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农业农村局关于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发展资金支持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项目实施主体评选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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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达川区农业农村局关于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发展资金支持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项目实施主体评选结果的公示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培育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的工作思路,坚持以推进家庭农场“一组一场”为目标,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2〕68号)和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产业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2〕437号)等文件要求和内容, (略) 级家庭农场示范创建县,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立即组织开展2022年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扶持家庭农场发展的申报工作。通过业主自荐、乡镇推荐,共收到示范县创建项目申报40家。按照《达川区家庭农场培育示范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达川农业函〔2020〕238号)文件要求,**日,区农业农村局从专家库抽选专家3名,现场监督人员2名,对收到的40家项目申报方案进行了评审,评选出实施示范项目的家庭农场18家、实施培育项目的种养大户20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日至**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 (略) 达川区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人:潘勇光;联系电话:*;电子邮箱:qq*.com;地址:达川区三里坪街道爱心巷26号达川区农经站)。反映情况时,务必要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并说明理由;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要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略) 达川区农业农村局

**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培育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的工作思路,坚持以推进家庭农场“一组一场”为目标,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2〕68号)和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产业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2〕437号)等文件要求和内容, (略) 级家庭农场示范创建县,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立即组织开展2022年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扶持家庭农场发展的申报工作。通过业主自荐、乡镇推荐,共收到示范县创建项目申报40家。按照《达川区家庭农场培育示范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达川农业函〔2020〕238号)文件要求,**日,区农业农村局从专家库抽选专家3名,现场监督人员2名,对收到的40家项目申报方案进行了评审,评选出实施示范项目的家庭农场18家、实施培育项目的种养大户20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日至**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 (略) 达川区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人:潘勇光;联系电话:*;电子邮箱:qq*.com;地址:达川区三里坪街道爱心巷26号达川区农经站)。反映情况时,务必要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并说明理由;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要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略) 达川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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