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宾川分局关于2022年7月4日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宾川分局关于2022年7月4日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宾川分局
关于**日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要求,现将拟作出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云南红塔 (略) 矿山炸药库区和休息区及联络道路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大理白族自治州宾川县大营镇萂村村委会洪水塘村
建设单位:云南红塔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云南 (略)
一、项目概况
拟建项 (略) 大理州宾川县大营镇萂村村委会洪水塘村,项目占地:12135m2,建筑面积305.18m2。建设内容为:库区内拟建1栋炸药库,计算药量30000kg,储存量30t,拟建1栋地面雷管库,储存量4万发,以及炸药发放间及雷管发房间;炸药库和雷管库的危险等级均为1.1级,库区旁还拟建岗哨,库区外拟建配套值班室。本项目总投资492.7万元,环保投资14.1万元,占总投资的2.86%。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主要环境影响为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施工扬尘、废水、噪声、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的影响,运营期主要交通噪声、突发环境事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生态减缓措施
(1)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水土保持措施。
(2)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尽量缩短施工工期,减少疏松地面的裸露时间;尽量避开雨季施工,适时开挖,减轻施工期造成的水土流失。
(3)必须对施工场地表层土进行剥离,并及时堆放到场地内指定地方,用于后期库区绿化。在表层土周围修建护坡、挡墙和雨水排沟渠。开挖的土石方应及时用于场地其他区域的填埋,并且要做到随挖随填、随填随压,不留松土,尽量减少挖方的临时堆放,避免引起扬尘污染和水土流失。
(4)施工期应及时对场地进行维护,修建临时雨水导排沟渠,对沟渠进行护理,避免造成水土流失。规范施工程序,优化施工组织和施工工艺。
(5)在施工结束后,对空地应及时覆土绿化,或进行土地硬化,防止水土流失发生,同时美化环境。
(6)严格按照征地红线控制施工范围,禁止随意砍伐红线外树木和捕猎野生动物。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土石方开挖需避开大风天气,施工开挖的土石方及时回填,不能回填的部分临时堆放于施工占地范围内,对施工场地进行围挡。
(2)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降尘。
(3)避免露天堆放起尘物(如回填用土、建筑砂等),易起尘物料必须严密遮盖。
(4)运输车辆减速行驶,设专人及时清扫运输道路上物料运输的跑冒滴漏。
3、水环境保护措施
(1)本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设置临时旱厕,施工人员粪便通过旱厕收集后定期清掏用于绿化施肥,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临时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废水主要含泥沙、悬浮颗粒物和石油类等,此外还有少量混凝土养护过程产生的废水,施工废水经设置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2)需在堆场周围设截流沟,防止施工材料的流失,同时减少对附近水体的影响。
(3)严格按照水保方案,做好施工区裸露地表防护,施工废弃土石方要及时清运,不得随意堆放,避免雨水冲刷进入水体,造成水体污染。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
(2)安装设备时注意轻拿轻放,减少人为噪声。
(3)对一些建筑构件,应尽可能在合适场所预制好再运往现场装配。
(4)对动力机械设备定期进行维修和养护,避免因松动部件振动或消声器损坏而加大设备工作时的声级,振动大的机械设备使用减振机座,闲置不用的设备应立即关闭。
(5)尽量减少运输车辆夜间的运输量,运输车辆在进入施工区附近区域后,要适当降低车速,禁止鸣笛。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根据项目《初步设计》,本项目施工期土石方开挖量约为6000m3,土石方全部回填,用于防护土堤的建设,回填量约为6000m3。此过程挖填方平衡,无弃方产生,临时堆存的土石方应加盖篷布遮盖防止扬尘污染。
(2)对钢筋、钢板下脚料可以分类回收,交废品收购站处理,建筑垃圾(如混凝土废料、废砖等)集中堆放,及时清运到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3)生活垃圾用垃圾桶收集后与水泥厂生活垃圾一同处置。
(4)工程完工后将施工中使用的临时建筑(包括临时工棚、仓库、垃圾堆放点等)全部拆除,对所有施工作业面和施工活动区的施工废弃物彻底清理处置,运至垃圾堆放点;建筑废料尽可能在项目场地内填方回用,剩余部分送当地合法建筑垃圾场处置,禁止随意倾倒。
运营期:
1、生态环境保措施
建设单位必须担负生态保护、恢复、补偿、建设和管理责任,降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2、空气污染防治措施
(1)对车辆进场道路及时清扫,以降低道路地面扬尘。?
(2)在库区四周设置绿化带。
3、水环境保护措施
(1)旱厕的粪便定期清掏后用于绿化施肥,生活污水通过污水收集池收集后用于洒水降尘,项目生活污水不外排。
(2)做好路面清洁工作,防止生活垃圾随降水进入雨水排水沟,进而排入邻近水体,定期维护路面径流收集系统和排水系统。
4、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通过控制车速、使用低音喇叭、设置禁止鸣笛指示牌。
5、风险防范措施
(1)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加强对日常管理情况的记录,确保管理制度的落实。严格执行对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库区监控等措施的维护保养,定期进行检查和校验。
(2)加强对值班人员的培训,确保值班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坚守岗位,出现异常应及时报告,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
(3)操作中加强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以免扩大或发生灾难性的事故。
(4)投入运营后,建设单位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应急处置措施,一旦发生事故时,要做到防污染、防扩散,尽可能的规避环境风险。
建设单位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已签订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和竣工环保验收承诺书。
公众参与情况及相关部门意见:项 (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宾川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云南红塔 (略) 矿山炸药库区和休息区及联络道路建设项目是否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查询情况的说明。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872-*
电子信箱: *@*q.com
通讯地址: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宾川分局 (金牛镇建青巷33号)
联系人: 周爱军? 姜琼仙?
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依法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 ? ? ? ? ? ? ? ? ? ?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宾川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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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宾川分局
关于**日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要求,现将拟作出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云南红塔 (略) 矿山炸药库区和休息区及联络道路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大理白族自治州宾川县大营镇萂村村委会洪水塘村
建设单位:云南红塔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云南 (略)
一、项目概况
拟建项 (略) 大理州宾川县大营镇萂村村委会洪水塘村,项目占地:12135m2,建筑面积305.18m2。建设内容为:库区内拟建1栋炸药库,计算药量30000kg,储存量30t,拟建1栋地面雷管库,储存量4万发,以及炸药发放间及雷管发房间;炸药库和雷管库的危险等级均为1.1级,库区旁还拟建岗哨,库区外拟建配套值班室。本项目总投资492.7万元,环保投资14.1万元,占总投资的2.86%。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主要环境影响为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施工扬尘、废水、噪声、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的影响,运营期主要交通噪声、突发环境事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生态减缓措施
(1)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水土保持措施。
(2)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尽量缩短施工工期,减少疏松地面的裸露时间;尽量避开雨季施工,适时开挖,减轻施工期造成的水土流失。
(3)必须对施工场地表层土进行剥离,并及时堆放到场地内指定地方,用于后期库区绿化。在表层土周围修建护坡、挡墙和雨水排沟渠。开挖的土石方应及时用于场地其他区域的填埋,并且要做到随挖随填、随填随压,不留松土,尽量减少挖方的临时堆放,避免引起扬尘污染和水土流失。
(4)施工期应及时对场地进行维护,修建临时雨水导排沟渠,对沟渠进行护理,避免造成水土流失。规范施工程序,优化施工组织和施工工艺。
(5)在施工结束后,对空地应及时覆土绿化,或进行土地硬化,防止水土流失发生,同时美化环境。
(6)严格按照征地红线控制施工范围,禁止随意砍伐红线外树木和捕猎野生动物。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土石方开挖需避开大风天气,施工开挖的土石方及时回填,不能回填的部分临时堆放于施工占地范围内,对施工场地进行围挡。
(2)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降尘。
(3)避免露天堆放起尘物(如回填用土、建筑砂等),易起尘物料必须严密遮盖。
(4)运输车辆减速行驶,设专人及时清扫运输道路上物料运输的跑冒滴漏。
3、水环境保护措施
(1)本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设置临时旱厕,施工人员粪便通过旱厕收集后定期清掏用于绿化施肥,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临时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废水主要含泥沙、悬浮颗粒物和石油类等,此外还有少量混凝土养护过程产生的废水,施工废水经设置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2)需在堆场周围设截流沟,防止施工材料的流失,同时减少对附近水体的影响。
(3)严格按照水保方案,做好施工区裸露地表防护,施工废弃土石方要及时清运,不得随意堆放,避免雨水冲刷进入水体,造成水体污染。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
(2)安装设备时注意轻拿轻放,减少人为噪声。
(3)对一些建筑构件,应尽可能在合适场所预制好再运往现场装配。
(4)对动力机械设备定期进行维修和养护,避免因松动部件振动或消声器损坏而加大设备工作时的声级,振动大的机械设备使用减振机座,闲置不用的设备应立即关闭。
(5)尽量减少运输车辆夜间的运输量,运输车辆在进入施工区附近区域后,要适当降低车速,禁止鸣笛。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根据项目《初步设计》,本项目施工期土石方开挖量约为6000m3,土石方全部回填,用于防护土堤的建设,回填量约为6000m3。此过程挖填方平衡,无弃方产生,临时堆存的土石方应加盖篷布遮盖防止扬尘污染。
(2)对钢筋、钢板下脚料可以分类回收,交废品收购站处理,建筑垃圾(如混凝土废料、废砖等)集中堆放,及时清运到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3)生活垃圾用垃圾桶收集后与水泥厂生活垃圾一同处置。
(4)工程完工后将施工中使用的临时建筑(包括临时工棚、仓库、垃圾堆放点等)全部拆除,对所有施工作业面和施工活动区的施工废弃物彻底清理处置,运至垃圾堆放点;建筑废料尽可能在项目场地内填方回用,剩余部分送当地合法建筑垃圾场处置,禁止随意倾倒。
运营期:
1、生态环境保措施
建设单位必须担负生态保护、恢复、补偿、建设和管理责任,降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2、空气污染防治措施
(1)对车辆进场道路及时清扫,以降低道路地面扬尘。?
(2)在库区四周设置绿化带。
3、水环境保护措施
(1)旱厕的粪便定期清掏后用于绿化施肥,生活污水通过污水收集池收集后用于洒水降尘,项目生活污水不外排。
(2)做好路面清洁工作,防止生活垃圾随降水进入雨水排水沟,进而排入邻近水体,定期维护路面径流收集系统和排水系统。
4、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通过控制车速、使用低音喇叭、设置禁止鸣笛指示牌。
5、风险防范措施
(1)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加强对日常管理情况的记录,确保管理制度的落实。严格执行对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库区监控等措施的维护保养,定期进行检查和校验。
(2)加强对值班人员的培训,确保值班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坚守岗位,出现异常应及时报告,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
(3)操作中加强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以免扩大或发生灾难性的事故。
(4)投入运营后,建设单位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应急处置措施,一旦发生事故时,要做到防污染、防扩散,尽可能的规避环境风险。
建设单位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已签订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和竣工环保验收承诺书。
公众参与情况及相关部门意见:项 (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宾川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云南红塔 (略) 矿山炸药库区和休息区及联络道路建设项目是否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查询情况的说明。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872-*
电子信箱: *@*q.com
通讯地址: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宾川分局 (金牛镇建青巷33号)
联系人: 周爱军? 姜琼仙?
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依法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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