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生态环境局彝良分局关于拟对彝良盛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砂石料加工项目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昭通市生态环境局彝良分局关于拟对彝良盛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砂石料加工项目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受理的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要求,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五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如您认为公示项目涉及您的重大环境利益关系,可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申请听证。
电话(传真):0870-*
通讯地址:彝良县行 (略) 生态环境局彝良分局综合股
邮编:*
**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 彝良 (略) 砂石料加工项目 |
建设地点 | 彝良县洛泽河镇虎丘村簸箕寨中寨组 |
建设单位 | 彝良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 (略)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总投资:125.8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30.4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彝良 (略) 砂石料加工项目,属于新建。由于 (略) 原建设的生产线较为简易且设备已老化,本项目拆除原有生产设备,新购置一套生产设备,对生产车间、产品车间等采取彩钢瓦封闭措施,原料车间采取篷布遮盖措施,同时建设相应的环保措施。工程组成主要分为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以及环保工程。场内不设置食堂及住宿。利用毛坪铅锌矿河西龙祥坑掘进渣石进行破碎生产,建设后加工砂石料10万t/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1)施工期产生废气的采取措施: ①对施工现场进行科学管理,易产生粉尘的建筑物料应统一堆放,尽量减少搬运环节,搬运时轻举轻放,防止包装袋破裂。 ②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要限速行驶,谨防运输车辆装载过满,并尽量采取遮盖、密闭措施,防止或减少其沿途抛洒,并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的泥土和灰尘,冲洗轮胎,定时洒水抑尘,减少运输过程中的粉尘。 ③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料及其它砂石料,应及时清运。若在工地内堆置超过一周的,则应采取覆盖防尘布、防尘网,定期喷洒抑尘剂,定期喷水抑尘等措施,防止风蚀起尘及水蚀迁移。 ④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抑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 ⑤加强施工管理措施,禁止建筑材料、表土等乱堆乱放,合理布局场地。 ⑥加强对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的维修和保养,避免燃油机械超负荷作业,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⑦在设备拆除过程中对易产生扬尘点,采取洒水降尘措施。 (2)施工期产生废水排放采取的措施: ①项目的施工期设置一个2m3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可回用于施工过程和场地洒水抑尘。 ②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和场地洒水抑尘。废水主要含SS,经临时沉淀后直接用于项目施工工艺和洒水降尘。 (3)施工期产生的噪声处置措施: ①文明施工。装卸、搬运建材、钢材等严禁抛掷、敲打。材料运输等汽车进场要专人指挥,限速,场内运输车辆禁止鸣笛。 ②对噪声源强工序加强管理,对高噪声施工设备采用一定的围护结构,对其进行降噪处理。平时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使其运行在良好状态。 ③材料装卸设备,以及产生噪声的木工机具,安排在白天作业。 ④合理布设施工场地,高噪声施工机械尽量远离敏感点。 ⑤设置声屏障,减小施工噪声对最近敏感目标的影响。 ⑥项目区在中午(12:00—14:00)、夜间(22:00—次日6:00)禁止施工。 ⑦在拆除过程中,拆除人员佩戴耳塞等措施。 (4)固体废物处置采取的措施: ①废弃生产设备能利用的联系买家外售,不能利用的生产设备作为废弃钢 (略) ; ②生活垃圾用垃圾收集桶统一收集后运至集镇生活垃圾收集中转站,由洛泽河镇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③包装材料 (略) ,不在项目区堆放。 运营期: (1)运营期废气的采取措施: 生产车间采取彩钢瓦封闭措施+顶部喷淋,鄂式破碎机设置一套洒水软管,矿区道路采取硬化措施。 (2)运营期产生废水排放采取的措施: 本项目为砂石料处理,不产生生产废水。雨季暴雨径流冲刷地面,初期雨水夹杂一定量的粉尘,环评要求新建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经沉淀后作为晴天场地洒水降尘使用,不外排,后期雨水SS含量较小,可直接排放。生活废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最终用于项目周边林地浇灌。 (3)运营期产生的噪声处置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采取消声、减震、隔声等防护装置,加强管理,保证噪声达标排放。杜绝噪声污染影响环境的事故发生。 (4)固体废物处置采取的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泥沙、生活垃圾、废机油。 ①沉淀泥沙 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泥沙主要污染物为SS,浓度约800mg/L,沉淀后会产生一定的沉淀泥沙,该沉淀物主要为砂石料原料,根据环评计算,沉淀泥沙的产生量约为0.17t/a。沉淀泥沙定期清挖后全部作为道路铺装。 ②生活垃圾 项目劳动定员5人,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人·d)计算,产生量约为2.5kg/d,0.75t/a。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洛泽河镇环卫所处置。 ③废机油 项目运营期将不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产生少量废机油等,废机油产生量为0.02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废机油(废物代码900-217-8)属于危险废物;废机油设置专用容器统一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并建立转运联单,做好管理台账。 |
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受理的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要求,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五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如您认为公示项目涉及您的重大环境利益关系,可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申请听证。
电话(传真):0870-*
通讯地址:彝良县行 (略) 生态环境局彝良分局综合股
邮编:*
**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 彝良 (略) 砂石料加工项目 |
建设地点 | 彝良县洛泽河镇虎丘村簸箕寨中寨组 |
建设单位 | 彝良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 (略)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总投资:125.8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30.4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彝良 (略) 砂石料加工项目,属于新建。由于 (略) 原建设的生产线较为简易且设备已老化,本项目拆除原有生产设备,新购置一套生产设备,对生产车间、产品车间等采取彩钢瓦封闭措施,原料车间采取篷布遮盖措施,同时建设相应的环保措施。工程组成主要分为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以及环保工程。场内不设置食堂及住宿。利用毛坪铅锌矿河西龙祥坑掘进渣石进行破碎生产,建设后加工砂石料10万t/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1)施工期产生废气的采取措施: ①对施工现场进行科学管理,易产生粉尘的建筑物料应统一堆放,尽量减少搬运环节,搬运时轻举轻放,防止包装袋破裂。 ②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要限速行驶,谨防运输车辆装载过满,并尽量采取遮盖、密闭措施,防止或减少其沿途抛洒,并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的泥土和灰尘,冲洗轮胎,定时洒水抑尘,减少运输过程中的粉尘。 ③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料及其它砂石料,应及时清运。若在工地内堆置超过一周的,则应采取覆盖防尘布、防尘网,定期喷洒抑尘剂,定期喷水抑尘等措施,防止风蚀起尘及水蚀迁移。 ④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抑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 ⑤加强施工管理措施,禁止建筑材料、表土等乱堆乱放,合理布局场地。 ⑥加强对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的维修和保养,避免燃油机械超负荷作业,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⑦在设备拆除过程中对易产生扬尘点,采取洒水降尘措施。 (2)施工期产生废水排放采取的措施: ①项目的施工期设置一个2m3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可回用于施工过程和场地洒水抑尘。 ②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和场地洒水抑尘。废水主要含SS,经临时沉淀后直接用于项目施工工艺和洒水降尘。 (3)施工期产生的噪声处置措施: ①文明施工。装卸、搬运建材、钢材等严禁抛掷、敲打。材料运输等汽车进场要专人指挥,限速,场内运输车辆禁止鸣笛。 ②对噪声源强工序加强管理,对高噪声施工设备采用一定的围护结构,对其进行降噪处理。平时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使其运行在良好状态。 ③材料装卸设备,以及产生噪声的木工机具,安排在白天作业。 ④合理布设施工场地,高噪声施工机械尽量远离敏感点。 ⑤设置声屏障,减小施工噪声对最近敏感目标的影响。 ⑥项目区在中午(12:00—14:00)、夜间(22:00—次日6:00)禁止施工。 ⑦在拆除过程中,拆除人员佩戴耳塞等措施。 (4)固体废物处置采取的措施: ①废弃生产设备能利用的联系买家外售,不能利用的生产设备作为废弃钢 (略) ; ②生活垃圾用垃圾收集桶统一收集后运至集镇生活垃圾收集中转站,由洛泽河镇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③包装材料 (略) ,不在项目区堆放。 运营期: (1)运营期废气的采取措施: 生产车间采取彩钢瓦封闭措施+顶部喷淋,鄂式破碎机设置一套洒水软管,矿区道路采取硬化措施。 (2)运营期产生废水排放采取的措施: 本项目为砂石料处理,不产生生产废水。雨季暴雨径流冲刷地面,初期雨水夹杂一定量的粉尘,环评要求新建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经沉淀后作为晴天场地洒水降尘使用,不外排,后期雨水SS含量较小,可直接排放。生活废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最终用于项目周边林地浇灌。 (3)运营期产生的噪声处置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采取消声、减震、隔声等防护装置,加强管理,保证噪声达标排放。杜绝噪声污染影响环境的事故发生。 (4)固体废物处置采取的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泥沙、生活垃圾、废机油。 ①沉淀泥沙 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泥沙主要污染物为SS,浓度约800mg/L,沉淀后会产生一定的沉淀泥沙,该沉淀物主要为砂石料原料,根据环评计算,沉淀泥沙的产生量约为0.17t/a。沉淀泥沙定期清挖后全部作为道路铺装。 ②生活垃圾 项目劳动定员5人,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人·d)计算,产生量约为2.5kg/d,0.75t/a。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洛泽河镇环卫所处置。 ③废机油 项目运营期将不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产生少量废机油等,废机油产生量为0.02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废机油(废物代码900-217-8)属于危险废物;废机油设置专用容器统一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并建立转运联单,做好管理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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