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霍山县太阳乡人民政府“霍山县太阳乡上东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及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制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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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霍山县太阳乡人民政府“霍山县太阳乡上东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及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制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日,我局受理审批了霍山县太阳乡人民政府“霍山县太阳乡上东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及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建设单位:霍山县太阳乡人民政府。

项目环评编制单位:安徽 (略) 。

项目建设地点: (略) 霍山县太阳乡东河流域 。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分为三部分∶水土流失治理、生态环境恢复、污水综合整治。①水土流失治理:安装水泥涵管80米,新建水土保护护坡坝 400 米(于武家老屋上东河南岸新建阶梯式水流缓冲钢筋水泥护坡坝200米,于双河村下东河北岸新建水流缓冲浆砌石墙护坡坝200米);②生态环境恢复(含疏浚清淤):水环境生态恢复3200m2(于双河村下东河北岸水毁生态环境恢复1200m2,清淤量约1200m3;于武家老屋上东河南岸山坡水毁生态环境恢复2000m2,清淤量约2000m3)。③污水综合整治:于太阳乡集镇附近新建3座公厕(75平方米1座,50平方米2座)及配套建设6个三格化粪池(5 个容积 15.0m3 的三格化粪池和1个容积 30.0m3的三格化粪池),改造公厕4座(安装蹲便器38个、挂便器18个);铺设 DN200 PE 污水管网 460 米、DN160 PE 污水管网525 米,DN110 PE 污水管网280米,DN200 钢管6米,检查井30个。

该项目国民经济行业类别为4822河湖治理及防洪设施工程建设,环评行业类别为五十一大项水利中第128小项河湖整治(不含农村塘堰、水渠),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环综合〔2020〕13号)和《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急服务保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56号)的精神,以及《 (略) 生态环境厅关于强化生态环境保障和服务助力稳经济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皖环发〔2022〕34 号),该项目可以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告知承诺制”。经审查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承诺书等申请材料齐全,编制规范,符合告知承诺制受理条件,可不经评估直接作出审批决定。同时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和项目承诺书及环评批复文件等资料向社会和公众进行公告(详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64-*(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

地址:霍山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全本环评-霍山县太阳乡上东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及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项目 (生态影响类).pdf

霍环评〔2022〕49号.pdf

报批承诺书.pdf

??????????????????????????????????????????????????? (略) 霍山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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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日,我局受理审批了霍山县太阳乡人民政府“霍山县太阳乡上东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及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建设单位:霍山县太阳乡人民政府。

项目环评编制单位:安徽 (略) 。

项目建设地点: (略) 霍山县太阳乡东河流域 。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分为三部分∶水土流失治理、生态环境恢复、污水综合整治。①水土流失治理:安装水泥涵管80米,新建水土保护护坡坝 400 米(于武家老屋上东河南岸新建阶梯式水流缓冲钢筋水泥护坡坝200米,于双河村下东河北岸新建水流缓冲浆砌石墙护坡坝200米);②生态环境恢复(含疏浚清淤):水环境生态恢复3200m2(于双河村下东河北岸水毁生态环境恢复1200m2,清淤量约1200m3;于武家老屋上东河南岸山坡水毁生态环境恢复2000m2,清淤量约2000m3)。③污水综合整治:于太阳乡集镇附近新建3座公厕(75平方米1座,50平方米2座)及配套建设6个三格化粪池(5 个容积 15.0m3 的三格化粪池和1个容积 30.0m3的三格化粪池),改造公厕4座(安装蹲便器38个、挂便器18个);铺设 DN200 PE 污水管网 460 米、DN160 PE 污水管网525 米,DN110 PE 污水管网280米,DN200 钢管6米,检查井30个。

该项目国民经济行业类别为4822河湖治理及防洪设施工程建设,环评行业类别为五十一大项水利中第128小项河湖整治(不含农村塘堰、水渠),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环综合〔2020〕13号)和《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急服务保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56号)的精神,以及《 (略) 生态环境厅关于强化生态环境保障和服务助力稳经济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皖环发〔2022〕34 号),该项目可以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告知承诺制”。经审查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承诺书等申请材料齐全,编制规范,符合告知承诺制受理条件,可不经评估直接作出审批决定。同时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和项目承诺书及环评批复文件等资料向社会和公众进行公告(详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64-*(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

地址:霍山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全本环评-霍山县太阳乡上东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及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项目 (生态影响类).pdf

霍环评〔2022〕49号.pdf

报批承诺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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