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师北屯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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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师北屯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略) 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

实施方案

依据《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兵团级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农业全产业链培育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兵农产发〔2022〕4号)《关于公布首批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创建名单的通知》(兵农产发〔2022〕9号)和《关于下达2022年兵团本级涉乡村振兴资金的通知》(兵财农〔2022〕15号)文件要求,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略) 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产业融合发展为路径,以北屯瓜子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为载体,立足师团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等条件, (略) 瓜类、葵类基地建设与休闲旅游业相结合,深入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拉动农业产加销全产业链,推进一体化经营,整合产业链、共享价值链,带动农工增收,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打造引领乡村振兴的样板。

二、资金支持方式

奖补资金总额300万元,为一次性奖补。支持对象主要是示范建设区内(181团、182团、183团、187团、188团、师市经开区)从事瓜子加工、销售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承担相关项目任务的单位和个人。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支持方式,优先奖补188团产业强镇建设项目未奖补主体、师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师级及以上示范合作社和重点招商引资企业,单个主体奖补总额不超过120万。建设期为2022年。

资金不得用于兴建楼堂馆所、培训中心、职工宿舍以及购置非生产性车辆、不得用于城乡道路建设及绿化、不得用于一般性支出等与农业生产发展无关的支出,不得用于发放个人奖金。

三、具体补贴范围与程序

(一)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发展能力

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增加固定资产投资、加快设备更新换代、加大技术创新改造,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及品质,促进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

1.鼓励扩大生产规模,推动产业做大做强。2022年企业、合作社新建、扩建、技改资金总额40万元以上(含),按照“先建后补”的原则,按照不超过投资总额的25%进行奖补。

验收补贴程序:由新建、扩建、技术改造企业、合作社提出申请,提供设备购置合同及发票、记账凭证、设备(厂房)照片及设备铭牌照片等,有基建项目的提供相关验收报告等材料报所在地主管部门(团场经济发展 (略) 经开区)初审,师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部局复核通过后,向师财政局提交资金拨付申请。

2.鼓励企业小升规,“蝶变”跨“坎”升级。推动企业发展潜力,增加区域经济总量。规上企业年销售收入达到2000(含)-3000万元的奖励5万元;3000(含)-4000万元的奖励10万元;4000(含)-5000万元奖励15万元;5000(含)-6000万元奖励20万元;6000万元以上(含)奖励30万元。

验收补贴程序:由规上企业提出申请,并提供税务机关确定的销售凭证等相关资料报所在地主管部门(团场经济发展 (略) 经开区)初审,师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部局复核通过后,向师财政局提交资金拨付申请。

3.鼓励研发新产品,激发创新动力。鼓励企业、合作社不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丰富产品新种类、新品种,已投入生产并实现销售的每个新产品品种(建设区内同类企业、合作社没有的)奖励2万元;新增自主知识产权的奖励5万元。

验收补贴程序:由企业、合作社提出申请,并提供研发新品种台账、样品及销售凭证、知识产权证书等关资料报所在地主管部门(团场经济发展 (略) 经开区)初审,师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部局复核通过后,向师财政局提交资金拨付申请。

(二)农产品追溯体系和营销体系建设

推进农产品追溯体系和营销体系建设,促进农业信息化建设,搭建好农产品销售平台。

1.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充分发挥阿勒泰地区“好山好水生产好产品”的环境优势,提升农产品品质,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优质的农产品。每个追溯体系补贴15万元。

验收补贴程序:由示范建设区内企业、合作社向所在地主管部门(团场经济发展 (略) 经开区)提出申请,提交印证材料,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查看追溯体系建设现场、审核设备采购发票、仪器设备发票、农产品生产档案(记载投入品名称、采购地点、购入数量、产品批准文号、用法、用量、使用或停用日期、休药期、间隔期等)、产品检测资料以及质量标识(一品一码、贴码销售)等验收资料。师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部局复核通过后,向师财政局提交资金拨付申请。

2.建立健全农产品营销体系。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电商企业对接融合,推动线上线下互动发展,改善农产品卖难的局面。支持线上销售主导产业原料及加工产品,年销售额达到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企业、合作社奖补5万元。

验收补贴程序:由示范建设区内企业、合作社提出申请,提供原料及农产品加工产品线上销售凭证及与电商平台合作协议等。所在地主管部门(团场经济发展 (略) 经开区)初审,师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部局复核通过后,向师财政局提交资金拨付申请。

(三)深入实施品牌提升行动

加快推进农产品加工企业品牌、特色产品品牌建设,创造新需求。

1.鼓励注册农产品商标。对企业、合作社2022年新增农产品注册商标,且该商标产品年销售额达到200万元以上(含)给予2万元奖励。

验收补贴程序:由新商标注册企业、合作社提出申请,提供注册商标证明及销售台账等相关印证资料报所在地主管部门(团场经济发展 (略) 经开区)初审,师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部局复核通过后,向师财政局提交资金拨付申请。

2.扩大品牌宣传力度。2022年开展线上、线下广告(包括但不限于车体广告、映前广告、室内外LED大屏广告、手机APP广告等)宣传活动的企业、合作社,宣传费用超过10万元(含)的,按照宣传费用的10%进行奖补。

验收补贴程序:由开展宣传活动企业、合作社提出申请,提供签订的广告宣传活动合同、广告投放照片(非设计稿)、发票及付款凭证等相关印证资料报所在地主管部门(团场经济发展 (略) 经开区)初审,师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部局复核通过后,向师财政局提交资金拨付申请。

3.提高企业产品竞争力。对有注册商标和品牌,产品符合国家和兵团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绿色发展要求,并获得相关质量标准体系认证,2020年至今未发生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企业奖励2万元。

验收补贴程序:由企业提出申请,提供注册商标证、产品图片、质量标准体系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对该品牌产品未发生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书面证明等相关印证资料报所在地主管部门(团场经济发展 (略) 经开区)初审,师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部局复核通过后,向师财政局提交资金拨付申请。

(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

按照“三区一心”产业布局,注重休闲农业、生态农业示范区构建,重在“内涵式”调整。建设集智慧农业、采摘体验农业、生态健康农业、农业科学教育为一体的乡村旅游综合体;建设集垂钓、观光、游乐等为一体的水产特色休闲旅游综合体,为消费者提供亲近自然、回归乡村的消费体验。给予固定资产投资总额30%的奖补。

验收补贴程序: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提供建设资料等关资料报所在地主管部门(团场经济发展 (略) 经开区)初审,师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部局复核通过后,向师财政局提交资金拨付申请。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为确保 (略) 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资金合法合规及时拨付到位,成立项目联合验收小组,师市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单位由师农业农村局(牵头部门)、师财政局、师发展改革委、师纪委监委组成,主要负责补贴范围内项目资料审核验收与资金拨付。

(二)规范材料申报,确保高效准确

所有申报主体应按照程序逐条提供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出具书面承诺,所有资料装订成册(包含封面、目录、页码、申报主体简介、未来发展规划、申报奖补项目汇总等,申报多项的按照补贴范围依次装订,每个主体申报一本材料)后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初审意见后于11月15日前报送至师农业农村局。

(二)加大政策宣传,推动产业发展

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奖补方案按规定向社会公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项目验收小组按申报主体择优补贴。按程序做好奖补对象、奖补项目、奖补资金等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强化社会监督,确保政策落到实处。


(略) 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

实施方案

依据《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兵团级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农业全产业链培育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兵农产发〔2022〕4号)《关于公布首批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创建名单的通知》(兵农产发〔2022〕9号)和《关于下达2022年兵团本级涉乡村振兴资金的通知》(兵财农〔2022〕15号)文件要求,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略) 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产业融合发展为路径,以北屯瓜子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为载体,立足师团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等条件, (略) 瓜类、葵类基地建设与休闲旅游业相结合,深入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拉动农业产加销全产业链,推进一体化经营,整合产业链、共享价值链,带动农工增收,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打造引领乡村振兴的样板。

二、资金支持方式

奖补资金总额300万元,为一次性奖补。支持对象主要是示范建设区内(181团、182团、183团、187团、188团、师市经开区)从事瓜子加工、销售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承担相关项目任务的单位和个人。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支持方式,优先奖补188团产业强镇建设项目未奖补主体、师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师级及以上示范合作社和重点招商引资企业,单个主体奖补总额不超过120万。建设期为2022年。

资金不得用于兴建楼堂馆所、培训中心、职工宿舍以及购置非生产性车辆、不得用于城乡道路建设及绿化、不得用于一般性支出等与农业生产发展无关的支出,不得用于发放个人奖金。

三、具体补贴范围与程序

(一)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发展能力

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增加固定资产投资、加快设备更新换代、加大技术创新改造,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及品质,促进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

1.鼓励扩大生产规模,推动产业做大做强。2022年企业、合作社新建、扩建、技改资金总额40万元以上(含),按照“先建后补”的原则,按照不超过投资总额的25%进行奖补。

验收补贴程序:由新建、扩建、技术改造企业、合作社提出申请,提供设备购置合同及发票、记账凭证、设备(厂房)照片及设备铭牌照片等,有基建项目的提供相关验收报告等材料报所在地主管部门(团场经济发展 (略) 经开区)初审,师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部局复核通过后,向师财政局提交资金拨付申请。

2.鼓励企业小升规,“蝶变”跨“坎”升级。推动企业发展潜力,增加区域经济总量。规上企业年销售收入达到2000(含)-3000万元的奖励5万元;3000(含)-4000万元的奖励10万元;4000(含)-5000万元奖励15万元;5000(含)-6000万元奖励20万元;6000万元以上(含)奖励30万元。

验收补贴程序:由规上企业提出申请,并提供税务机关确定的销售凭证等相关资料报所在地主管部门(团场经济发展 (略) 经开区)初审,师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部局复核通过后,向师财政局提交资金拨付申请。

3.鼓励研发新产品,激发创新动力。鼓励企业、合作社不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丰富产品新种类、新品种,已投入生产并实现销售的每个新产品品种(建设区内同类企业、合作社没有的)奖励2万元;新增自主知识产权的奖励5万元。

验收补贴程序:由企业、合作社提出申请,并提供研发新品种台账、样品及销售凭证、知识产权证书等关资料报所在地主管部门(团场经济发展 (略) 经开区)初审,师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部局复核通过后,向师财政局提交资金拨付申请。

(二)农产品追溯体系和营销体系建设

推进农产品追溯体系和营销体系建设,促进农业信息化建设,搭建好农产品销售平台。

1.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充分发挥阿勒泰地区“好山好水生产好产品”的环境优势,提升农产品品质,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优质的农产品。每个追溯体系补贴15万元。

验收补贴程序:由示范建设区内企业、合作社向所在地主管部门(团场经济发展 (略) 经开区)提出申请,提交印证材料,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查看追溯体系建设现场、审核设备采购发票、仪器设备发票、农产品生产档案(记载投入品名称、采购地点、购入数量、产品批准文号、用法、用量、使用或停用日期、休药期、间隔期等)、产品检测资料以及质量标识(一品一码、贴码销售)等验收资料。师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部局复核通过后,向师财政局提交资金拨付申请。

2.建立健全农产品营销体系。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电商企业对接融合,推动线上线下互动发展,改善农产品卖难的局面。支持线上销售主导产业原料及加工产品,年销售额达到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企业、合作社奖补5万元。

验收补贴程序:由示范建设区内企业、合作社提出申请,提供原料及农产品加工产品线上销售凭证及与电商平台合作协议等。所在地主管部门(团场经济发展 (略) 经开区)初审,师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部局复核通过后,向师财政局提交资金拨付申请。

(三)深入实施品牌提升行动

加快推进农产品加工企业品牌、特色产品品牌建设,创造新需求。

1.鼓励注册农产品商标。对企业、合作社2022年新增农产品注册商标,且该商标产品年销售额达到200万元以上(含)给予2万元奖励。

验收补贴程序:由新商标注册企业、合作社提出申请,提供注册商标证明及销售台账等相关印证资料报所在地主管部门(团场经济发展 (略) 经开区)初审,师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部局复核通过后,向师财政局提交资金拨付申请。

2.扩大品牌宣传力度。2022年开展线上、线下广告(包括但不限于车体广告、映前广告、室内外LED大屏广告、手机APP广告等)宣传活动的企业、合作社,宣传费用超过10万元(含)的,按照宣传费用的10%进行奖补。

验收补贴程序:由开展宣传活动企业、合作社提出申请,提供签订的广告宣传活动合同、广告投放照片(非设计稿)、发票及付款凭证等相关印证资料报所在地主管部门(团场经济发展 (略) 经开区)初审,师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部局复核通过后,向师财政局提交资金拨付申请。

3.提高企业产品竞争力。对有注册商标和品牌,产品符合国家和兵团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绿色发展要求,并获得相关质量标准体系认证,2020年至今未发生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企业奖励2万元。

验收补贴程序:由企业提出申请,提供注册商标证、产品图片、质量标准体系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对该品牌产品未发生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书面证明等相关印证资料报所在地主管部门(团场经济发展 (略) 经开区)初审,师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部局复核通过后,向师财政局提交资金拨付申请。

(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

按照“三区一心”产业布局,注重休闲农业、生态农业示范区构建,重在“内涵式”调整。建设集智慧农业、采摘体验农业、生态健康农业、农业科学教育为一体的乡村旅游综合体;建设集垂钓、观光、游乐等为一体的水产特色休闲旅游综合体,为消费者提供亲近自然、回归乡村的消费体验。给予固定资产投资总额30%的奖补。

验收补贴程序: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提供建设资料等关资料报所在地主管部门(团场经济发展 (略) 经开区)初审,师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部局复核通过后,向师财政局提交资金拨付申请。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为确保 (略) 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资金合法合规及时拨付到位,成立项目联合验收小组,师市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单位由师农业农村局(牵头部门)、师财政局、师发展改革委、师纪委监委组成,主要负责补贴范围内项目资料审核验收与资金拨付。

(二)规范材料申报,确保高效准确

所有申报主体应按照程序逐条提供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出具书面承诺,所有资料装订成册(包含封面、目录、页码、申报主体简介、未来发展规划、申报奖补项目汇总等,申报多项的按照补贴范围依次装订,每个主体申报一本材料)后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初审意见后于11月15日前报送至师农业农村局。

(二)加大政策宣传,推动产业发展

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奖补方案按规定向社会公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项目验收小组按申报主体择优补贴。按程序做好奖补对象、奖补项目、奖补资金等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强化社会监督,确保政策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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