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14日定西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建设项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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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14日定西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建设项目公示

2022年12月14日定西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建设项目公示

项目名称:

陇西县经济开发区与城区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

拟批准公示日期:

**


建设地点:

陇西县文峰镇药都大道两侧


建设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陇西分局

编制单位:

江西 (略)


项目概况:

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陇西县文峰镇药都大道两侧,项目总投资24527.77万元。共分为二期建设实施,工程建设主要内容包括:新建潜流湿地9.0×104平方米;新建表流湿地18.0×104平方米;配套新建提升泵站;新建输水主管网及湿地道路;绿化种植及绿化管道及相关附属设施等。其中一期湿地(1.8万立方米/天潜流湿地)占地221亩,取水为陇西县经济开发区与城区污水处理厂近期处理后的尾水;二期湿地(1万立方米/天潜流湿地+2.8万立方米/天表流湿地)占地440.48亩,建成后与一期湿地串联运行,取水为陇西县经济开发区与城区污水处理厂远期处理后的尾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标准

1、施工期。施工期废水包括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项目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到施工工序中,生活洗漱废水用于泼洒降尘,其余废水经项目设置的3座生态厕所进行处理。施工期废气主要包括施工扬尘、机械排放废气等,通过合理施工、围挡作业、落实施工扬尘防治“6个百分百”,加强施工机械的保养维护,合理安排运输时段及路线等措施来减少对周边环境空气的影响,施工期无组织粉尘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车辆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管理、设置隔声屏、采用低噪声设备、限速行驶、禁鸣等措施来降低噪声,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GB12523-2011)相关要求。施工期固废主要包括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机械产生的废机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建筑垃圾部分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运输至城建部门指定地方进行处理处置;废机油妥善收集,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理处置过程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的规定;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往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施工过程严格划定作业区域范围,将工程建设对当地植被的破坏控制在最小程度,及时实施水土保持方案及相对应的水土保持措施,施工完成后及时恢复植被。

2、运营期。项目运营期对陇西县经济开发区与城区污水处理厂尾水进行净化处理,使污水处理厂排入渭河的污染负荷得到削减,渭河水质得到改善,河道及两侧生物多样性得到提升,河岸带生态系统得到保障,具有良好的生态环境效益。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湿地对污水处理厂尾水净化过程中产生的H2S、NH3、臭气,通过对湿地进出水水质进行定期监测,并在发现湿地内有腐败植物残体、垃圾、湖底淤泥等时及时进行清理,可有效减少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净化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废气排放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二级标准。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提升泵房的提升泵产生的噪声,经安装减震机座,进行隔声降噪、植物降噪后不会对周围声环境造成不利影响。营运期产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湿地冬季枯萎植物、水底淤泥和藻类,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往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湿地冬季植物枯萎后全部收割,由环卫部门运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水底淤泥和藻类定期进行清理,清理后用于湿地边坡植被的绿化改良土壤。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

电话:

0932-*


邮箱:

*@*63.com

邮编:

*


通讯地址:

(略) 安定区安定路9号


公示期:**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2年12月14日定西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建设项目公示

项目名称:

陇西县经济开发区与城区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

拟批准公示日期:

**


建设地点:

陇西县文峰镇药都大道两侧


建设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陇西分局

编制单位:

江西 (略)


项目概况:

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陇西县文峰镇药都大道两侧,项目总投资24527.77万元。共分为二期建设实施,工程建设主要内容包括:新建潜流湿地9.0×104平方米;新建表流湿地18.0×104平方米;配套新建提升泵站;新建输水主管网及湿地道路;绿化种植及绿化管道及相关附属设施等。其中一期湿地(1.8万立方米/天潜流湿地)占地221亩,取水为陇西县经济开发区与城区污水处理厂近期处理后的尾水;二期湿地(1万立方米/天潜流湿地+2.8万立方米/天表流湿地)占地440.48亩,建成后与一期湿地串联运行,取水为陇西县经济开发区与城区污水处理厂远期处理后的尾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标准

1、施工期。施工期废水包括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项目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到施工工序中,生活洗漱废水用于泼洒降尘,其余废水经项目设置的3座生态厕所进行处理。施工期废气主要包括施工扬尘、机械排放废气等,通过合理施工、围挡作业、落实施工扬尘防治“6个百分百”,加强施工机械的保养维护,合理安排运输时段及路线等措施来减少对周边环境空气的影响,施工期无组织粉尘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车辆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管理、设置隔声屏、采用低噪声设备、限速行驶、禁鸣等措施来降低噪声,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GB12523-2011)相关要求。施工期固废主要包括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机械产生的废机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建筑垃圾部分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运输至城建部门指定地方进行处理处置;废机油妥善收集,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理处置过程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的规定;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往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施工过程严格划定作业区域范围,将工程建设对当地植被的破坏控制在最小程度,及时实施水土保持方案及相对应的水土保持措施,施工完成后及时恢复植被。

2、运营期。项目运营期对陇西县经济开发区与城区污水处理厂尾水进行净化处理,使污水处理厂排入渭河的污染负荷得到削减,渭河水质得到改善,河道及两侧生物多样性得到提升,河岸带生态系统得到保障,具有良好的生态环境效益。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湿地对污水处理厂尾水净化过程中产生的H2S、NH3、臭气,通过对湿地进出水水质进行定期监测,并在发现湿地内有腐败植物残体、垃圾、湖底淤泥等时及时进行清理,可有效减少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净化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废气排放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二级标准。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提升泵房的提升泵产生的噪声,经安装减震机座,进行隔声降噪、植物降噪后不会对周围声环境造成不利影响。营运期产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湿地冬季枯萎植物、水底淤泥和藻类,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往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湿地冬季植物枯萎后全部收割,由环卫部门运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水底淤泥和藻类定期进行清理,清理后用于湿地边坡植被的绿化改良土壤。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

电话:

0932-*


邮箱:

*@*63.com

邮编:

*


通讯地址:

(略) 安定区安定路9号


公示期:**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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