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18日甘南州生态环境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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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8日甘南州生态环境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公告期为自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电话:0941-* 地址: (略) 当周南街117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地点

批准日期

批准文号

原文链接

1

夏河县城区一期集中供热节能改造工程

夏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甘肃新美 (略)

夏河县拉卜楞镇桑曲东路和公园西路交汇处西北角

**日

州环审批〔2022〕90号

见附件

2

(略) 博峪东路桥梁建设项目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略) 人民防空办公室、 (略) 政规划局)

甘肃 (略)

(略) (略) 博峪东路

**日

州环审批〔2022〕92号

见附件

3

玛 (略) 临床基因扩增实验室项目

玛 (略)

甘肃欣 (略)

玛曲县忠干路33 (略) 门诊三楼检验科

**日

州环审批〔2022〕95号

见附件

4

玛曲县疾控中心PCR(核酸)实验室项目

玛曲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甘肃欣 (略)

玛曲县格萨尔西街玛曲县疾控中心检验大楼三楼

**日

州环审批〔2022〕94号

见附件

注: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发表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上述相关资料由外界所提供、并以行政许可申请人所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公告期为自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电话:0941-* 地址: (略) 当周南街117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地点

批准日期

批准文号

原文链接

1

夏河县城区一期集中供热节能改造工程

夏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甘肃新美 (略)

夏河县拉卜楞镇桑曲东路和公园西路交汇处西北角

**日

州环审批〔2022〕90号

见附件

2

(略) 博峪东路桥梁建设项目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略) 人民防空办公室、 (略) 政规划局)

甘肃 (略)

(略) (略) 博峪东路

**日

州环审批〔2022〕92号

见附件

3

玛 (略) 临床基因扩增实验室项目

玛 (略)

甘肃欣 (略)

玛曲县忠干路33 (略) 门诊三楼检验科

**日

州环审批〔2022〕95号

见附件

4

玛曲县疾控中心PCR(核酸)实验室项目

玛曲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甘肃欣 (略)

玛曲县格萨尔西街玛曲县疾控中心检验大楼三楼

**日

州环审批〔2022〕94号

见附件

注: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发表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上述相关资料由外界所提供、并以行政许可申请人所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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