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南区分局关于2022年12月1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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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南区分局关于2022年12月1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海南区分局关于**日

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做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3-*(兼传真)

通讯地址:海南区巴彦乌 (略) 生态环境局海南区分局

邮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海南区10MW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

(略) 海南区老石旦建材园区北侧及拉僧庙化工园区东侧

乌海协合维 (略)

内蒙古 (略)

项 (略) 海南区老石旦建材园区北侧及拉僧庙化工园区东侧,永久占地5306m2,临时占地10000m2。本项目风电场安装1台4MW 风电机组,安装1台6MW 风电机组,总装机规模10MW及配套设施。

项目总投资为5112.8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5万元,占总投资的3.42%。

1.*生生态:施工期优化工程布局,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凡因风电场施工破坏植被而造成裸露的土地(包括风场界内外)应在施工结束后施工结束采用灌木亚菊群落、霸王群落和沙生针茅等种植被进行植被恢复,再配合定期浇水。临时道路、地埋电缆施工结束生态恢复方案及治理目标项目施工道路自进站道路通向各风机机位。施工完毕后,临时道路为风机检修道路外地埋电缆恢复后植被覆盖度大于40%;运营期对植被恢复不佳区域及时补种补栽,切实巩固和加强生态恢复及水土保持成果。

2.地表水环境:施工生活废水依托一期的生活污水收集措施。

3.声环境:施工期建设单位应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和管理,使设备始终保持良好状态;合理安排生产,禁止夜间进行生产作业;运输车辆经过居民点时限速行驶,并禁止鸣号。执行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噪声限值(昼间:70dB(A),夜间:55dB(A))。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风电机选用隔音防震型,变速齿轮箱为减噪型,叶片选用减速叶片等。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4.大气环境:施工期粉尘治理措施道路定期洒水车辆运输苫盖等

选用满足非道路机械排放限值的机械设备,尽量使用电气化设备,少使用燃油设备;加强对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

5.固体废物:施工期建筑分类收集,尽可能综合利用,不能回收利用建筑垃圾及时清运;施工工人生活垃圾定期运至附近垃圾处理站。运营期废油抹布、废机油及废铅酸蓄电池集中收集后暂存于35kV开闭站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

(略) 生态环境局海南区分局关于**日

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做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3-*(兼传真)

通讯地址:海南区巴彦乌 (略) 生态环境局海南区分局

邮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海南区10MW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

(略) 海南区老石旦建材园区北侧及拉僧庙化工园区东侧

乌海协合维 (略)

内蒙古 (略)

项 (略) 海南区老石旦建材园区北侧及拉僧庙化工园区东侧,永久占地5306m2,临时占地10000m2。本项目风电场安装1台4MW 风电机组,安装1台6MW 风电机组,总装机规模10MW及配套设施。

项目总投资为5112.8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5万元,占总投资的3.42%。

1.*生生态:施工期优化工程布局,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凡因风电场施工破坏植被而造成裸露的土地(包括风场界内外)应在施工结束后施工结束采用灌木亚菊群落、霸王群落和沙生针茅等种植被进行植被恢复,再配合定期浇水。临时道路、地埋电缆施工结束生态恢复方案及治理目标项目施工道路自进站道路通向各风机机位。施工完毕后,临时道路为风机检修道路外地埋电缆恢复后植被覆盖度大于40%;运营期对植被恢复不佳区域及时补种补栽,切实巩固和加强生态恢复及水土保持成果。

2.地表水环境:施工生活废水依托一期的生活污水收集措施。

3.声环境:施工期建设单位应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和管理,使设备始终保持良好状态;合理安排生产,禁止夜间进行生产作业;运输车辆经过居民点时限速行驶,并禁止鸣号。执行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噪声限值(昼间:70dB(A),夜间:55dB(A))。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风电机选用隔音防震型,变速齿轮箱为减噪型,叶片选用减速叶片等。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4.大气环境:施工期粉尘治理措施道路定期洒水车辆运输苫盖等

选用满足非道路机械排放限值的机械设备,尽量使用电气化设备,少使用燃油设备;加强对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

5.固体废物:施工期建筑分类收集,尽可能综合利用,不能回收利用建筑垃圾及时清运;施工工人生活垃圾定期运至附近垃圾处理站。运营期废油抹布、废机油及废铅酸蓄电池集中收集后暂存于35kV开闭站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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