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110千伏黎村输变电工程
东莞110千伏黎村输变电工程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110千伏黎村输变电工程 |
建设地点 | 站址: (略) 谢岗镇黎村社区银丰一路南侧 线路: (略) 谢岗镇 |
建设单位 | (略) 东莞供电局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核工业二三0研究所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拟建110kV黎村变电 (略) 谢岗镇黎村银丰一路南侧。本项目拟建110千伏赵林至大龙(T黎村)线、110千伏古坑至大龙(T黎村)线和110千伏赵林至黎村线均位于线 (略) 谢岗镇境内。110千伏赵林至大龙(T黎村)线:本工程在谢岗大道与银丰一路交汇处解口110kV赵大线(在建),向东沿着银丰一路南侧绿地敷设至拟建110kV黎村站。110千伏古坑至大龙(T黎村)线:自拟建110kV黎村站西侧出线后,向北转至银丰一路南侧绿地,向西沿银丰一路南侧绿地走线至谢岗大道与莞惠城际轨道交汇处左转,沿解口110kV古谢*龙线入赵林站线路工程线路走线,接入110kV大龙站。110千伏赵林至黎村线:自拟建110kV黎村站西侧出线后,向北转至银丰一路南侧绿地,向西沿银丰一路南侧绿地走线至谢岗大道与莞惠城际轨道交汇处右转,沿解口110kV古谢*龙线入赵林站线路工程线路走线,接入220kV赵林站。本项目对侧间隔扩建工程为:220千伏赵林站扩建1个110千伏间隔。220千伏赵林站位于站址位于谢岗镇赵林村、处于粤海大道与赵林大道交汇处西北面。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1、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项目施工时应设置不低于1.8m的围挡,围挡应当采用彩钢板、砌体等硬质材料搭设,其强度、构造应当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定。(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订合理的分段施工计划,尽可能避免大量的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施工单位应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应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3)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免局部声级过高,并且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隔声屏障,声屏障应请有资质单位设计、安装,降低对周边居民的噪声影响。同时,也可在高噪声设备附近加设可移动的简易隔声屏。(4)施工单位应尽量选用低噪声或带有隔音、消音的机械设备,并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5)施工过程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规划施工场地,高噪声施工机械采取安装隔振垫等措施。(6)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按规定组织车辆运输,合理规定运输通道,减少由于道路不平而引起的车辆颠簸噪声。2、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加强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施工车辆应安装尾气处理器,禁止不符合国家废气排放标准的机械和车辆进入施工区。(2)施工单位应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3)施工时,应使用商品混凝土,然后用罐装车运至施工点进行浇筑,避免因混凝土拌制产生扬尘和噪声;此外,对于裸露施工面应定期洒水,减少施工扬尘。(4)施工期间,应设置不低于1.8m的围挡,围挡应当采用彩钢板、砌体等硬质材料搭设,其强度、构造应当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定。在暗挖隧道两端洞口处建筑防护围挡,运输车辆进出时洒水,保持湿润,减少或避免产生扬尘。(5)变电站及电缆通道基础施工及建筑土方作业应当采取喷雾、喷淋或者洒水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喷雾、喷淋降尘设施应当分布均匀,喷雾能有效覆盖防尘区域;基础施工及建筑土方作业期间遇干燥天气应当增加洒水次数,同时作业处及暗挖隧道两端洞口应覆盖防尘布、防尘网,以减少施工扬尘的产生。(6)施工期间,应在物料、渣土、运输车辆的出口内侧设置洗车平台,车辆驶离工地前,应在洗车平台清洗轮胎和车身,不得带泥上路。(7)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运输车辆,应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若无密闭车斗,物料、渣土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应用苫布遮盖严实。(8)施工现场主要场地、道路、材料加工区应当硬底化,裸露泥地应当采取覆盖或者绿化措施。(9)建筑土方开挖后应当尽快回填,不能及时回填的应当采取覆盖或者固化等措施。3、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1)变电站:对于站址施工生活污水,通过设置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施工废水通过设置简易沉砂池澄清处理后,上清液用于喷洒降尘,沉淀的泥浆应及时固化,用于基坑回填,并及时绿化。(2)线路施工: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停留时间较短,生活污水纳入当地生活污水处理系统。(3)施工过程中,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工序。雨季尽量减少地面坡度, 减少开挖面,土料随挖、随运,减少推土裸土的暴露时间,以避免受降雨直接冲刷。4、施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1)变电站施工期间施工人员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应集中堆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建议施工期设置一定数量的垃圾箱,以便分类收集。 (2)线路施工人员一般租用当地民房,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可纳入当地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3)变电站施工期间施工开挖的土石方统一堆放在临时堆土场,施工结束后多余土方由施工单位统一运至政府指定的弃土场处置;塔基开挖时产生的土石方应及时回填严实,多余土石方应在周围进行平整,施工结束后进行绿化。 (4)施工过程中产生建筑垃圾不得随意丢弃,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应运输至政府部门指定堆放地点。工程移位改造的杆塔、旧导线、边角料等交由建设单位统一回收利用。5、施工期水土流失防治措施(1)应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尽量避开在暴雨季节开挖土方。并预先搞好施工场地排水工作,保证排水系统畅通。施工单位应备有防雨薄膜,遇上暴雨,用于遮盖临时土方堆场,减少雨水冲刷。 要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回填方应及时夯实,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尽量保护生态的原貌,减少对生态的扰动与破坏。(2)项目的开挖采取必要的防治和预防水土流失措施,以减小水土流失。加强施工材料的覆盖,减少临时工程开挖,完工后及时恢复植被。(3)保护好开挖区域的自然环境,尽可能减少开挖或不开挖施工基面,尽量减小对建设区域自然地貌及植被的破坏,保护边坡稳定,防止水土流失等。(4)业主应以合同形式要求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要求,严格控制开挖量及开挖范围。(5)开挖多余的土石方用作项目的基础回填,以及周边绿化,禁止任意倾倒。6、施工期生态防治措施(1)减少土地占用建议业主以合同形式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设计要求,严格控制开挖范围及开挖量,多余的土石方不允许就地倾倒,应采取回填妥善处置。(2)绿化和植被恢复项目施工完毕,对施工临时占地损坏的植被进行恢复,恢复植被应当为当地物种。(3)水土保持①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应先行修建排水设施,做好临时堆土的围护拦挡。②开挖时将生、熟土分开堆放,回填时先回填生土,再将熟土置于表层并及时恢复植被。③对开挖后的裸露开挖面用苫布覆盖,避免降雨时水流直接冲刷,施工时开挖的土石方不允许就地倾倒,应回填,临时堆土应在土体表面覆上苫布防治水土流失。④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序,避开雨季施工。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在运营期,输变电工程的作用为变电和送电,不会发生生态破坏行为。主要的环境污染因素为工频电磁场、噪声及固体废物。1、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按照设计规范合理布局站内电气设备,主变压器布置于站区中央;(2)选用低噪声的设备;(3)采取修筑封闭围墙以及在主变压器基础垫衬减振材料以达到降噪目的;2、运营期电磁环境保护措施①选择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电气设备;②110千伏电缆线路埋于地下,通过土层与电缆外层的金属屏蔽层和铠装层,可以有效削弱工频电磁场对环境的影响。3运营期废污水污染防治措施变电站采用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 (略) 政污水管网。4、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期项目运行期间无废气排放,不会对周边大气环境造成影响。5、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1)生活垃圾110kV黎村变电站为综合自动化变电站,值守人员2人,变电站内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2)废蓄电池废旧蓄电池直接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更换、收集和处理,不暂存。(3)废变压器油事故排油时废变压器油暂存于事故油池中,废变压器油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更换、收集和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将严格按照环评文件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公示时间 | **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略) 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拟同意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110千伏黎村输变电工程 |
建设地点 | 站址: (略) 谢岗镇黎村社区银丰一路南侧 线路: (略) 谢岗镇 |
建设单位 | (略) 东莞供电局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核工业二三0研究所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拟建110kV黎村变电 (略) 谢岗镇黎村银丰一路南侧。本项目拟建110千伏赵林至大龙(T黎村)线、110千伏古坑至大龙(T黎村)线和110千伏赵林至黎村线均位于线 (略) 谢岗镇境内。110千伏赵林至大龙(T黎村)线:本工程在谢岗大道与银丰一路交汇处解口110kV赵大线(在建),向东沿着银丰一路南侧绿地敷设至拟建110kV黎村站。110千伏古坑至大龙(T黎村)线:自拟建110kV黎村站西侧出线后,向北转至银丰一路南侧绿地,向西沿银丰一路南侧绿地走线至谢岗大道与莞惠城际轨道交汇处左转,沿解口110kV古谢*龙线入赵林站线路工程线路走线,接入110kV大龙站。110千伏赵林至黎村线:自拟建110kV黎村站西侧出线后,向北转至银丰一路南侧绿地,向西沿银丰一路南侧绿地走线至谢岗大道与莞惠城际轨道交汇处右转,沿解口110kV古谢*龙线入赵林站线路工程线路走线,接入220kV赵林站。本项目对侧间隔扩建工程为:220千伏赵林站扩建1个110千伏间隔。220千伏赵林站位于站址位于谢岗镇赵林村、处于粤海大道与赵林大道交汇处西北面。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1、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项目施工时应设置不低于1.8m的围挡,围挡应当采用彩钢板、砌体等硬质材料搭设,其强度、构造应当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定。(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订合理的分段施工计划,尽可能避免大量的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施工单位应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应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3)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免局部声级过高,并且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隔声屏障,声屏障应请有资质单位设计、安装,降低对周边居民的噪声影响。同时,也可在高噪声设备附近加设可移动的简易隔声屏。(4)施工单位应尽量选用低噪声或带有隔音、消音的机械设备,并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5)施工过程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规划施工场地,高噪声施工机械采取安装隔振垫等措施。(6)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按规定组织车辆运输,合理规定运输通道,减少由于道路不平而引起的车辆颠簸噪声。2、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加强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施工车辆应安装尾气处理器,禁止不符合国家废气排放标准的机械和车辆进入施工区。(2)施工单位应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3)施工时,应使用商品混凝土,然后用罐装车运至施工点进行浇筑,避免因混凝土拌制产生扬尘和噪声;此外,对于裸露施工面应定期洒水,减少施工扬尘。(4)施工期间,应设置不低于1.8m的围挡,围挡应当采用彩钢板、砌体等硬质材料搭设,其强度、构造应当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定。在暗挖隧道两端洞口处建筑防护围挡,运输车辆进出时洒水,保持湿润,减少或避免产生扬尘。(5)变电站及电缆通道基础施工及建筑土方作业应当采取喷雾、喷淋或者洒水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喷雾、喷淋降尘设施应当分布均匀,喷雾能有效覆盖防尘区域;基础施工及建筑土方作业期间遇干燥天气应当增加洒水次数,同时作业处及暗挖隧道两端洞口应覆盖防尘布、防尘网,以减少施工扬尘的产生。(6)施工期间,应在物料、渣土、运输车辆的出口内侧设置洗车平台,车辆驶离工地前,应在洗车平台清洗轮胎和车身,不得带泥上路。(7)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运输车辆,应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若无密闭车斗,物料、渣土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应用苫布遮盖严实。(8)施工现场主要场地、道路、材料加工区应当硬底化,裸露泥地应当采取覆盖或者绿化措施。(9)建筑土方开挖后应当尽快回填,不能及时回填的应当采取覆盖或者固化等措施。3、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1)变电站:对于站址施工生活污水,通过设置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施工废水通过设置简易沉砂池澄清处理后,上清液用于喷洒降尘,沉淀的泥浆应及时固化,用于基坑回填,并及时绿化。(2)线路施工: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停留时间较短,生活污水纳入当地生活污水处理系统。(3)施工过程中,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工序。雨季尽量减少地面坡度, 减少开挖面,土料随挖、随运,减少推土裸土的暴露时间,以避免受降雨直接冲刷。4、施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1)变电站施工期间施工人员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应集中堆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建议施工期设置一定数量的垃圾箱,以便分类收集。 (2)线路施工人员一般租用当地民房,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可纳入当地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3)变电站施工期间施工开挖的土石方统一堆放在临时堆土场,施工结束后多余土方由施工单位统一运至政府指定的弃土场处置;塔基开挖时产生的土石方应及时回填严实,多余土石方应在周围进行平整,施工结束后进行绿化。 (4)施工过程中产生建筑垃圾不得随意丢弃,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应运输至政府部门指定堆放地点。工程移位改造的杆塔、旧导线、边角料等交由建设单位统一回收利用。5、施工期水土流失防治措施(1)应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尽量避开在暴雨季节开挖土方。并预先搞好施工场地排水工作,保证排水系统畅通。施工单位应备有防雨薄膜,遇上暴雨,用于遮盖临时土方堆场,减少雨水冲刷。 要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回填方应及时夯实,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尽量保护生态的原貌,减少对生态的扰动与破坏。(2)项目的开挖采取必要的防治和预防水土流失措施,以减小水土流失。加强施工材料的覆盖,减少临时工程开挖,完工后及时恢复植被。(3)保护好开挖区域的自然环境,尽可能减少开挖或不开挖施工基面,尽量减小对建设区域自然地貌及植被的破坏,保护边坡稳定,防止水土流失等。(4)业主应以合同形式要求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要求,严格控制开挖量及开挖范围。(5)开挖多余的土石方用作项目的基础回填,以及周边绿化,禁止任意倾倒。6、施工期生态防治措施(1)减少土地占用建议业主以合同形式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设计要求,严格控制开挖范围及开挖量,多余的土石方不允许就地倾倒,应采取回填妥善处置。(2)绿化和植被恢复项目施工完毕,对施工临时占地损坏的植被进行恢复,恢复植被应当为当地物种。(3)水土保持①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应先行修建排水设施,做好临时堆土的围护拦挡。②开挖时将生、熟土分开堆放,回填时先回填生土,再将熟土置于表层并及时恢复植被。③对开挖后的裸露开挖面用苫布覆盖,避免降雨时水流直接冲刷,施工时开挖的土石方不允许就地倾倒,应回填,临时堆土应在土体表面覆上苫布防治水土流失。④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序,避开雨季施工。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在运营期,输变电工程的作用为变电和送电,不会发生生态破坏行为。主要的环境污染因素为工频电磁场、噪声及固体废物。1、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按照设计规范合理布局站内电气设备,主变压器布置于站区中央;(2)选用低噪声的设备;(3)采取修筑封闭围墙以及在主变压器基础垫衬减振材料以达到降噪目的;2、运营期电磁环境保护措施①选择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电气设备;②110千伏电缆线路埋于地下,通过土层与电缆外层的金属屏蔽层和铠装层,可以有效削弱工频电磁场对环境的影响。3运营期废污水污染防治措施变电站采用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 (略) 政污水管网。4、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期项目运行期间无废气排放,不会对周边大气环境造成影响。5、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1)生活垃圾110kV黎村变电站为综合自动化变电站,值守人员2人,变电站内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2)废蓄电池废旧蓄电池直接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更换、收集和处理,不暂存。(3)废变压器油事故排油时废变压器油暂存于事故油池中,废变压器油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更换、收集和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将严格按照环评文件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公示时间 | **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略) 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拟同意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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