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绿色现代中药华南总部基地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关于新绿色现代中药华南总部基地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佛自然资明告〔2022〕877号
关于新绿色现代中药华南总部基地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现有广东新 (略) 申请对其华南总部基地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 (略) 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须对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进行批前公示,请公众对该项目总平面方案及各单体具体功能设置以及布局进行监督,如有任何意见可向我局反馈。
一、申请单位:广东新 (略)
二、项目名称: 新绿色现代中药华南总部基地项目
三、项目位置: (略) 高明区荷城街道丽中路以南,海华路以西
四、申报类型: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五、项目基本情况:
总平面方案
新绿色现代中药华南总部基地项目建设工程规划用地面积89227.7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2437.39平方米,计容面积89868.36平方米,基底面积43336.09平方米,容积率1.01,建筑密度48.57%,绿地率10.84%,配套停车位145个。
单体方案
该项目共报建建筑单体10个:配方颗粒车间,饮片车间,固废库,污水处理站,危险品库,动力中心,1#原材料库房,2#原材料库房,次门卫房,预处理车间;
配方颗粒车间,4层,建筑面积16792.69平方米,计容面积19948.08平方米,基底面积6110.55平方米;
饮片车间,1层,建筑面积7558.56平方米,计容面积15117.12平方米,基底面积7558.56平方米;
固废库,1层,建筑面积1133.44平方米,计容面积1133.44平方米,基底面积1133.44平方米;
污水处理站,地上1层,地下-1层,建筑面积1012.45平方米,计容面积747.32平方米,基底面积765.11平方米;
危险品库,1层,建筑面积91.20平方米,计容面积91.20平方米,基底面积91.20平方米;
动力中心,地上1层,地下-1层,建筑面积2095.98平方米,计容面积2318.04平方米,基底面积1545.36平方米;
1#原材料库房,2层,建筑面积9601.70平方米,计容面积9601.70平方米,基底面积4690.25平方米;
2#原材料库房,2层,建筑面积9534.70平方米,计容面积9534.70平方米,基底面积4690.25平方米;
次门卫房,1层,建筑面积38.40平方米,计容面积38.40平方米,基底面积38.40平方米;
预处理车间,1层,建筑面积624.93平方米,计容面积624.93平方米,基底面积624.93平方米;
单体合计总建筑面积48484.05平方米,计容面积59154.93平方米,基底面积27248.05平方米。
经审核,广东新 (略) 申请对其华南总部基地项目建设工程规划方案各项技术指标、建筑间距及退让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及《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等相关要求。
六、公示时间:自**日至**日(八个工作日)
七、公示地点:项目建设现场
八、公示网站: (略) 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
九、建言渠道:
1.信函:请邮寄至“ (略) 高明区荷城街道泰华路2 (略) 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荷城自然资源所”,邮编:*。
2.电子邮件:*@*ttp://**
3.联系电话:0757-*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反馈意见应在公示期间内提交,如期限内没有提交意见则视为无异议。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略) 自然资源局
**日
附件:
佛自然资明告〔2022〕877号
关于新绿色现代中药华南总部基地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现有广东新 (略) 申请对其华南总部基地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 (略) 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须对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进行批前公示,请公众对该项目总平面方案及各单体具体功能设置以及布局进行监督,如有任何意见可向我局反馈。
一、申请单位:广东新 (略)
二、项目名称: 新绿色现代中药华南总部基地项目
三、项目位置: (略) 高明区荷城街道丽中路以南,海华路以西
四、申报类型: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五、项目基本情况:
总平面方案
新绿色现代中药华南总部基地项目建设工程规划用地面积89227.7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2437.39平方米,计容面积89868.36平方米,基底面积43336.09平方米,容积率1.01,建筑密度48.57%,绿地率10.84%,配套停车位145个。
单体方案
该项目共报建建筑单体10个:配方颗粒车间,饮片车间,固废库,污水处理站,危险品库,动力中心,1#原材料库房,2#原材料库房,次门卫房,预处理车间;
配方颗粒车间,4层,建筑面积16792.69平方米,计容面积19948.08平方米,基底面积6110.55平方米;
饮片车间,1层,建筑面积7558.56平方米,计容面积15117.12平方米,基底面积7558.56平方米;
固废库,1层,建筑面积1133.44平方米,计容面积1133.44平方米,基底面积1133.44平方米;
污水处理站,地上1层,地下-1层,建筑面积1012.45平方米,计容面积747.32平方米,基底面积765.11平方米;
危险品库,1层,建筑面积91.20平方米,计容面积91.20平方米,基底面积91.20平方米;
动力中心,地上1层,地下-1层,建筑面积2095.98平方米,计容面积2318.04平方米,基底面积1545.36平方米;
1#原材料库房,2层,建筑面积9601.70平方米,计容面积9601.70平方米,基底面积4690.25平方米;
2#原材料库房,2层,建筑面积9534.70平方米,计容面积9534.70平方米,基底面积4690.25平方米;
次门卫房,1层,建筑面积38.40平方米,计容面积38.40平方米,基底面积38.40平方米;
预处理车间,1层,建筑面积624.93平方米,计容面积624.93平方米,基底面积624.93平方米;
单体合计总建筑面积48484.05平方米,计容面积59154.93平方米,基底面积27248.05平方米。
经审核,广东新 (略) 申请对其华南总部基地项目建设工程规划方案各项技术指标、建筑间距及退让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及《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等相关要求。
六、公示时间:自**日至**日(八个工作日)
七、公示地点:项目建设现场
八、公示网站: (略) 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
九、建言渠道:
1.信函:请邮寄至“ (略) 高明区荷城街道泰华路2 (略) 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荷城自然资源所”,邮编:*。
2.电子邮件:*@*ttp://**
3.联系电话:0757-*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反馈意见应在公示期间内提交,如期限内没有提交意见则视为无异议。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略) 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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