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第151期)
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第151期)
根据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中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区的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贵阳云岩张声梅食品经营部经营的土豆丝
(一)抽检基本情况。
1.土豆丝:购进日期:**日,规格型号:120 克/袋,抽检日期:**日。抽检单位: (略) 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项目: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的认定:当事人经营的土豆丝经抽检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 T/GZSX 079-2021《马铃薯片(丝)》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云 市监处罚〔2022〕184号。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4.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 (略) 场监督管理局。
5.减轻原因和法律依据:
鉴于当事人首次违法,案发后积极配合我局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主动提交证据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的规定及《市场监管总 (略) 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有下列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一) (略) 场监管部门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的规定,对当事人减轻处罚。
(略) 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中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区的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贵阳云岩张声梅食品经营部经营的土豆丝
(一)抽检基本情况。
1.土豆丝:购进日期:**日,规格型号:120 克/袋,抽检日期:**日。抽检单位: (略) 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项目: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的认定:当事人经营的土豆丝经抽检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 T/GZSX 079-2021《马铃薯片(丝)》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云 市监处罚〔2022〕184号。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4.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 (略) 场监督管理局。
5.减轻原因和法律依据:
鉴于当事人首次违法,案发后积极配合我局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主动提交证据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的规定及《市场监管总 (略) 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有下列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一) (略) 场监管部门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的规定,对当事人减轻处罚。
(略) 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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