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生态环境局彝良分局关于拟对“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帮扶彝良县脱贫攻坚扶贫车间(食用菌生产种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的公示
昭通市生态环境局彝良分局关于拟对“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帮扶彝良县脱贫攻坚扶贫车间(食用菌生产种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的公示
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受理的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要求,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五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如您认为公示项目涉及您的重大环境利益关系,可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申请听证。
电话(传真):0870-*
通讯地址:彝良县行 (略) 生态环境局彝良分局综合股
邮编:*
**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 (略) (略) 公司帮扶彝良县脱贫攻坚扶贫车间(食用菌生产种植)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彝良县洛泽河镇大寨村(火车站旁) |
建设单位 | 彝良县农业农村局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 (略)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总投资:9354.03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117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生产区规划用地34亩,拟建总建筑面积11777.61m2,其中,菌棒生产车间建筑面积2319.81m2、灭菌冷却接种车间建筑面积2529.13m2、菌棒培养车间建筑面积2947.64m2、综合楼建筑面积1389.04m2、仓库建筑面积1959.80m2,配套建筑面积632.19m2。配套建设卸装场、围墙、大门、供电、供水、原料堆场、挡土墙等室外辅助工程。大棚种植区规划用地174亩,规划建设9.9×24.5米标准种植大棚180个(建筑面积43659m2),建筑看管用房面积300m2(活动板房5间,每间60平方米),配套建设室外硬化,供水、供电、挡土墙等配套设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1)施工期产生废气的采取措施: 1)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增湿,采取湿法作业,大风天气应洒水4~5次,可缩小扬尘飘洒范围。 2)由于道路和扬尘量与车辆的行驶速度有关,速度越快,扬尘量越大,因此,在施工场地对施工车辆必须实施限速行驶,同时在施工场地出口放置防尘垫,对运输车辆现场设置洗车场,用水清洗车体和轮胎。 3)施工运送车辆,车厢应严密清洁,防止泄漏造成沿途地面的污染。为减少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运输车辆应选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的运输路线。各类运输车辆应根据其实际负载情况进行运输,不得超载。运输车辆出场前一律清洗轮胎,用毡布覆盖并封闭,避免在运输过程中的抛撒情况。 4)禁止在有风干燥天气进行渣土堆放作业,建材堆放地点要相对集中,裸露地面进行硬化和绿化,减少建材的露天堆放时间;风速大于3m/s时应停止施工。 5)施工结束后,应尽早对场地内的裸露地面进行绿化、硬化处理,减少扬尘的产生量和预防水土流失。 (2)施工期产生废水排放采取的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包括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施工本身产生的废水。设置沉淀池,泥浆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中,严禁外排。施工场地不设置食堂和工棚,施工人员使用临时水冲厕,定期清理用于周边土地施肥。 (3)施工期产生的噪声处置措施: 1)降低声源的噪声源强: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尽量将噪声源强降到最低;固定机械设备可通过隔离发动机振动部件来降低噪声;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保持润滑、紧固各部件,减少运行振动噪声,避免因部件松动或损坏而增加其噪声源强;整体设备应安放稳固,并与地面保持良好接触,有条件的应使用减振机座,降低噪声。暂不使用的设备及时关闭;在模板、支架拆卸等作业过程中,尽量减少人为原因产生的噪声。 2)采用局部吸声、隔声降噪技术:对位置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能入棚尽量入棚,对各施工环节中噪声较为突出且又难以对声源进行降噪可能的设备装置,应采取临时围障措施,在围障最好敷以吸声材料,以达到降噪效果。 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方制定施工计划时,应合理安排施工程序,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禁止夜间施工,以免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 4)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减轻施工噪声设备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5)减少施工交通噪声:由于施工期间交通运输对环境影响较大,因此应尽量减少夜间运输量,限制大型载重车的车速,进入居民区时应限速,对运输车辆定期维修、养护,减少或杜绝鸣笛,合理安排运输路线。 (4)固体废物处置采取的措施: 施工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建筑垃圾、装修垃圾和生活垃圾等。项目场地平整,无深挖高填工程,为防止挖填方对环境带来不利影响,施工期充分利用地形,做到挖填方平衡,无弃方产生;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送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堆场堆放;装修垃圾(主要为废包装纸、废塑料、废铁、废木料等)外售给废品回收站利用,废油漆桶和废涂料桶交由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其他装修垃圾全部运输至政府指定建筑垃圾填埋场堆放;生活垃圾交于当地环卫部门处理,严禁随处乱堆乱放。 运营期: (1)运营期产生废气的采取措施: 项目运营产生的有组织排放源SO2、NOx、TSP通过旋风除尘+水膜除尘处理后,项目运营后有组织排放源SO2、NOx、TSP均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煤锅炉标准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源TSP通过密封厂房及定期洒水降尘等措施处理后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类区标准要求。 (2)运营期产生废水排放采取的措施: 拌料用水、锅炉软水制备废水、食堂餐饮废水、生活废水和喷淋用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能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绿地灌溉水质》标准限制后,回用于项目区绿化。 (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建设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设备噪声,通过隔声、减振、合理安排时间等措施处理后,运营期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满足对项目厂界噪声的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评价结论 ①不合格食用菌菇、废菌包统一收集后返回配料工序综合利用。 ②废包装材料外售废品回收站综合利用。 ③生物质灰渣送至食用菌种植基地作为食用菌的覆土使用。 ④污水处理站污泥交由环卫部门有偿处理。 ⑤废塑料棒外售废品回收站综合利用。 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对维修时产生废机油进行统一收集贮存,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项目固体废物得到有效处理不外排,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
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受理的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要求,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五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如您认为公示项目涉及您的重大环境利益关系,可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申请听证。
电话(传真):0870-*
通讯地址:彝良县行 (略) 生态环境局彝良分局综合股
邮编:*
**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 (略) (略) 公司帮扶彝良县脱贫攻坚扶贫车间(食用菌生产种植)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彝良县洛泽河镇大寨村(火车站旁) |
建设单位 | 彝良县农业农村局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 (略)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总投资:9354.03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117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生产区规划用地34亩,拟建总建筑面积11777.61m2,其中,菌棒生产车间建筑面积2319.81m2、灭菌冷却接种车间建筑面积2529.13m2、菌棒培养车间建筑面积2947.64m2、综合楼建筑面积1389.04m2、仓库建筑面积1959.80m2,配套建筑面积632.19m2。配套建设卸装场、围墙、大门、供电、供水、原料堆场、挡土墙等室外辅助工程。大棚种植区规划用地174亩,规划建设9.9×24.5米标准种植大棚180个(建筑面积43659m2),建筑看管用房面积300m2(活动板房5间,每间60平方米),配套建设室外硬化,供水、供电、挡土墙等配套设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1)施工期产生废气的采取措施: 1)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增湿,采取湿法作业,大风天气应洒水4~5次,可缩小扬尘飘洒范围。 2)由于道路和扬尘量与车辆的行驶速度有关,速度越快,扬尘量越大,因此,在施工场地对施工车辆必须实施限速行驶,同时在施工场地出口放置防尘垫,对运输车辆现场设置洗车场,用水清洗车体和轮胎。 3)施工运送车辆,车厢应严密清洁,防止泄漏造成沿途地面的污染。为减少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运输车辆应选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的运输路线。各类运输车辆应根据其实际负载情况进行运输,不得超载。运输车辆出场前一律清洗轮胎,用毡布覆盖并封闭,避免在运输过程中的抛撒情况。 4)禁止在有风干燥天气进行渣土堆放作业,建材堆放地点要相对集中,裸露地面进行硬化和绿化,减少建材的露天堆放时间;风速大于3m/s时应停止施工。 5)施工结束后,应尽早对场地内的裸露地面进行绿化、硬化处理,减少扬尘的产生量和预防水土流失。 (2)施工期产生废水排放采取的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包括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施工本身产生的废水。设置沉淀池,泥浆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中,严禁外排。施工场地不设置食堂和工棚,施工人员使用临时水冲厕,定期清理用于周边土地施肥。 (3)施工期产生的噪声处置措施: 1)降低声源的噪声源强: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尽量将噪声源强降到最低;固定机械设备可通过隔离发动机振动部件来降低噪声;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保持润滑、紧固各部件,减少运行振动噪声,避免因部件松动或损坏而增加其噪声源强;整体设备应安放稳固,并与地面保持良好接触,有条件的应使用减振机座,降低噪声。暂不使用的设备及时关闭;在模板、支架拆卸等作业过程中,尽量减少人为原因产生的噪声。 2)采用局部吸声、隔声降噪技术:对位置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能入棚尽量入棚,对各施工环节中噪声较为突出且又难以对声源进行降噪可能的设备装置,应采取临时围障措施,在围障最好敷以吸声材料,以达到降噪效果。 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方制定施工计划时,应合理安排施工程序,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禁止夜间施工,以免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 4)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减轻施工噪声设备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5)减少施工交通噪声:由于施工期间交通运输对环境影响较大,因此应尽量减少夜间运输量,限制大型载重车的车速,进入居民区时应限速,对运输车辆定期维修、养护,减少或杜绝鸣笛,合理安排运输路线。 (4)固体废物处置采取的措施: 施工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建筑垃圾、装修垃圾和生活垃圾等。项目场地平整,无深挖高填工程,为防止挖填方对环境带来不利影响,施工期充分利用地形,做到挖填方平衡,无弃方产生;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送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堆场堆放;装修垃圾(主要为废包装纸、废塑料、废铁、废木料等)外售给废品回收站利用,废油漆桶和废涂料桶交由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其他装修垃圾全部运输至政府指定建筑垃圾填埋场堆放;生活垃圾交于当地环卫部门处理,严禁随处乱堆乱放。 运营期: (1)运营期产生废气的采取措施: 项目运营产生的有组织排放源SO2、NOx、TSP通过旋风除尘+水膜除尘处理后,项目运营后有组织排放源SO2、NOx、TSP均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煤锅炉标准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源TSP通过密封厂房及定期洒水降尘等措施处理后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类区标准要求。 (2)运营期产生废水排放采取的措施: 拌料用水、锅炉软水制备废水、食堂餐饮废水、生活废水和喷淋用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能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绿地灌溉水质》标准限制后,回用于项目区绿化。 (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建设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设备噪声,通过隔声、减振、合理安排时间等措施处理后,运营期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满足对项目厂界噪声的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评价结论 ①不合格食用菌菇、废菌包统一收集后返回配料工序综合利用。 ②废包装材料外售废品回收站综合利用。 ③生物质灰渣送至食用菌种植基地作为食用菌的覆土使用。 ④污水处理站污泥交由环卫部门有偿处理。 ⑤废塑料棒外售废品回收站综合利用。 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对维修时产生废机油进行统一收集贮存,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项目固体废物得到有效处理不外排,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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