置雨污切装置。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采取以上措施,项目的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略)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 (略) 及丰都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略) 材料工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和丰都工业园区玉溪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要求。 项目取得《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特铝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渝发改工业〔2022〕1404号);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已在丰都县信访办公室备案,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 | 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 |
(略) 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日—**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3.com,传真:023-*,通讯地址: (略) 渝北区礼环南路102号,邮政编码:*。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特铝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 | (略) 丰都工业园区玉溪组团 | (略) | 重庆环科源 (略) | (略) 丰都工业园区玉溪组团龙孔片区建设特铝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项目占地面积约776.5亩,建设2条160万吨/年拜耳法氧化铝生产线,配套建设1条60万吨/年石灰生产线、2条50吨/年金属镓生产线、1条赤泥提铁生产线,同时预留后期赤泥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用地。东方希望集团专门投 (略) (略) 建设特铝新材料原料堆场及包装配套项目,为项目配套建设铝土矿堆场、石灰石堆场、氧化铝仓及包装车间、长江取水泵站及净水站、办公楼、宿舍、食堂等公用、辅助、储运设施,单独办理环评手续。配套赤泥堆场包括位于丰都县龙孔镇金台村八组的谢家湾赤泥堆场和位于丰都县高家镇泰运村十社的中心槽赤泥堆场,均位于厂区东面,与厂区距离分别约8.3公里和9.3公里,项目赤泥浆液经管道输送至赤泥堆场压滤后干法堆存,压滤液返回氧化铝生产线,目前正在单独开展环评。 氧化铝生产线主要包括原矿浆制备、高压溶出、分离沉降、晶种分解、氢氧化铝焙烧、循环母液蒸发等工序,其中氢氧化铝焙烧工序设置2台5000吨/天气态悬浮焙烧炉。项目所需铝土矿来自澳大利亚和几内亚(简称澳矿和几矿),生产全部采用澳矿和全部采用几矿的年消耗量分别为985.77万吨和828.94万吨。澳矿和几矿由长江水路运输至园区玉溪码头和高家货运码头后通过管状带式输送系统输送至特铝新材料原料堆场及包装配套项目建设的铝土矿堆场,再经密闭皮带输送系统输送至项目原料车间。澳矿采用高温溶出工艺,几矿采用低温溶出工艺,通过切换不同温度和压力的蒸汽,实现以澳矿和几矿为原料的共线生产。循环母液蒸发工序定期用稀硫酸清洗蒸发器结疤,清洗废水经石灰乳中和后去赤泥堆场处置。石灰生产线设置2台1200吨/天石灰石煅烧回转窑,氢氧化铝气态悬浮焙烧炉和石灰石煅烧回转窑均以天然气为燃料。石灰石来自东方 (略) 水泥生产线自备石灰石矿山,年消耗量102.38万吨,由汽车公路运输至特铝新材料原料堆场及包装配套项目建设的封闭式石灰石堆场。项目石灰消耗量约14万吨/年,剩余石灰作产品外卖。 项目总投资100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2829万元。 | (1)大气环境影响及措施。石灰石煅烧回转窑和氢氧化铝气态悬浮焙烧炉采用低氮燃烧器。石灰石煅烧回转窑烟气经SCR脱硝、布袋除尘处理,氢氧化铝气态悬浮焙烧炉烟气经“旋风+布袋”除尘、“SNCR+SCR”脱硝处理,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满足《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修改单表l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后排放。2个石灰煅烧回转窑共用1套烟气处理系统和1根60米高排气筒,2个氢氧化铝气态悬浮焙烧炉分别建设1套烟气处理系统和1根95米高排气筒。烟气脱硝系统氨逃逸质量浓度应满足《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 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HJ 563-2010)、《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 选择性催化还原法》(HJ 562-2010)等要求。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有色金属工业》(HJ 989-2018)要求,石灰石煅烧回转窑烟气颗粒物、氮氧化物,氢氧化铝气态悬浮焙烧炉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采用自动监测。强化粉尘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铝土矿、石灰石通过密闭皮带输送系统输送,输送系统受料点、卸料点采取喷雾抑尘措施,或设置密闭罩,并配备袋式除尘器。厂区道路应硬化,并采取洒水、喷雾、移动吸尘等措施。原矿浆磨制工序设置在密闭厂房内,石灰煅烧回转窑加料口、出料口,氢氧化铝气态悬浮焙烧炉出料口,石灰卸灰、化灰工段设置集气罩,并配备密闭抽风袋式除尘器;石灰仓设置仓顶布袋除尘器。含尘废气有组织排放颗粒物应满足《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5-2010)修改单表l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排放,颗粒物厂界排放浓度应满足表6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界氨、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金属镓生产线氯化氢、蒸发酸洗站硫酸雾等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要求。铝土矿仓、回转窑石灰卸料间、石灰仓石灰卸料间、金属提镓车间、蒸发酸洗站、石灰窑氨水罐区设置50米环境防护距离,焙烧炉氨水罐区设置100米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保护目标,且未超出园区规划范围。采取废气治理措施以后,拟建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2)地表水环境影响及措施。项目各生产线无生产工艺废水排放,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初期雨水等废水经工业废水处理站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氧化铝生产线溶出工序,生产废水可做到零排放。赤泥堆场项目赤泥压滤水经其建设的可视化管道输送回氧化铝生产溶出工序,不排放。生活污水产生量约36立方米/天,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动植物油等污染物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排放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后,进入玉溪组团规划建设的龙孔片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龙孔河最终汇入长江。龙孔片区污水处理厂规划处理规模1.1万立方米/天,在项目投产前建成。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3)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影响及措施。项目生产废水和液体物料输送管道采取地上“可视化”设计;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6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一般污染防治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1.5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危险废物暂存间基础防渗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要求;设置地下水监控井,建立地下水和土壤监测环境管理体系,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对地下水和土壤的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4)声环境影响及措施。项目噪声源主要包括球磨机、物料输送泵、压滤机、空压机、风机、冷却塔等。通过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东侧玉溪村散户居民和玉溪村村委会等处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对周边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可以接受。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措施。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金属镓吸附树脂、废烟气脱硝催化剂、废润滑油、空压机产生的含油废液、含油棉纱手套等,产生量合计约1498.5吨/年,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建设1个建筑面积200平方米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可满足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需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包括赤泥、石灰消化渣、工业废水处理站污泥、除尘灰,除尘灰全部回用于生产,赤泥、石灰消化渣、工业废水处理站污泥在赤泥外排泵站经赤泥堆场项目建设的可视化管道输送至赤泥堆场处置。赤泥压滤后含水率小于32%,按全部几矿核算,提铁后赤泥产生量约为513.72万吨/年;按全部采用澳矿核算,赤泥产生量约为426.19万吨/年。赤泥综合利用率不低于40%,剩余赤泥填埋处置,配套谢家湾赤泥堆场和中心槽赤泥堆场总库容4905万立方米,可堆存约12.8年。生活垃圾产生量约146吨/年,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要求,转移应符合《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 第23号)要求。一般固体废物厂内暂存应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时,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带来大的影响。 (6)碳排放评价。拟建项目碳排放总量为*.7吨二氧化碳/年,氧化铝单位产品碳排放量为0.83吨二氧化碳/吨,处于国内同类型行业先进水平。企业应加强碳排放管理,采取并探索减少碳排放和二氧化碳综合利用的措施,预留碳捕集及中和设施的空间或接口,进一步减少碳排放。 (7)总量控制。项目新增颗粒物排放量119.164吨/年、二氧化硫排放量79.636吨/年、氮氧化物排放量461.97吨/年,满足丰都工业园区玉溪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环评总量管控要求。根据《丰都县人民政府关于特铝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主要污染物区域等量削减的承诺函》(丰都府函〔2022〕151号),丰都县人民政府督促东方 (略) 在2024年6月底前完成超低排放改造,落实主要污染物区域等量削减要求。 (8)环境风险及措施。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行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安全规范和要求,工艺槽罐区设置围堰、导流沟和收集池,硫酸、氨水、柴油等储罐(槽)设置围堰,全厂设置有效容积10500立方米事故水池和有效容积15500立方米初期雨水收集池,雨水管网设置雨污切装置。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采取以上措施,项目的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略)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 (略) 及丰都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略) 材料工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和丰都工业园区玉溪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要求。 项目取得《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特铝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渝发改工业〔2022〕1404号);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已在丰都县信访办公室备案,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 | 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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