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闽清县七都全民健身文体公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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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闽清县七都全民健身文体公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闽清县塔庄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塔庄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闽清县七都全民健身文体公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塔政函〔2022〕79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闽清县七都全民健身文体公园(项目编码:2212-*-04-01-*)建设,完善旅游基础设施,促进旅游业发展,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塔庄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塔庄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规划占地面积约 138亩,打造“山、水、林、田、溪” 体育休闲运动生态系统,建设河道改造提升、花间运动区、田间萌宠乐园、农场劳作区、水上乐园、丛林拓展、登山道、极限拓展基地、露营基地、滨溪自行车道等项目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8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655万元,工程其他费用725.95万元,预备费419.05万元。项目资金除争取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12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 (略) 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施工、设计、监理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鉴于该项目勘察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请依法根据招标法规进行招标,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八、节能评估审查:该项目年均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479.77吨标准煤。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并报我局审批。

此复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日

闽清县塔庄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塔庄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闽清县七都全民健身文体公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塔政函〔2022〕79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闽清县七都全民健身文体公园(项目编码:2212-*-04-01-*)建设,完善旅游基础设施,促进旅游业发展,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塔庄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塔庄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规划占地面积约 138亩,打造“山、水、林、田、溪” 体育休闲运动生态系统,建设河道改造提升、花间运动区、田间萌宠乐园、农场劳作区、水上乐园、丛林拓展、登山道、极限拓展基地、露营基地、滨溪自行车道等项目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8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655万元,工程其他费用725.95万元,预备费419.05万元。项目资金除争取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12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 (略) 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施工、设计、监理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鉴于该项目勘察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请依法根据招标法规进行招标,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八、节能评估审查:该项目年均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479.77吨标准煤。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并报我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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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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