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15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审批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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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15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审批。为保证审查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至**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1-*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贺兰县黄渠桥豆制品经销店豆制品生产加工项目

宁夏回族 (略) 贺兰县海吉星物流园

贺兰县黄渠桥豆制品经销店

宁夏瑞鑫 (略)

本项目位 (略) 贺兰县海吉星物流园,项目地理坐标为东经:106°19′40.171″,北纬:38°34′41.201″。本项目主要从事豆腐加工及销售,年产豆腐53t。项目总占地面积164.82㎡,主要为生产车间及库房等辅助设施。项目总投资

35万元。

1.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要严格落实《现状评估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日常环境管理,防治“三废”及噪声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2.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液化气燃烧产生的烟尘、NOX、SO2,生产加工时产生的恶臭。

项目有一台2t的蒸汽锅炉,主要燃料是液化气,废气产生量较小,经8m高的排气筒排放。其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燃气锅炉标准;设置低氮燃烧系统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可满足《宁夏回族自治区“十四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生产时的臭气定期通风并及时洒水,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标准限制。

3.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项目生产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5t/d)处理后进入污水管网,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理工艺为格栅-污水调节池-缺氧池-接触氧化池-沉淀池。项目废水最终进入宁夏生态纺织产业示范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废水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4.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豆浆机、压榨机、磨浆机、空压机等设备运行噪声。项目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有效控制噪声污染,项目噪声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限制要求。

5.本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豆渣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通过垃圾箱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园区指定的垃圾中转站集中处理;豆渣每天清理一次,统一收集后外售至养殖场喂羊。

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日

(此件公开发布)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审批。为保证审查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至**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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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贺兰县黄渠桥豆制品经销店豆制品生产加工项目

宁夏回族 (略) 贺兰县海吉星物流园

贺兰县黄渠桥豆制品经销店

宁夏瑞鑫 (略)

本项目位 (略) 贺兰县海吉星物流园,项目地理坐标为东经:106°19′40.171″,北纬:38°34′41.201″。本项目主要从事豆腐加工及销售,年产豆腐53t。项目总占地面积164.82㎡,主要为生产车间及库房等辅助设施。项目总投资

35万元。

1.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要严格落实《现状评估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日常环境管理,防治“三废”及噪声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2.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液化气燃烧产生的烟尘、NOX、SO2,生产加工时产生的恶臭。

项目有一台2t的蒸汽锅炉,主要燃料是液化气,废气产生量较小,经8m高的排气筒排放。其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燃气锅炉标准;设置低氮燃烧系统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可满足《宁夏回族自治区“十四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生产时的臭气定期通风并及时洒水,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标准限制。

3.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项目生产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5t/d)处理后进入污水管网,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理工艺为格栅-污水调节池-缺氧池-接触氧化池-沉淀池。项目废水最终进入宁夏生态纺织产业示范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废水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4.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豆浆机、压榨机、磨浆机、空压机等设备运行噪声。项目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有效控制噪声污染,项目噪声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限制要求。

5.本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豆渣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通过垃圾箱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园区指定的垃圾中转站集中处理;豆渣每天清理一次,统一收集后外售至养殖场喂羊。

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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